作者查詢 / dukechunhao
作者 dukechunha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1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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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根據實務一貫的見解: 票據是文義證券(且採嚴格解釋)06/06 12:21
5F→:由始至終 丁的名銜從未揭露於該支票上 自不負票據責任06/06 12:23
6F→:再者 所謂票據債務人 在支票上 只可能有3種人06/06 12:23
7F→:依序是 發票人 背書人 保證人06/06 12:24
8F→:本件 丁 不合於上述3款之任何一種情況06/06 12:24
9F→:依實務之見解 所謂背書人 是指在票背背書者而言06/06 12:25
10F→:丁由始自終 根本從未於票背背書過 根本非屬背書人06/06 12:26
11F→:因此 丁非背書人 且 票據乃文義證券06/06 12:26
12F→:依實務一貫之見解 丁自非票據債務人 自不負票據責任!06/06 12:27
13F→:本題 其實是考 法條以外的"老爭點"06/06 12:28
14F→:上述見解 通說也採相同之見解 看梁宇賢老師等06/06 12:28
15F→:是否有少數說之見解 亦有其可採之處06/06 12:29
1F→:很實務的問題 抱歉~~我們沒什麼實務經驗 幫不上忙~XD06/06 13:16
17F推:這是 商品自傷 <--- 要不要考慮 來唸一下法律系?06/06 12:36
13F噓:疑~咱們老是因為要三成被噓 這次要補槍回來~~~03/18 01:38
2F→:我已經很努力的保持理性了...61.64.87.65 03/04 23:42
1F推:推~~02/28 20:03
1F→:你有幽默感呢...我國民法從來就沒把寵物當人過02/28 20:05
2F→:既然不是人 又何生"探視權"的層次問題~~02/28 20:05
1F推:原受"被繼承人"(死者) 撫養而賴以生活之人02/23 23:40
2F→:於被繼承人死後 雖無繼承權 但有"遺產酌給請求權"02/23 23:41
3F→:男方父母 如果生前賴死者撫養而生活02/23 23:42
4F→:就按原本按月支付的生活費 由你從遺產中按月給付之02/23 23:42
5F→:應該是 雙方都比較能夠接受的"解決方式"02/23 23:43
6F→:不然 死者父母可向法院 請求就遺產中撥出一定數額02/23 23:43
7F→:來照養 原受死者撫養而生活之人的生活 併與指明!02/23 23:44
2F推:1樓與本人見解一致~~~02/2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