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ragonLick
作者 DragonLick 的總覽 (PTT發文,留言,暱稱)
發文數量: 1
收到的『推』: 5 (100.0%)
收到的『→』: 0 (0.0%)
收到的『噓』: 0 (0.0%)
留言數量: 120
送出的『推』: 87 (72.5%)
送出的『→』: 28 (23.3%)
送出的『噓』: 5 (4.2%)
使用過的暱稱: 1
DragonLick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 篇
DragonLick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20 則
4F推:被告不代表什麼阿 現在訟棍、法律蟑螂那麼多連幫助身05/25 21:03
5F→:障者都會被告了 要檢討什麼???05/25 21:04
6F→:常常都會看見原告比被告前科累累的例子05/25 21:06
7F→:現在上ptt的人那麼多告過人的一定也大有人在,可以確定05/25 21:22
8F→:每個原告都是有理的嗎05/25 21:24
9F→:不能確定本次原告被告哪個對錯 怎能先檢討一方05/25 21:31
10F→:這次原告是不是有理 我不說自己意見^^我也不想跑法院05/25 21:38
11F→:先聲明 以上推文「訟棍」「法律蟑螂」不是指特定某某05/25 21:55
12F→:人 話在人講 自己別亂自認 在ptt告人的所在多有05/25 21:59
14F推:沒辦法 就事論事 不懂被告為什麼一定要先檢討自己05/26 00:27
15F→:我的意思只是想表達現在台灣有很多訟棍而已 :(05/26 00:40
16F→:被告也不一定有錯 法律上對於被告反而有提供很多權利05/26 00:48
17F→:當然 告過人的不一定是都是好人 只要求被告檢討不太ok05/26 02:59
72F推:用r比較好 雖然ptt姓r的有很多個05/23 23:19
73F→:證據要趕快備分 趕快找被刪掉的資料05/23 23:21
74F→:如果證據被刪掉還是可以找到庫存紀錄的 不過紀錄只會05/23 23:22
75F→:保存一段時間(好像是半年還是一年)05/23 23:23
61F→:敗訴賠錢是小事 前科可是跟一輩子的05/23 23:25
83F推:各位加油 勝訴的話就算不能反告誣告考慮請求民事賠償05/25 21:12
78F推:XDDDDD10/15 15:40
DragonLick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1 個
暱稱:龍的傳人
文章數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