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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cboy 在 PTT [ FiremanLif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則
限定看板: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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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這真的是權力的傲慢10/20 09:18
1F→:員警離開到底是另有交通事故還是竊案?報紙寫的不一樣!10/02 14:16
2F→:希望警方不要把責任撇的一乾二淨10/02 14:17
6F→:S522很嗆喔,警方沒全程戒護是事實,如果不能因此確實檢討10/02 16:51
7F→:只是一昧的護航,下次難保不會有類似狀況發生10/02 16:52
8F→:如果是人力不足,請警政署檢討配置,如果是調度問題,派出10/02 16:57
9F→:所應反應改善SOP,這就是檢討與責任~10/02 16:58
10F→:如果您對實務狀況很熟,可以分析一下如何避免類似狀況嗎?10/02 17:05
11F→:畢竟小弟只是一般民眾,不瞭解實務,只想替消防員抱屈啊!10/02 17:08
12F→:究竟是當晚事件太多,值班警力疲於奔命?還是想說事情處理10/02 17:22
13F→:的差不多了,員警先調去處理另一事件也沒關係?10/02 17:23
14F→:如果是前者,只能說那是命。如果是後者,警方難辭其咎!10/02 17:25
41F→:今天就是在討論制度,SOP出了問題,警方沒責任?10/02 20:47
42F→:這件事情就是有疏失,檢討更改SOP就對了,而不是堅稱沒錯10/02 20:49
43F→:酒駕的當然罪該萬死,但是該檢討的就該檢討,不要一昧護航10/02 20:52
44F→:除非S522也在現場或是瞭解該派出所調度的狀況,要不然民眾10/02 20:54
45F→:當然會質疑是否有疏漏之處~10/02 20:55
46F→:既然S522瞭解實務,請問二重派出所當時是不是完全沒有其他10/02 20:58
47F→:警力,去支援所謂的交通事故或是竊盜(兩家報紙寫的不同)10/02 20:59
48F→:還是說反正已經快結束了,就同一組員警去處理就好了?10/02 21:00
49F→:這就是我在第一句推文所說的,到底是什麼狀況?10/02 21:01
50F→:如果你是二重的,現在說清楚,免得朱立倫拿你們當替死鬼10/02 21:02
60F→:謝謝您的推斷,如果您一開始的回文就正面回應,我們就不用10/02 21:11
62F→:筆戰~接下來看侯友宜要怎麼檢討了~10/02 21:12
67F→:新聞說有留一位交通隊,但如果他要畫示意圖,如何同時交管10/02 21:18
71F→:假設如報紙所說是竊盜案,調派派警車去我絕對贊成。但如果10/02 21:20
72F→:是的另一家報紙寫的交通事故,不能先派員警騎機車到場,巡10/02 21:22
73F→:邏車晚個幾分鐘到?10/02 21:22
74F→:所以二重所派員警先離開的原因,只有等調查檢討才會知道10/02 21:23
77F→:對啊,所以現場是什麼況?10/02 21:24
83F→:聯合新聞說,新北市政府已經做出決議,交通事故及刑案現場10/02 21:28
84F→:你們必須要全程戒護~我只能說你們辛苦了....10/02 21:28
86F→:剛剛看了資料,二重派出所如果滿編理應有18.9位,希望新北10/02 21:36
87F→:市的現額不會只有8成不到...10/02 21:38
88F→:回S522,我曾經看過擦撞的小事故,先來的是騎機車的管區10/02 21:41
89F→:所以當晚二重有多少人值班,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警察當然10/02 21:43
90F→:辛苦,但就事論事,交管有瑕疵就是要改,避免再度發生不幸10/02 21:45
103F→:我持不同觀點,有交管不保證不會被撞,但是機率一定會降低10/03 10:18
104F→:如果抱著反正有無交管都會被撞的心態,那麼傷亡數字會更大10/03 10:20
105F→:焦點當然要放在立委是否願意加重酒駕的刑責,但與其寄望這10/03 10:25
106F→:些政客與該死的酒駕犯,希望你們能做好自保的交管工作,畢10/03 10:26
107F→:竟誰也不願看到警消受傷,所以才更要加強安全防護的檢討10/03 10:26
108F→:我實在不瞭解,當消防員忙著急救與抬擔架上車時,要如何注10/03 10:27
109F→:意後方來車?這是當然要靠辛苦的警察!站在納稅人的立場,10/03 10:28
110F→:希望警消能互相擔待,不要犧牲國家花大錢培養的專業人才!10/03 10:30
141F→:酒駕絕對要負最大責任,制度與人力不足也是問題,但警方該10/04 12:58
142F→:盡的職責與義務,還是要做到!10/04 12:59
143F→:你們的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不能因此就護短或避重就輕!10/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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