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ejen
作者 dejen 在 PTT [ clmusic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1則
限定看板:cl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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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推: Gustav Mahler - "Ich bin der Welt abhanden gekommen"01/17 17:48
43F→: 馬勒實在太會寫慢版了 @@01/17 17:49
15F推: 日版有些特殊的好貨啊11/15 13:43
16F→: 另外拉圖和柏林愛樂這週開始要在卡內基廳連演貝多芬九大11/15 13:44
17F→: 隨便一張票就完爆CD價 (淚....)11/15 13:45
33F推: 今年上半年在Carnegie Hall聽Chicago學生票只要$1011/09 01:38
34F→: 說真的,Muti帶的芝加哥音色完勝紐愛啊...11/09 01:41
35F→: 至於牛耳開價算不算貴,以這個月柏林愛樂在紐約為例11/09 01:44
36F→: 卡內基廳開出的票價是$37.5~$300鎂11/09 01:46
37F→: 但是最低價大多是視野受限的座位,前一陣子想衝的時候11/09 01:48
38F→: 最上層也只剩$142的票了......11/09 01:49
39F→: 當然如果拿收入水平等等來平準,在台灣當然顯貴11/09 01:51
40F→: 不過比較有趣的是贊助票,卡內基廳的$10學生票其實是有贊助11/09 01:52
41F→: 如果台灣的贊助不僅是企業公關,若也可以考慮教育目的11/09 01:54
42F→: 無論是拉贊助的牛耳或給錢贊助商,都可以再為社會提供實質11/09 01:56
43F→: 的貢獻吧11/09 01:57
7F推: 我記得大花版CD剛出的時候其實就是小磚耶09/16 08:06
8F→: 還記得東海之音老闆會拆賣,每次都是小克的貝5&7先被挑走09/16 08:08
9F→: 20年啦....@@09/16 08:09
8F推:雖然作品內容是公共財,但是翻印他人製版內容仍是盜版11/15 18:16
2F推:前說不完整,因此結論恐有誤05/27 00:40
3F→:我國著作權法§3I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05/27 00:41
4F→:學術範圍之創作。」05/27 00:41
5F→:條文裡稱創作者,並未限定創作形式05/27 00:42
6F→:而導聆並非日常說話,而是基於特定目的、有特定範圍05/27 00:44
7F→:與特定領域的陳述,應該構成前稱「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05/27 00:45
8F→:所以應該當為著作權法的保護標的05/27 00:46
9F→:所以問題就回到錄音是不是合法05/27 00:47
10F→:原則上錄音屬於著作權法§3I五所稱之重製05/27 00:48
11F→:所以在未經同意之前,是會侵害到著作財產權05/27 00:49
12F→:但是麻煩的是,著作財產權的權利人不一定是導聆人05/27 00:50
13F→:抱歉亂入05/27 00:50
14F→:另外前說關於隱私權的說法也有問題,只是與本版與原問無關05/27 00:52
15F→:故不多言,有興趣的我想法律版可以問到05/27 00:53
16F推:m兄很用功,值得鼓勵,而且很適合進一步受法律訓練。05/27 19:22
17F→:著作§51的「合理範圍」並沒有想像中簡單,只是這裡不適合談05/27 19:23
18F→:對於導聆錄音,我自己的結論是,想錄就各憑本事,風險自擔05/27 19:27
19F→:著作權有時候會限制文化流通,就好像風衣版也有其價值05/27 19:28
20F推:所以如果要問我侵不侵權,我的回答是會侵權05/27 19:32
21F→:但是如果問我可不可以錄,我的回答是各憑本事和風險衡量05/27 19:33
12F推:噗....借轉NTHU_LST_9404/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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