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rown123
作者 crown123 在 PTT [ Master_D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9則
限定看板:Master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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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給您個讚喔。12/05 23:27
3F→: 那一句話,從二十年前就有人寫12/04 21:54
2F→: 你再怎麼罵我,客觀事實就躺在那。12/02 18:32
12F→: 感謝建議。痛腳需要大家,學者一起來抓。每本論文都是12/02 19:11
13F→: 需要大家一起看的12/02 19:11
14F→: 如果真有這種能耐,我自己就是教育部。抱欠12/02 19:12
15F→: 應該這麼說,如果蔡英文與馬英九有私怨,若馬英九自己作12/02 19:14
16F→: 得天衣無縫,蔡英文有能耐抓到什麼嗎?重點是自己有沒12/02 19:14
17F→: 有幹了什麼事情,而不要怕別人看到啊12/02 19:14
44F→: 樓上的,我完全認同你的見解。可惜我的目的不是你猜中12/03 13:01
45F→: 的。12/03 13:01
59F→: 原來如此,了解了。謝謝樓上的補充
29F→:
30F→: 如果只是抄謝詞,確實還不太誇張,但仍為抄,有道德瑕12/02 14:15
31F→: 疵12/02 14:15
32F→: 依曾公開的部落格物證,無論男方是否答應代寫論文或報告12/02 14:17
33F→: …12/02 14:17
34F→: 女方本身凹男方代寫的動機,是為事實12/02 14:17
35F→: 光論文謝詞,和部落格文章兩物證一起看12/02 14:18
36F→: 實在難以稱讚女方的學術動機12/02 14:19
37F→: 即便是夫妻,頂多夫教妻可被社會接受,而不能給抄謝詞,妻也不能凹
38F→: 夫寫報告或論文 ,12/02 14:
39F→: 即使不違學術論理,但有道德瑕疵確實是不爭的事實(道德為法12/02 1
40F→: 律之最下限,而論文可受公評)12/02 14:22
42F→: 但仍感謝大家的指教與意見,讓大家如此不開心是我的錯,12/02 14:41
43F→: 可能我思想落伍。原以為不能凹人寫報告,追究的是動機12/02 14:41
44F→: 本身12/02 14:41
45F→: 最倒楣的,就是那些自己誠實寫報告與論文的人,還有花好12/02 15:50
46F→: 幾天想誌謝詞的研究生。不公開抓這些道德瑕疵逾越者,怎對那些自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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