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oblu
作者 boblu 在 PTT [ VIS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24則
限定看板:VISA
看板排序:
全部C_Chat3073studyabroad1978GirlsFront1297VISA1224AfterPhD769PhD710Oversea_Job686SF369Biotech343YCSH_alumni259Suckcomic243Biology149Physics140sky127WOW124PuzzleDragon102Scifi_Drama96Fantasy94DMM_GAMES83Bioindustry81AzurLane69Arknights66book25MH25bookhouse23Steam12Bio-Job9Africa8Kindaichi_Q8H-GAME6PlayStation6AngelicaLee5BioMedInfo5nobunyaga5Arthropoda4Geography4GUNDAM4Master_D4ONLINE4ScienceNote4Unlight4Commonwealth3GirlComics3historia3TigerBlue3CSMU-AIS982HCHS603122KS94-3132NCKU_MEPhC2NCYU_Fst_992AC_In1Chemistry1CHSH_98_3201CMS_99_S3G1EarthScience1Ecophilia1Gintama1graduate1GUNNM1joke1LightNovel1MKSH-95-61NCCU_Fantasy1NCHU-AGR031NUTN-CL1011PC_Shopping1RealPlaying1SD-GundamOL1SportComic1TCFSH70th3091UTENA1<< 收起看板(71)
4F推: 這跟貪不貪沒有關係 在過去這是學術慣例11/14 13:19
5F→: 如樓上所說 一般都是開 1099-MISC 然後就沒問題11/14 13:19
6F→: 但我只能說現在是慣例被打破的時代11/14 13:20
7F→: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會選擇不拿11/14 13:20
1F推: 直覺風險不高 但是說到底版友無法通靈08/13 21:15
3F推: 簽證詐欺不至於 NIW(不是簽證) 的推薦人09/02 08:51
4F→: 本來就應該是不認識自己的人 透過評價申請人的書面資料09/02 08:51
5F→: 至於能不能有申請人的 input 以及涉入程度能到怎樣09/02 08:53
6F→: 就我所知是沒有明文說完全不能有09/02 08:53
7F→: 但這類推薦人一般都是靠人脈的人脈09/02 08:58
8F→: 原po這樣給人感覺只是亂槍打鳥應該很少有夠分量的人09/02 08:59
9F→: 會願意幫忙09/02 08:59
9F推: 之前有聽過一個例子 細節忘了 應該是簽證官覺得辦下去一定09/01 10:19
10F→: 會被拒 但他個人判斷又覺得造成那個狀況的責任不在申請人09/01 10:20
11F→: 最後簽證官主動提出 不然我就把這個案子弄成未完成09/01 10:21
12F→: 然後你不要補件 等這個申請過期就自動註銷了09/01 10:21
6F推: 我也親眼看過Q2直接那樣回答然後就過了07/07 12:48
7F→: 我的理解是跟台灣的連結足夠的話 說要辦B簽證的理由是07/07 12:49
8F→: 去墨西哥是會過的07/07 12:50
1F→: 關鍵應該還是要看 為什麼 被拒 但簡單來說不樂觀05/01 20:59
2F→: 最後一個問題 我的理解是公民/綠卡配偶是一個很強的理由05/01 21:00
3F→: 除非被懷疑這個婚姻本身是假的05/01 21:01
2F推: "我的理解" 是 簽證規範來說 你在學校二開學時把I-20轉12/08 23:51
3F→: 過去 並且實際在學校二全職上課 同時remote 完成學校一12/08 23:51
4F→: 畢業前的最後程序 這樣完全無問題12/08 23:51
5F推: I-20留在學校一 完成學業以後再轉到學校二 法規上應該也12/08 23:54
6F→: 沒有問題 但是照你的敘述我覺得學校二可能比較不願意配合12/08 23:54
2F推: 唬爛到一個程度12/07 06:25
3F→: 不過我也不知道碰到這種馮京馬涼的職員要怎麼辦就是12/07 06:26
4F→: 如果去開會他不會知道的到話 不要給他知道就好12/07 06:26
22F推: B1做法正確的話不違法10/12 21:04
23F→: B-1 in lieu of H-1B 有這種東西的10/12 21:05
8F→: 反正真的不過也沒辦法不是嗎06/05 08:05
9F→: 所以還是得辦啊 那就是備齊各種文件06/05 08:05
10F→: 特別是試管的流程的說明 闡述清楚為什麼需要待超過三個月06/05 08:06
11F→: 我個人直覺是風險不算太大啦06/05 08:06
12F→: 喔對了 還有為什麼不先結婚的考量點06/05 08:07
13F→: 看有沒有辦法找律師寫一張簡短的案例分析06/05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