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luejade123
作者 bluejade12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4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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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F推:雖然是以黨領政,但他們很多派系還是會鬥來鬥去07/15 15:40
1F推:這個問題我超級瞭解,瞭解到爆炸了,案子是我告發的07/12 15:06
2F→:我手上有起訴書、集團是被我瓦解的、我當時還找證人去07/12 15:06
3F→:法庭作證,簡單的來說,妳一定是被騙了,直接去地檢署07/12 15:06
4F→:找檢察官幫妳07/12 15:07
5F推:1、說真的,我看不太懂妳在講啥,不過如果妳有辦法證07/12 15:12
6F→:明甲有共同犯意那甲就詐欺07/12 15:12
7F→:2、同上,跟有沒有受害無關,更何況也有可能是假受害07/12 15:13
8F→:3、這妳就不知道了,就算甲有營業員執照,他還要登錄07/12 15:13
9F→:在合法的券商下才有辦法作,就像保險業務員要登錄在合07/12 15:14
10F→:法保險公司底下才能賣保險一樣07/12 15:14
11F→:4、只要有關鍵字地檢署就會自動幫妳併案了07/12 15:14
12F→:5、妳不想併案的原因是啥??? 這應該由不得妳,民事才07/12 15:15
13F→:有可能分開,刑事地檢署說併就依,哪會管妳???07/12 15:15
14F推:地檢署只是偵察而已,他想怎麼偵察是他的事,他只要偵07/12 15:22
15F→:出結果就行了,妳只能提出證據跟答辯,剩下的妳無法主07/12 15:23
16F→:張07/12 15:23
22F推:併案絕對不會不了了之,相反的,併案查得更徹底07/12 17:03
23F→:他就是因為覺得滋事體大才併案的,不然一般想併還併不07/12 17:04
25F推:而且重點就是「甲跟乙說跟公司無關妳就信了」,跟公司07/12 17:06
26F→:有沒有關,這要查了才知道07/12 17:06
27F→:反正妳的被告就寫「甲、乙」就行了,地檢署最後會告訴07/12 17:07
28F→:妳甲、乙有沒有罪,還有偵查結果,當然妳也可以交證據07/12 17:07
29F→:跟答辯,是「地檢署自動幫妳併案」的話,那就是甲乙還07/12 17:08
30F→:涉別的案,不然地檢署怎可能幫妳併???07/12 17:08
31F推:我終於看懂妳在講啥了= =,就是甲跟妳說要買股票,事07/12 17:11
32F→:實上只找一個乙來簽約,乙還是簽別人的名字,甲也知情07/12 17:11
33F→:甲跟乙都是非常明顯的詐欺、偽造文書,這個說法聽起來07/12 17:12
35F→:跟公司無關,但其實這也只是「聽起來」而已,而且這也07/12 17:13
36F→:只是「甲跟乙單方面的說法」,地檢署如果併案的話應該07/12 17:13
37F→:是因為背後有更複雜的原因07/12 17:13
38F→:妳連告都沒告= =,要不要併案地檢署會決定,沒關係的07/12 17:14
39F→:案子妳想併也併不了,妳就去告甲、乙,最後地檢署會說07/12 17:14
40F→:甲、乙有罪還是無罪07/12 17:14
104F推:私訊告訴我是誰~07/11 02:34
11F推:陳信宏大師就作過,他的書有寫07/04 23:55
98F推:tom ho 是我密友07/04 17:56
99F推:他很有錢,我個人估計應該有1億,而且他不到40,只不07/04 18:02
100F→:過我覺得他的錢是他白手起家開公司賺來的,跟股票、07/04 18:02
101F→:期貨應該無關~07/04 18:02
2F推:可是這樣講還是有一個問題,難道衰退這麼多,完全只07/03 14:20
3F→:是因為會計原則???07/03 14:21
12F推:那pb呢???07/02 23:32
14F推:ghc是啥鬼???07/02 20:37
56F推:此人是我密友07/02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