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lamemyself
作者 blamemyself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9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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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契約沒有另外約定的話由出租人負擔10/31 08:52
3F→:這如果也告得成,應該所有訴訟都該附帶妨害名譽罪了10/27 12:55
4F→:曾有妻六個月內不得再婚的規定啦,但87年就修掉了10/25 00:51
10F→:殺人預備犯?似乎還不到著手的危險程度10/24 23:47
11F→:流浪漢的部分,不該阻卻違法(回應好難細講喔),畢竟10/24 23:51
12F→:也要保留給店家正當防衛的可能性,不然人人都要為了流10/24 23:53
13F→:浪漢當慈善事業了,國家的社福功能蕩然無存。應該最後10/24 23:53
14F→:用阻卻責任的方式使流浪漢無罪。10/24 23:54
4F→:只回答你的問題,民法422。ps.不定期限=得隨時終止10/22 18:19
9F→:正因條文不夠明確才有解釋空間,產生不同學說。否定說10/23 00:32
10F→:學者用反面解釋和立法解釋的方式;而肯定說學者則以類10/23 00:33
11F→:推適用。均屬合理的法學方法,故見解的採納屬價值判斷10/23 00:35
1F→:如果真的侵害他人專利,自清應該也沒有用吧10/20 20:12
24F→:1.可以結婚 2.民法沒有父系母系之分10/20 02:50
17F→: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可以參考227。損賠包含所受損害及10/20 03:03
18F→:所失利益。不過具體契約不清楚的確給不出什麼建議10/20 03:05
3F→:好問題,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10/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