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lamemyself
作者 blamemyself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8則
限定看板:LAW
看板排序:
17F→:個資法好像會發生溯及效啦?不過還沒到時間11/08 09:47
1F→:報警?反問看看打來的人看有沒有什麼端倪?11/06 22:11
20F→:照告啊,有沒有責任能力又不是他說了算。11/06 22:13
6F→:12歲以上還是有少事法。對付學生請參考「告白」(誤)11/05 00:34
4F→:曾有妻六個月內不得再婚的規定啦,但87年就修掉了10/25 00:51
10F→:殺人預備犯?似乎還不到著手的危險程度10/24 23:47
11F→:流浪漢的部分,不該阻卻違法(回應好難細講喔),畢竟10/24 23:51
12F→:也要保留給店家正當防衛的可能性,不然人人都要為了流10/24 23:53
13F→:浪漢當慈善事業了,國家的社福功能蕩然無存。應該最後10/24 23:53
14F→:用阻卻責任的方式使流浪漢無罪。10/24 23:54
4F→:只回答你的問題,民法422。ps.不定期限=得隨時終止10/22 18:19
9F→:正因條文不夠明確才有解釋空間,產生不同學說。否定說10/23 00:32
10F→:學者用反面解釋和立法解釋的方式;而肯定說學者則以類10/23 00:33
11F→:推適用。均屬合理的法學方法,故見解的採納屬價值判斷10/23 00:35
1F→:如果真的侵害他人專利,自清應該也沒有用吧10/20 20:12
3F→:好問題,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10/15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