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igbear2007
作者 bigbear2007 在 PTT [ HateP_Pic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75則
限定看板:HateP_Picket
看板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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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喔是喔~~那歡迎你把我送帳號部囉, 這位中國同胞^^
2F→: 喔是喔~~那歡迎你把我送帳號部囉, 這位中國同胞^^
2F推: 抱歉我認為S版主可能弄錯了.本案爭點並非在我是不是10/25 12:40
3F→: LAPDSWAT456的分身,而是在goetze是否有權利在10/25 12:41
4F→: 未經帳號部認定前,就四處指控其他版友是分身10/25 12:41
5F→: 任何人在被判決有罪前,均應視為無辜10/25 12:42
6F→: 縱然我是LAPDSWAT456的分身,但本人或者LAPDSWAT45610/25 12:42
7F→: 均無在水桶期間內分發言的違規事實,退萬步言,10/25 12:43
8F→: 縱然有這樣的情況,也須版主呈帳號部判定後,才能10/25 12:44
9F→: 宣稱該ID是分身, 現在本人既未違規,也未經帳號部判定10/25 12:44
10F→: goetze卻四處纏著本人,指控本人為分身10/25 12:45
11F→: 結果這樣goetze沒事,我卻要被送帳號部,要回應帳號部10/25 12:45
12F→: 的審查詢問,這樣合理嗎???10/25 12:45
13F→: 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以後goetze要整任何一個版友10/25 12:46
14F→: 只要在對方每一篇文章中推文指控對方為分身10/25 12:46
15F→: 挑釁對方使對方忍無可忍下,提出檢舉,然後對方就會10/25 12:46
16F→: 被移送帳號部,對方就要受到帳號部的審查10/25 12:47
18F→: 而goetze在一邊沒事, 這樣合理嗎??10/25 12:47
21F→: 是啊,如果我有違規,被goetze指控後,被移送帳號部10/25 12:49
23F→: 這個我絕對沒意見,但現在我沒有違規, 只是goetze10/25 12:49
25F→: 到處在未經帳號部確認前,就到處毀謗本人是分身10/25 12:50
27F→: 結果goetze沒事,本人卻有可能被移送帳號部10/25 12:50
28F→: 這樣..OK...那本人表示不願意, LAPDSWAT456的話10/25 12:51
30F→: 就不知道了...10/25 12:51
31F→: 我控告goetze的案子的爭點不是本人是否為分身10/25 12:52
32F→: 因為事實就是在goetze指控本人為分身以前10/25 12:52
33F→: 本人從未被帳號部認定為分身過, 那麼goetze並無權利10/25 12:53
34F→: 認定其他版友為分身的前提下,四處宣稱本人為分身10/25 12:53
35F→: 這不是違反板規3-1. 屬對本人名譽的毀謗嗎?10/25 12:54
39F→: 我也不想理goetze, 但andy02大,您看, goetze10/25 12:55
41F→: 不只在本人的連續二篇文章中放話指控本人是分身10/25 12:55
42F→: 還放話以後要到處宣傳本人是分身,挑釁我, 我只是想10/25 12:56
44F→: 請板主阻止goetze繼續這樣騷擾本人,僅此而已10/25 12:56
45F→: OK..10/25 12:57
48F推: 其實先前我完全不想理他,看看前一篇推文就知道10/25 12:59
49F→: 然而其人不停的騷擾本人,每一篇這樣騷擾,真的很煩10/25 13:00
50F→: 難道這種行為真的無法阻止?我只能忍受?]10/25 13:00
51F→: 他如果只有在一篇文章中這樣搞,我不會理會10/25 13:01
52F→: 但只要我每發一篇文,他就這樣騷擾,誰受的了?10/25 13:01
57F推: 主要是我看先前版主判決好像是用侮辱言詞罵人才違規10/25 13:04
59F→: 這種沒有侮辱言詞,只是造謠毀謗板友的,似乎都沒事10/25 13:05
60F→: 才想想算了,沒想到對方還沒完了...逐篇騷擾!10/25 13:05
63F→: 說真的goetze是否水桶我不在乎,只要他停止這樣騷擾我10/25 13:06
64F→: 就可以了.. =.=10/25 13:06
67F推: 呃...10/25 13:21
70F推: 呃....還滿搞的..10/25 13:26
84F推: 不是, S版主ㄧ直有點弄錯了,.我簡單說吧10/25 13:59
85F→: 不管我是否為分身, goetze是否有權利在未經帳號部10/25 13:59
86F→: 判定之前就多次騷擾挑釁本人,四處宣稱本人為分身10/25 14:00
87F→: 而本人是否對他這種行為必須忍受? 而無法請板主10/25 14:00
88F→: 阻止這種行為, 換句話說, goetze這種行為10/25 14:01
89F→: 是否仍屬板規允許之範圍內, 這樣判斷就可以了10/25 14:01
90F→: 跟我是不是分身真的沒關係的,畢竟我還沒有被帳號部10/25 14:02
91F→: 判定為分身,這個是事實呀10/25 14:02
92F→: 或者可以這麼說, 板規是否容許goetze用這種方式10/25 14:03
93F→: 不停的騷擾,挑釁板友???10/25 14:03
130F推: 了解,原來是我引用錯誤條文10/25 16:03
131F→: 謝謝版主指正, 非常感謝10/25 16:04
133F→: 那我上面的檢舉案沒關係..我只是希望能阻止goetze10/25 16:05
134F→: 此類惡意騷擾挑釁的行為, 他有沒有水桶說真的,10/25 16:05
135F→: 與我無關...再次感謝版主的指正,下次我會注意10/25 16:06
138F→: 這個我知道,所以先前的部分沒關係,.怎麼判決我都接受10/25 16:07
139F→: 帳號部的部由於本人沒有違規,所以不願意,抱歉了..^^10/25 16:08
141F推: 舉雙手雙腳贊成,10/25 16:10
159F推: 本人不願意與goetze在這裡吵架,故僅在此篇推文10/27 07:40
160F→: PTT發文下方都有IP,這眾所周知,關鍵是,政黑是討論政10/27 07:41
161F→: 治,而非討論版友的版,特別是未經帳號部官方認定10/27 07:41
162F→: 即隨意四處散布挑釁,毀謗版友的言論,而且在版友發文10/27 07:42
163F→: 中每篇推這樣類似挑釁的推文,這種行為,希望版主能遏10/27 07:43
164F→: 止, 言盡於此, 煩請板主能協助處理,還我安寧的10/27 07:43
165F→: 發文空間,讓本人在政黑發文能有不被騷擾挑釁的自由10/27 07:44
166F→: 謝謝10/27 07:44
167F推: 本人不會再回應goetze的言論,靜待版主處理,謝謝10/27 07:46
180F推: 本案的爭點不是在本人是否為分身.而是在10/27 19:13
181F→: goetze是否可以在未經帳號部判定前,即在本人每篇10/27 19:13
182F→: 文章中推文宣稱本人為分身,對本人進行挑釁毀謗10/27 19:14
183F→: 這麼說吧, 政黑是黑特政治,還是黑特版友???10/27 19:14
184F→: 希望版主審酌10/27 19:15
185F→: 版主尚無權自行認定分身, goetze連板主都不是10/27 19:20
186F→: 居然有權自行認定分身??? 請板主審酌此點,謝謝10/27 19:20
15F→: 本身指責本人是分身,就是對本人名譽的損害10/25 09:45
16F→: 且不說VPN 出來的IP是隨機的,相同並非不可能10/25 09:45
17F→: 就算真是同一人,分辨是否為分身也是帳號部的權限10/25 09:46
18F→: goetze在未得帳號部判定之前,就在多篇宣稱本人為分身10/25 09:47
20F→: 甚至放話要在每一篇都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語10/25 09:47
21F→: 顯係對本人之挑釁,以及對本人名譽之毀謗10/25 09:48
22F→: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惡劣行為10/25 09:48
23F→: 另外我看以前的記錄~這個ID對板友進行這種騷擾不只10/25 09:49
24F→: 一次, 真的要麻煩版主處理了10/25 09:49
27F→: 這個ID在本篇有如下推文10/25 09:50
28F→: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10/25 09:51
29F→: 此等言語可知若版主不遏止這種挑釁行為10/25 09:51
30F→: goetze這類行為將一次一次沒完沒了,故煩請板主協助10/25 09:51
31F→: 謝謝10/25 09:52
51F→: 看來有人為了要"證明"我是分身,玩的很大啊...10/27 00:26
52F→: 但我非電腦專業,這種東西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玩的10/27 00:27
53F→: 但不管如何,還是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挑釁版友10/27 00:28
54F→: 毀損板友名譽的行為,本人並未受帳號部宣告為分身10/27 00:30
55F→: 在此之前goetze即四處推文稱我是分身,並恐嚇10/27 00:30
56F→: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等語//10/27 00:31
57F→: 請板主再移駕去主板剛剛判本人水桶下的推文10/27 00:31
58F→: 可以看到goetze四處宣稱本人是分身,對本人名譽10/27 00:32
59F→: 傷害有多大....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行為,謝謝10/27 00:33
63F→: 另外在 #1O3nZTnw #1O3p4EE1; 二篇推文裡10/27 00:35
65F→: 也能看到這樣四處宣稱我是分身,對本人造成多大困擾10/27 00:36
67F→: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類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的行為10/27 00:36
70F→: 本人不在本篇與goetze爭吵模糊焦點,我只講一句重點10/27 00:39
71F→: PTT唯一可認定版友是否為分身的單位, 只有帳號部.10/27 00:39
72F→: 其他不再回應其人,只請板主協助處理..謝謝10/27 00:40
74F→: 另外提出一點, 我看了一下LAPDSWAT456的發文10/27 05:58
75F→: IP幾乎都在外國,怎麼發文從不在台灣,上線就在台灣?10/27 05:59
76F→: IP並非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證據,特別是個人提出的10/27 06:00
77F→: 所謂照片, 其真實性有問題,所以PTT才由帳號部作為10/27 06:01
78F→: 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單位, 現在問題是goetze10/27 06:01
79F→: 在未經帳號部判決我是分身的前提下,四處宣傳我是分身10/27 06:02
80F→: 也確實造成的名譽損害以及很大的困擾10/27 06:02
81F→: 並且其人還放話恐嚇以後要繼續這樣宣傳散布10/27 06:02
82F→: 故本人只希望版主能遏止這種行為,還本人一個清淨10/27 06:03
3F推: 由IP可看出LAPDSWAT是用VPN跳板,故有可能IP一樣10/25 06:43
4F→: 本人並無法得知為何IP與LAPDSWAT456一致.不過10/25 06:44
5F→: 判定是否為分身乃係帳號部之權10/25 06:44
6F→: goetze在未經帳號部判決下,即四處宣稱本人乃分身10/25 06:45
7F→: 也就是多重帳號,顯屬對本人名譽之損害10/25 06:46
17F→: 抗辯在下篇10/25 09:49
40F推: goetze 在本人連續二篇文章中指控本人為分身10/26 21:41
41F→: 難道不是對本人的造謠汙衊?10/26 21:41
42F→: 如果本人人身攻擊有罪,那麼下一篇goetze對本人的10/26 21:42
43F→: 人身攻擊,也請二位版主一併處理10/26 21:42
51F→: 同意slcgboy版主! 所以請K板和N板,也一併處理下面10/26 22:52
52F→: 本人的檢舉案, 以遏止goetze此類針對板友的挑釁行為10/26 22:52
53F→: SORRY..是連續針對板友的挑釁,人身攻擊行為,謝謝10/26 22:53
32F→: 從第一句狗還是豬就知道此人言論屬公然侮辱03/01 07:10
33F→: 如果這樣可以,以後版友隨便都可以回X你媽03/01 07:11
34F→: 反正都能凹的過,請板主協助處理03/01 07:11
35F→: 另外附帶檢舉本文中對本人公然侮辱03/01 07:12
36F→: (( 原來這孩子也不像之前觀察中的笨 ))03/01 07:12
37F→: 笨ㄅㄣˋbèn晋03/01 07:14
38F→: 1.理解能力或記憶能力不佳。03/01 07:14
39F→: https://www.moedict.tw/笨03/01 07:14
12F→: 感謝版主,辛苦了..從我的檢舉累加..XD02/25 23:40
3F→: 但是我認識的支那人比認識的台灣人還多...=.=02/05 00:03
20F推: 只有一個抗辯, 支那=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11/12 22:17
21F→: 中華民國=台灣11/12 22:17
22F→: 這是絕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11/12 22:18
4F→: 請問版主哪裡可以找到檢舉範文.11/12 07:23
5F→: 不清楚合格式具體證據是指什麼11/12 07:23
6F→: 了解, 但台巴子一詞系中國指稱台灣人之慣用語11/12 07:31
7F→: 並非我國用語, 故於我國判決書或教育部字典中無法找11/12 07:32
8F→: 我只能找到中國慣用之百度百科及互動百科11/12 07:33
9F→: 目前我國法院也尚無此判決,若版主認為只能以11/12 07:37
10F→: 我國判決書或者萌典為依據, 那就沒辦法了11/12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