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3X-btf goetze 違反板規3-1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哇最愛逮完)時間7年前 (2016/10/25 06:52), 7年前編輯推噓5(5075)
留言8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bigbear2007 二、被檢舉人ID: goetze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0/24 22:51,
一個身在大陸的人對我們指東指西幹嗎?
10/24 22:51

10/24 22:53,
LAPDSWAT456~是吧??
10/24 22:53

10/24 22:53,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
10/24 22:53

10/24 22:54,
原來是分身(筆記
10/24 22:54
同前篇本人之抗辯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 顯屬使用VPN跳板, 故IP相同係可能, 本人亦無法得知為何IP與其相同 不過無論本人是否為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判定是否為多重帳號乃為帳號部之權責 goetze在未經帳號部判定下 即在多篇文章中推文宣稱本人乃LAPDSWAT456之多重帳號 顯屬對本人名譽之損害 本人原不願檢舉, 但其人可說纏上了本人 在本人所發前篇文章以及本篇文章中, 多次指稱本人為分身等 甚至在本版悍然檢舉本人 本人真的不勝其煩 請板主協助處理, 謝謝 --

08/20 15:21,
哼~1~6樓哪有甚麼可怕的,我住外面的時候曾經在耳朵旁邊
08/20 15:21

08/20 15:22,
聽到沙沙、希希窣窣的聲音,驚覺不妙開床頭燈一看,結果
08/20 15:22

08/20 15:33,
是樓下在你耳朵旁邊吹 氣..
08/20 15:33

08/20 15:36,
呼~呼~
08/20 15:36

08/20 15:54,
然後說
08/20 15:54

北連中胡,胡又比連更穩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7349559.A.81E.html ※ 編輯: bigbear2007 (119.14.23.37), 10/25/2016 06:56:40

10/25 08:15, , 1F
IP相同,用語相同,我連抗辯都有點懶了
10/25 08:15, 1F

10/25 08:27, , 2F
我轉貼小組長說的一句話:PTT未規定使用者不可有分身
10/25 08:27, 2F

10/25 08:29, , 3F
懂了嗎?一是證據確鑿,二是在PTT,有分身並不違法
10/25 08:29, 3F

10/25 08:30, , 4F
我說你做了不違法的事,那請問還要我說下去嗎?
10/25 08:30, 4F

10/25 09:45, , 5F
本身指責本人是分身,就是對本人名譽的損害
10/25 09:45, 5F

10/25 09:45, , 6F
且不說VPN 出來的IP是隨機的,相同並非不可能
10/25 09:45, 6F

10/25 09:46, , 7F
就算真是同一人,分辨是否為分身也是帳號部的權限
10/25 09:46, 7F

10/25 09:47, , 8F
goetze在未得帳號部判定之前,就在多篇宣稱本人為分身
10/25 09:47, 8F

10/25 09:47, , 9F
所以帳號輪流上,發文日期幾乎沒重疊也是可能囉??哈!
10/25 09:47, 9F

10/25 09:47, , 10F
甚至放話要在每一篇都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語
10/25 09:47, 10F

10/25 09:48, , 11F
顯係對本人之挑釁,以及對本人名譽之毀謗
10/25 09:48, 11F

10/25 09:48, , 12F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惡劣行為
10/25 09:48, 12F

10/25 09:49, , 13F
另外我看以前的記錄~這個ID對板友進行這種騷擾不只
10/25 09:49, 13F

10/25 09:49, , 14F
一次, 真的要麻煩版主處理了
10/25 09:49, 14F

10/25 09:49, , 15F
這樣說好了~你就打出"我不是LAPDSWAT456"來看看嘛
10/25 09:49, 15F

10/25 09:50, , 16F
宣傳本人為分身之類的恐嚇言??????????????????
10/25 09:50, 16F

10/25 09:50, , 17F
這個ID在本篇有如下推文
10/25 09:50, 17F

10/25 09:51, , 18F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
10/25 09:51, 18F

10/25 09:51, , 19F
此等言語可知若版主不遏止這種挑釁行為
10/25 09:51, 19F

10/25 09:51, , 20F
goetze這類行為將一次一次沒完沒了,故煩請板主協助
10/25 09:51, 20F

10/25 09:52, , 21F
謝謝
10/25 09:52, 21F

10/25 09:52, , 22F
原來這叫恐嚇呀~~~~~~我的老天鵝呀
10/25 09:52, 22F

10/25 09:53, , 23F
來啦!告訴大家~你不是LAPDSWAT456~敢不敢?
10/25 09:53, 23F

10/25 10:19, , 24F
本篇的說法跟之前把"走著瞧"說是恐嚇真是異曲同工~
10/25 10:19, 24F

10/25 13:45, , 25F
我前面也說過,有分身在PTT並不違法,何來污蔑他人?
10/25 13:45, 25F

10/26 22:56, , 26F
依實證說別人有分身在本版從來沒有過被判違規
10/26 22:56, 26F

10/26 22:57, , 27F
將這種行為稱之為挑釁人身攻擊更是荒謬至極
10/26 22:57, 27F

10/26 23:03, , 28F
若依bigbear2007所言,板規1-5將成無用,因為一檢舉即為
10/26 23:03, 28F

10/26 23:03, , 29F
挑釁人身攻擊,說明完畢。
10/26 23:03, 29F

10/26 23:29, , 30F
抱歉~我忍不住了~大概是他真以為別人不會再查了~今天又
10/26 23:29, 30F

10/26 23:29, , 31F
露餡了
10/26 23:29, 31F

10/26 23:30, , 32F
10/26 23:30, 32F

10/26 23:30, , 33F
10/26 23:30, 33F

10/26 23:35, , 34F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這句他說的....唉
10/26 23:35, 34F

10/27 00:13, , 35F
這有趣了,下午我根本上不了PTT,怎麼回事?
10/27 00:13, 35F

10/27 00:14, , 36F
還有請板主查我之前的發文記錄,很少在台灣
10/27 00:14, 36F

10/27 00:18, , 37F
而且最近没用VPN根本無法上ptt。居然IP會在台灣?
10/27 00:18, 37F

10/27 00:19, , 38F
人在支那IP在台灣?
10/27 00:19, 38F

10/27 00:19, , 39F
版主,事到如今還不能辨別是不是分身嗎?沒上線?唉....
10/27 00:19, 39F

10/27 00:20, , 40F
我只能說我盡到查證的義務了~就這樣
10/27 00:20, 40F

10/27 00:26, , 41F
看來有人為了要"證明"我是分身,玩的很大啊...
10/27 00:26, 41F

10/27 00:27, , 42F
但我非電腦專業,這種東西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玩的
10/27 00:27, 42F

10/27 00:28, , 43F
但不管如何,還是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挑釁版友
10/27 00:28, 43F

10/27 00:30, , 44F
毀損板友名譽的行為,本人並未受帳號部宣告為分身
10/27 00:30, 44F

10/27 00:30, , 45F
在此之前goetze即四處推文稱我是分身,並恐嚇
10/27 00:30, 45F

10/27 00:31, , 46F
"我會幫你好好宣傳你的分身本尊的"等語//
10/27 00:31, 46F

10/27 00:31, , 47F
請板主再移駕去主板剛剛判本人水桶下的推文
10/27 00:31, 47F

10/27 00:32, , 48F
可以看到goetze四處宣稱本人是分身,對本人名譽
10/27 00:32, 48F

10/27 00:33, , 49F
傷害有多大....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種行為,謝謝
10/27 00:33, 49F

10/27 00:33, , 50F
真有你的~抓到兩次了還能撐~
10/27 00:33, 50F

10/27 00:35, , 51F
goetze: 隔一天又被逮到了~我真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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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0:35, , 52F
goetze: 真正被逮到要看我檢舉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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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0:35, , 53F
另外在 #1O3nZTnw #1O3p4EE1; 二篇推文裡
10/27 00:35, 53F

10/27 00:35, , 54F
我只是叫人來看照片耶~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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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0:36, , 55F
也能看到這樣四處宣稱我是分身,對本人造成多大困擾
10/27 00:36, 55F

10/27 00:36, , 56F
"查lapdswat456這個ID每次上站IP都不同"~這話你說的
10/27 00:36, 56F

10/27 00:36, , 57F
故請板主協助遏止這類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的行為
10/27 00:36, 57F

10/27 00:37, , 58F
我請問~你怎查法?非電腦專業?
10/27 00:37, 58F

10/27 00:37, , 59F
事實俱在~還在針對板友挑釁,毀損名譽~唉
10/27 00:37, 59F

10/27 00:39, , 60F
本人不在本篇與goetze爭吵模糊焦點,我只講一句重點
10/27 00:39, 60F

10/27 00:39, , 61F
PTT唯一可認定版友是否為分身的單位, 只有帳號部.
10/27 00:39, 61F

10/27 00:40, , 62F
其他不再回應其人,只請板主協助處理..謝謝
10/27 00:40, 62F

10/27 00:41, , 63F
但在PTT,分身並不違法要不要說說?
10/27 00:41, 63F

10/27 05:58, , 64F
另外提出一點, 我看了一下LAPDSWAT456的發文
10/27 05:58, 64F

10/27 05:59, , 65F
IP幾乎都在外國,怎麼發文從不在台灣,上線就在台灣?
10/27 05:59, 65F

10/27 06:00, , 66F
IP並非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證據,特別是個人提出的
10/27 06:00, 66F

10/27 06:01, , 67F
所謂照片, 其真實性有問題,所以PTT才由帳號部作為
10/27 06:01, 67F

10/27 06:01, , 68F
判斷是否為分身的唯一單位, 現在問題是goetze
10/27 06:01, 68F

10/27 06:02, , 69F
在未經帳號部判決我是分身的前提下,四處宣傳我是分身
10/27 06:02, 69F

10/27 06:02, , 70F
也確實造成的名譽損害以及很大的困擾
10/27 06:02, 70F

10/27 06:02, , 71F
並且其人還放話恐嚇以後要繼續這樣宣傳散布
10/27 06:02, 71F

10/27 06:03, , 72F
故本人只希望版主能遏止這種行為,還本人一個清淨
10/27 06:03, 72F

10/30 17:19, , 73F
審理意見:無犯規 但是一再說明goetze你不具有此類案件
10/30 17:19, 73F

10/30 17:19, , 74F
判定的權利 你只能在"單人持有超過五個帳號"去站方
10/30 17:19, 74F

10/30 17:21, , 75F
ID_Multi檢舉 或是找到"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的帳號
10/30 17:21, 75F

10/30 17:23, , 76F
即便是開始你發現B與L帳號同IP 也不是在政黑板內直接問
10/30 17:23, 76F

10/30 17:25, , 77F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77F

10/30 17:25, , 78F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78F

10/30 17:25, , 79F
應該是來政黑檢舉進行檢舉或詢問是否為犯規帳號
10/30 17:25, 79F

10/30 22:48, , 80F
意見:未違規,被檢舉人有提出相關物件不能算憑空捏造
10/30 22:48, 80F
文章代碼(AID): #1O3f2tWU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