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Glala
作者 BGlala 在 PTT [ PttLife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1則
限定看板:PttLifeLaw
看板排序:
5F→:得被害人同意~組卻構成要件!毀損變未遂!毀損不罰未遂01/23 00:43
7F→:但是你可以說 那是一個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 用侵權行為告他01/23 00:44
8F→:如果你簽名了不起他刑事無罪 民事你可以叫他賠的01/23 00:44
9F→:當他砸你電腦的時候~~你直接踹他 施以正當防衛01/23 00:45
11F→:反正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不限刑事不法 也包含民事不法01/23 00:45
12F→:贈與是契約~要雙方合意 原po並沒有合意的意思表示01/23 00:46
16F→:建議你 當你弟搞你的時候 你就當場施以正當防衛01/23 00:49
2F→:184+195 似乎這邊沒有慰撫金的請求 找不到非財產上的損害11/08 23:11
3F→:我是說這個案例裡面11/08 23:11
6F→:未能營業的損失 記程車司機是可以求償的喔!11/08 23:17
7F→:但是還是要扣掉 因為本來會營業所生的支出11/08 23:17
1F→:行政處分的瑕疵 補正即可~沒辦法廢棄11/08 17:20
3F→:你申訴他會幫你把時間改正之後 再寄給你11/08 17:51
4F→:如果法條規定不超過三千元!可以考慮用行政罰法19條11/07 21:59
5F→:類似於微罪不罰的便宜原則!去申訴看看!11/07 22:00
6F→:如果你是闖紅燈 他開紅燈越線!羈束處分並無裁量權可言11/07 22:01
7F→:屬於違法的行政處分去撤銷他吧=.=11/07 22:01
8F→:他事後要補開闖紅燈 有困難喔! 科科11/07 22:03
9F→:主張正當防衛啊11/07 22:03
4F→:圖書館八點就開了10/23 00:42
4F→:議員喔~很簡單啊!你寄信去監察院檢舉!10/23 00:44
5F→:我們監察院在國民黨執政 已經復活了10/23 00:44
10F→:告刑事的 在附帶民事就好 免費10/16 23:18
7F→:我國民法除非是當事人間有約定定金,才會解釋成解約定金07/04 00:43
8F→:不然通常都是證約定金 證明買賣契約有存在07/04 00:44
4F→:題目設定單純是在我國!07/04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