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erise
作者 Beris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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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詐欺是非告訴乃論罪,告了就不能撤...04/28 21:20
15F推:推這篇!!03/15 22:42
30F推:我也很佩服這篇文章竟然能對無聊的假法律議題煞有其事的回03/15 23:23
32F→:應,誠意十足!至於無聊的口水戰真的不必了,毫無意義。03/15 23:23
36F→:誰率先把刪推文無限上綱到憲法和法律來討論,大家心裡有數03/15 23:28
39F推:D大晚安囉~03/15 23:40
1473F→:如果因為對手身體狀況影響自己表現,也只證明自己心理素質01/17 18:17
1474F→:不夠堅定。心理素質也是贏球重要因素,所以還是自我檢討吧01/17 18:18
1475F→:只會怪別人是贏不了球的。01/17 18:19
1F推:跟這種從頭到尾跳針跳不停的文章戰,只會把自己累死,還不01/04 16:11
2F→:如直接無視。01/04 16:11
1F推:文章 簽名檔 跟今天的天氣 都好搭 呵呵12/03 23:23
1F→:明知山有虎...XDD(大誤)11/28 00:17
42F推:不建議樓上的作法。這種情況法官通常會各打50大板,傷害的11/28 21:08
43F→:法定刑度還比性騷擾重。實務上對於"義憤"的認定也很嚴格。11/28 21:08
44F→:何況,你打他他可以去驗傷。他摸你,你有證據嗎?11/28 21:09
45F→:搞到最後你留了傷害前科,對方證據不足不起訴,也非不可能11/28 21:21
1F推:不知道原po會不會被噓到不敢進來,以致沒看到這篇?建議把11/24 01:50
2F→:這篇寄到他的信箱^^11/24 01:50
1F推:推!專業的來了!11/24 00:27
6F推:這篇寫得很不錯喔!終於讓我理解和我立場不同的人在激憤什11/22 19:57
7F→:麼。要是早點po這篇後面就不會戰那麼兇了吧?不過我還是選11/22 19:58
8F→:擇去理解原原po當下的感受,所以我讀原原po的文章時完全沒11/22 19:59
9F→:有感到任何憤怒的感覺。11/22 20:00
15F→:....糟糕...好像又要戰起來了...11/22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