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edlem
作者 Bedlem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0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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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 這種事不可能由小小孩自己決定05/14 13:43
46F→: 那只是你的想像,根本沒這回事。05/14 14:17
5F推: 妳可以花錢去參加婚友社04/18 22:45
4F→: 我只是在開導別人而已04/12 00:53
7F推: 不一定,我前妻就把小孩撫養費給賴掉了。這個世界是以另一03/09 00:59
8F→: 個道理在運作的。03/09 00:59
13F推: 小孩在父母離婚後,因為輪流居住在兩方,而造成生活管教與10/12 11:04
14F→: 學習上的不適應,然後因此而哭泣或難過,本來就是常態現象10/12 11:04
15F→: ,沒什麼好奇怪的。你只是少見多怪而已。10/12 11:04
16F推: 現代社會是個不排斥,甚至鼓勵離婚的時代。社會讓小孩也付10/12 11:08
17F→: 出一些代價,其實沒什麼好奇怪的。10/12 11:08
25F推: 多顧的時數她可以換成錢付給你們,違反離婚協議你們可以10/13 23:31
26F→: 當場拒絕,記錄起來去爭取監護權改判,其實不一定有什麼10/13 23:31
27F→: 用10/13 23:31
28F推: 這基本上是小孩監護權一人一半,但如果你要多跟小孩相處,10/14 01:44
29F→: 就要自己多花錢來跟我買時間的意思。10/14 01:44
2F推: 你們只是在同溫層內相互取暖而已,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03/31 18:03
3F→: 原 po 需要的,是和前夫與前夫家人和解,讓前夫與前夫家人03/31 18:03
4F→: 信任他,這樣小孩跟原 po 出來,自然就不會為難。03/31 18:03
7F推: 問題當然是我前妻腦子壞了,不顧孩子還小,硬要離婚。我可03/31 21:51
8F→: 以理解原 po 前夫的想法,才會勸原 po 去跟她前夫和解,03/31 21:51
9F→: 來離婚版抒發心情,不是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方法。03/31 21:51
11F推: 我有認真幫小孩找後媽,來解決小孩照顧的問題,又不是只會03/31 23:42
12F→: 抒發心情啊。03/31 23:42
15F推: 免錢保母?你眼中只有金錢嗎?孩子需要的是愛與關懷,根04/01 06:37
16F→: 本不會去管照顧者要錢或免錢。04/01 06:37
17F推: 你如果試著從孩子的視角出發,你就會發現,保母或照顧者免04/01 06:41
18F→: 錢不免錢,對他們根本就是無關緊要的事。04/01 06:41
20F推: 未婚男女本來就可以互相選擇,不用勉強,但有了婚姻和小04/01 09:37
21F→: 孩,就要承擔該有的責任。04/01 09:37
22F推: 台灣社會有太多人忘記了這件事,才導致離婚率飆高,以及04/01 09:39
23F→: 像原 po 這樣,小孩不想跟媽媽出來的社會亂象,實在令人04/01 09:39
24F→: 遺憾。04/01 09:39
35F推: 我前妻才是難以相處之人,在婚姻中,什麼都要聽她的,她以04/01 21:29
36F→: 為她是誰?04/01 21:29
39F推: 她以為她是別人都要聽她命令,看她臉色的女王。04/02 18:36
45F推: 反對我前妻出小孩撫養費的,應該是我前岳母。我前妻對她04/04 13:26
46F→: 媽媽也有責任,所以出錢這件事就算了。04/04 13:26
47F推: 但是前岳母不應該把她的勞工退休金花完的問題,都推到小04/04 13:28
48F→: 孩身上。04/04 13:28
49F推: 事實上,我前岳母從她的退休金,出了三百萬給我前小舅子買04/04 13:34
50F→: 房子,等到我跟我前妻談離婚時,卻把沒錢的問題,推到她04/04 13:34
51F→: 花在小孩身上(我和我前妻,每個月都有給她保母費」,這04/04 13:34
52F→: 種人真的蠻噁心的。04/04 13:34
6F推: 沒監護權就不付錢,不就是我前妻的主張嗎?04/02 18:38
7F推: 一樓可以先去噓我前妻04/02 18:40
23F→: 那是你亂講,我從頭到尾都是兩個都要。04/01 21:32
25F→: 事實是,我前妻兩個小孩都不要,就直接跑了。我是根本就04/01 21:35
26F→: 不想離婚,不想離開小孩,但我沒辦法限制我前妻的行動自04/01 21:35
27F→: 由,所以也只有隨她去了。04/01 21:35
11F推: 也許妳前夫只是比較脆弱,擔心小孩跟妳走近了,會離他而去03/31 22:25
12F→: ,才會有這種反應,而不是怨恨妳。03/31 22:25
13F推: 和妳前夫和解共生,讓小孩不再為難,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03/31 22:27
14F→: 方法。03/31 22:27
6F推: 我前妻可以尊重她自己的感受,而提出離婚,我當然也可以尊03/17 17:42
7F→: 重我自己的感受,而鄙視她這種不負責任的人,我並沒有比03/17 17:42
8F→: 我前妻自私。03/17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