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edlem
作者 Bedlem 在 PTT [ Divor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96則
限定看板: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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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F推: 小孩撫養費當然要分月給,要不然對方拿了錢去吃喝玩樂,沒06/18 16:04
35F→: 有好好顧小孩的話那怎麼辦?給錢,要有監督機制,確認對06/18 16:04
36F→: 方把錢花在小孩身上才行。06/18 16:04
42F推: 將小孩支出做帳,並保留一定時間內的原始憑證,必要時你可06/20 01:34
43F→: 以對這些支出做審計06/20 01:34
12F推: 錯的本來就不是小孩,而是自私不顧小孩,不能相親相愛、負02/14 12:31
13F→: 起責任的大人。02/14 12:31
47F推: 現代人賴掉小孩撫養費的例子太多了,我前妻就是這樣。她要12/11 09:46
48F→: 求付清小孩撫養費才處理房子的事,完全可以理解。12/11 09:46
13F推: 網路上用關鍵字搜索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資料。10/16 09:04
50F推: 兩個孩子還這麼小的時候,媽媽就丟下小孩跑掉,不肯回家,03/28 23:43
51F→: 也不肯付小孩撫養費,難道要説她腦子是好的嗎?如果她腦子03/28 23:43
52F→: 沒壞,不就是要把我和小孩陷入絕境?如果一個人對你這麼03/28 23:43
53F→: 狠,你當然就是要挺直腰桿,用一身正氣來駁斥這種歪風。03/28 23:43
54F推: 我會重新替小孩找到合適的後媽,重建圓滿的雙親家庭。令人03/28 23:49
55F→: 作嘔的,只會是不負責任的人,和為了擺脫小孩撫養責任,03/28 23:49
56F→: 而編造謠言抹黑別人的人。03/28 23:49
65F推: 我當初是建議我前妻打離婚和小孩監護權官司,在法院上證03/29 08:31
66F→: 明我有什麼問題,然後單親家庭對小孩,會比雙親家庭更好,03/29 08:31
67F→: 是她自己不要,然後選擇直接跑掉的,也許是她心虛吧。03/29 08:31
68F推: 至於透過周邊親友所釋放出來,暗示你私處有問題的指控,03/29 08:37
69F→: 其實我之前就有提過,當你能讓女人欲仙欲死,還因此能讓03/29 08:37
70F→: 對方自願到你胯下,提供口舌服務的時候,這種指控,也就只03/29 08:37
71F→: 是笑話罷了。03/29 08:37
74F推: Elon Musk 說要殖民火星的時候,同樣有很多人認為那是笑03/29 09:03
75F→: 話,但他還是一步步往那個目標邁進,現在有多少人要繼續03/29 09:03
76F→: 笑話他?我沒有要殖民火星,只是想替我的孩子重建圓滿的03/29 09:03
77F→: 雙親家庭,然後教導他們負責的人生觀。我會仿效 Elon Musk03/29 09:03
78F→: 的精神,守護好我的孩子的。03/29 09:03
79F推: 順便回應某網友,該斷奶的,其實是我前妻。養小孩不用花03/29 09:45
80F→: 錢花時間嗎?為什麼她可以不出小孩撫養費?其實說到底,她03/29 09:45
81F→: 只是在吸我和我爸媽的奶而已。03/29 09:45
84F推: 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的責任,沒有誰就該全部扛起來。03/29 12:37
90F推: 如果你們看到有人公開講説別人的私處有問題,卻不會有不03/29 15:07
91F→: 舒服的感覺,那為什麼看到有人説自己的私處很利害,要覺得03/29 15:07
92F→: 不舒服呢?這不是在搞雙重標準嗎?03/29 15:07
93F推: 這種為了(不付小孩撫養費的)利益,編造謠言打擊對方心理03/29 15:11
94F→: ,再搞雙重標準的行為,才會讓人不舒服吧?為什麼只準一03/29 15:11
95F→: 方不舒服,其他方就不能不舒服?03/29 15:11
96F推: 回某網友,有些刻意羞辱別人的言論,只是在自取其辱而已。03/29 15:25
103F推: 我説過了,這種言論只要一笑置之就好了。至於誰講的才是03/29 16:14
104F→: 事實,有那麼重要嗎(當然我很確定,我講的才是事實)?03/29 16:14
105F推: 和私處是否有疾,當然有關。因為正常的女人,是不可能替私03/29 16:25
106F→: 處有疾的人,提供口舌服務的。當你在享受這種服務時,説你03/29 16:25
107F→: 私處有疾的心理攻擊,當然也就不攻自破。03/29 16:25
109F推: 但好像有人對我私處是否有疾,顯得很有興趣的樣子,還建03/29 17:00
110F→: 議我去告對方。你怎麼不去要這種人自重?03/29 17:00
111F推: 我可沒興趣談什麼性愛經驗,我是在表示,去講別人私處有疾03/29 17:17
112F→: ,再要別人照你滿懷惡意的建議(去法院脫褲驗證?)去做,03/29 17:17
113F→: 有多可笑而已。如果有人能講這個,那為什麼就不能笑笑的去03/29 17:17
114F→: 談談相反的一面,非得去告對方不可?03/29 17:17
116F推: 這是對「私處是否有疾」的反方言論。如果板主不處理正方03/29 17:27
117F→: 言論,應該也沒立場處理反方言論。03/29 17:27
119F推: 照理來說,正常的女人,不會替私處有疾的男人,提供這種服03/29 18:09
120F→: 務。所以這只是個運用歸謬法邏輯所做的論證,和噁不噁沒03/29 18:09
121F→: 什麼關係。03/29 18:09
134F推: 之前有人在講別人的私處有問題,還以嘲諷的口吻,要別人去03/29 21:05
135F→: 法院脫褲驗證的時候,怎麼就沒人站出來說感覺被強X了?我03/29 21:05
136F→: 只是反其道而行,為什麼就不行呢?而且我講的是實話,不是03/29 21:05
137F→: 做夢,也沒花什麼錢。03/29 21:05
138F推: 我前妻隔週會帶小孩外出探視,沒有討厭看到小孩,我只是要03/29 21:10
139F→: 她付正常的小孩撫養費用,如果真做不到,也要對代替她多03/29 21:10
140F→: 承擔小孩照顧責任的我和我爸媽,表示感謝而已。03/29 21:10
144F推: 當初我建議我前妻打離婚+小孩監護官司,在法院上證明怎麼03/29 21:38
145F→: 才是對小孩最好的方案時,她沒理我,人就直接跑了,為什03/29 21:38
146F→: 麼我就得去打官司?03/29 21:38
149F推: 等我再婚後,我會去婚姻版寫一篇「從離婚到再婚」的心路03/29 21:43
150F→: 歷程,總結這些年的經驗和想法,鼓勵那些單親父母,要能03/29 21:43
151F→: 鼓起勇氣,為了孩子的幸福而努力不懈。03/29 21:43
158F推: 之前有人要我去法院脫褲驗證,真聽這種話,那才是傻了。如03/29 21:50
159F→: 果一個正常的女性,願意自動替你提供某種服務,不是比去法03/29 21:50
160F→: 院搞這種驗證,還要有說服力嗎?03/29 21:50
161F推: 回某網友,我前妻也沒付小孩撫養費,如果我也學她,那小03/29 22:00
162F→: 孩不就得喝西北風?03/29 22:00
1F推: 找律師向法院申請,聲明你負主要照顧責任,然後要法院同意03/25 08:46
2F→: 你有單獨遷移小孩户籍的權利。03/25 08:46
55F推: 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人是會對腦內分泌的多巴胺上癮的,03/20 17:28
56F→: 排除吸毒和賭博,性高潮是人類在正常情況下,最有效取得多03/20 17:28
57F→: 巴胺的方式。讓你的伴侶欲仙欲死,好讓她不想離開你,是03/20 17:28
58F→: 避免離婚問題,或重新替單親家庭可憐的孩子,順利找到後03/20 17:28
59F→: 媽的有效方法。03/20 17:28
63F推: 以前我以為婚姻就是一輩子的承諾,所以沒想太多,現在我才03/20 23:22
64F→: 搞淸楚婚姻的本質,到底是什麼。03/20 23:22
67F推: 對我自己來說,婚姻就是要一起過一輩子,但我沒辦法強制03/21 07:54
68F→: 對方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婚姻的本質,就是你承諾和對方一起03/21 07:54
69F→: 過一輩子,但沒辦法百分之百保證一定能做到。03/21 07:54
11F推: 有擔當的人,離婚時即使沒和小孩同住,也會付小孩撫養費。03/06 12:28
12F→: 有擔當的人,會要求該負責的人負責,而不是當爛好人,把03/06 12:30
13F→: 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攬。03/06 12:30
14F→: 有擔當的人,不會要別人承擔不該是他承擔的責任。03/06 12:31
20F推: 錢是拿來養小孩的,和欺不欺負前妻無關。如果自己不肯承03/06 17:32
21F→: 擔責任,還污衊出錢養小孩的人,那才真是可笑。03/06 17:32
22F推: 我前妻拋棄了小孩,讓他們連媽寶都當不成。不過我會再找03/06 17:40
23F→: 對象,讓他們成為有媽媽的寶貝。03/06 17:40
24F推: 那個恊議,只是我前妻用小孩福祉逼我簽的。沒簽之前她就已03/06 17:42
25F→: 經跑掉了,根本不尊重婚約和民法,那又怎樣說?03/06 17:42
31F推: 那個說我父母用錢欺負我前妻的人,不就是在這樣做嗎?當03/07 00:04
32F→: 初我前岳母不肯讓我前妻出小孩撫養費,還嗆我媽説「有錢了03/07 00:04
33F→: 不起窩」(不肯出小孩撫養費,探視要的倒是挺堅持),我03/07 00:04
34F→: 媽沒理我前岳母,但私下倒是氣的不行。我前岳母的行為,03/07 00:04
35F→: 當初我想了很久,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對!有錢就是了不起03/07 00:04
36F→: ,不肯出錢養小孩,就是不應該。」03/07 00:04
37F推: 不想被錢「欺負」,請自己拿錢出來養小孩,否則是想眼睜睜03/07 00:23
38F→: 的看著小孩,因為缺乏資源,而被犧牲掉嗎?03/07 00:23
2F推: 安全感是幸福的重要基礎,穩定長期的承諾,可以帶來安全感02/07 19:55
3F→: ,而在兩性關係中,沒有什麼承諾,會比婚姻更重要。所以婚02/07 19:55
4F→: 姻當然能帶來幸福。02/07 19:55
5F推: 雖然我不用參加這個群組,應該也快能找到再婚的對象了,02/07 19:57
6F→: 但我會鼓勵大家多試試這樣的機會,不要因為生命中一時的02/07 19:57
7F→: 挫折,而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氣。02/07 19:57
3F→: 來這邊貼文的,哪個不是講自己的家事?01/30 22:56
4F→: 如果你對離婚辭祖這件事有什麼意見,也可以說說你的想法。01/30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