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aoLiao5566
作者 BaoLiao5566 在 PTT [ Christianit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6則
限定看板: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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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F→: 男生喜歡男生->非想和特定男生發生性行為 為何是罪?01/24 04:03
101F→: 我看見正妹 覺得很漂亮 但並非想和她發生關係 是罪?01/24 04:05
102F→: 照你的標準 只有「無性戀」才沒有罪?01/24 04:07
358F推: 看來th大看到喜歡的正妹就想和她發生關係了01/25 08:37
371F推: ㄟ不行喔 按您標準您已在內心姦淫對方了01/25 08:51
374F→: 只有古代的未見面父母直接指定結婚才符合您無罪的標01/25 08:52
375F→: 準01/25 08:52
378F→: 我看到雙重標準了01/25 08:54
379F→: 對異性戀寬鬆對同性戀嚴格是哪招?01/25 08:54
382F→: 現在或許只有統一教的配婚制比較有符合到您的標準01/25 08:56
384F→: 請注意這是您「自以爲」的雙重標準01/25 08:56
389F推: 好慘 th大完全看不懂我在說啥@@01/25 09:00
399F推: 您自以爲合邏輯的反方論述應該是:X性戀必然指向想和01/25 09:12
400F→: X性性交。如此結論等於縱使男女朋友交往中沒結婚也沒01/25 09:12
401F→: 性交,但依然有罪,因必然在內心「意圖貪戀」對方,01/25 09:12
402F→: 故必然等同在內心「姦淫」對方。所以我才說,按您標01/25 09:12
403F→: 準,則絕對不應交男女朋友,婚前連見面都不行,應像01/25 09:12
404F→: 古代制度,由父母或有權者直接指定配偶,到成婚掀面01/25 09:12
405F→: 紗那刻才看到對方面貌。所以按您標準,原來古代的配01/25 09:13
406F→: 婚制度才是符合上帝心意的阿XD01/25 09:13
427F推: 我寫上面這段時尚未看到您9:02-07時的回應,自然沒01/26 00:26
428F→: 有回應。您指涉的同性戀行為縱使發生,教會也沒有權01/26 00:26
429F→: 利將之趕出教會。試問倘若男生於看A片自慰與悔改間01/26 00:26
430F→: 不斷循環,教會就有權利將之趕出嗎?01/26 00:26
431F→: 況且,時下男女朋友於婚前交往之事,教會並沒有反對01/26 00:27
432F→: 與禁止。既然對異性戀者這樣寬容,可見「(婚前)喜01/26 00:27
433F→: 歡女生並與之交往」跟「意圖貪戀女生(將之佔為己有01/26 00:27
434F→: )」中間是有差別的,而教會反對的是後者。01/26 00:27
435F→: 因此,對同性性傾向者同樣保持寬容也是正當的,亦即01/26 00:28
436F→: 縱使其具有該性傾向,縱使喜歡男生,但不意圖貪戀之01/26 00:28
437F→: 而欲發生性行為,亦是被容許的,並沒有邏輯不一致。01/26 00:28
438F→: 是故您想像與指摘的「對異性戀寬容、對同性戀嚴格」01/26 00:28
439F→: 的雙重標準的反方,根本不存在。01/26 00:28
17F→: 噓不就反對 這叫寬容 那基督徒反對同性婚不能叫寬容?12/07 04:08
18F→: 樓上邏輯讓我都醒了12/07 04:08
34F→: u大紮稻草人紮得很開心?06/02 10:27
70F→: 你根本就在紮稻草人,根本沒人主張政教合一06/02 13:55
113F→: 陳神父講的也不會是主張你紮政教合一稻草人06/03 17:33
114F→: 至少我聯合上下文一起看,實在看不出來06/03 17:34
115F推: 比較像是s大說的「將信仰落實於從政中」,而這本來就06/03 17:36
116F→: 是每位政治人物基督徒該做的事06/03 17:36
117F推: 不然耶穌說的「願禰的國來臨,願禰的旨意奉行在人間06/03 17:41
118F→: 」,你也認為這是指政教合一嗎?06/03 17:41
123F→: 不懂你問這問題做啥,因為根本不會發生06/04 01:03
1F推: 推03/31 01:28
16F推: 就是一種吸食海洛因的概念,很難戒的。有時覺得這問03/20 08:38
17F→: 題嚴重到教會是否應開設如戒毒品那樣的戒A片的戒斷03/20 08:39
18F→: 中心03/20 08:39
1F推: 推03/03 07:35
1F→: 手機排版請見諒03/03 02:06
3F→: 這些人不悔改就跟教宗說的下場一樣,沒什麼好說的03/03 02:19
1F推: 你的murmur根本就與本文無關,也毫無論証。看來你少03/02 18:06
2F→: 的東西比信望盟還多03/02 18:06
3F→: 相較於信望盟,你又曾為政治付出多少?03/02 18:08
6F→: 有人在展示討厭信望盟的人何以令人討厭03/03 01:29
51F→: 拿舊約說嘴不就好棒棒?勿忘毋穿混紡衣服02/23 10:16
8F→: 新聞寫得不清不楚,30年前被指控,結果被定罪跟入獄02/18 14:57
9F→: 了嗎?另外「可靠消息」四字還真好用XD02/18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