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agaroach
作者 bagaroach 在 PTT [ Kaohsiu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38則
限定看板:Kaohsiung
看板排序:
5F推: 撿到東西不歸還,是侵佔不是竊盜…05/31 15:52
37F推: 40T消防役,不過我被分配到局本部,就單純上下班,05/26 02:45
38F→: 下班回分隊,晚上打掃,半夜幫忙值班,假日休假,05/26 02:45
39F→: 其實在分隊辛苦點,但是會比較有成就感05/26 02:45
5F→: 好奇查了一下,我猜你說的是許姓男子,後面有上訴,05/06 13:13
6F→: 結果是緩刑,並且罪名是藥事法的轉讓禁藥罪,不是毒05/06 13:13
7F→: 品防制條例的販賣毒品,如果從法律層面來看,跟你05/06 13:13
8F→: 說的內容不符唷05/06 13:13
16F推: 就像你說的,合法但合不合理?不過用字上會建議調05/06 13:23
17F→: 整一下,畢竟法律上已經給了一個結論,你的訴求其05/06 13:23
18F→: 實應該是曾經持有毒品的人是不是適合擔任教職05/06 13:23
26F推: 另外民代關說施壓這部分,我也覺得有待商榷,畢竟如05/06 13:29
27F→: 果合法的權利,好像也不是不能找民代協助…05/06 13:29
44F推: 不要把民代想成每件事都施壓,很多都是交代給助理去05/06 13:44
45F→: 了解一下情況,溝通而已,照你說的就是應聘被拒,他05/06 13:44
46F→: 去找民代,這部分我覺得沒什麼問題,畢竟法律上他就05/06 13:44
47F→: 是有應聘的機會,你要不要把焦點放在,為什麼他仍然05/06 13:44
48F→: 是教師?不然我只看到你覺得反正不要來我小孩的學05/06 13:44
49F→: 校就好,他在其他學校干我X事…05/06 13:44
26F推: 在ptt討論板規與法律的差異?誠心建議這麼講法律,03/31 12:51
27F→: 可以對ptt提出告訴後,一路上訴,最後聲請釋憲03/31 12:51
3F推: 前兩天剛洗完,推薦偉宅工作室,老闆拆開後發現冷03/21 14:08
4F→: 氣有異常也不硬洗,告知要先處理再洗不然就是浪費03/21 14:08
5F→: 錢,洗的也很仔細03/21 14:08
38F推: 過去的工作經驗,見過幾十件人頭帳戶案件,只有一02/06 22:49
39F→: 件是因為他提供的帳戶是他長輩收老人年金使用的戶頭02/06 22:49
40F→: ,被認定依經驗不會用這種有金錢入帳的帳戶作為人頭02/06 22:49
41F→: 帳戶,所以認定他也是被騙,不起訴。其他全部起訴沒02/06 22:49
42F→: 有例外02/06 22:49
45F噓: 我以為人行道中間不能停機車是常識10/26 01:40
3F推: 樓上真可愛,吃飯也有人噎死,難道妳會看到人吃飯就10/15 14:20
4F→: 過去提示警語?10/15 14:20
28F→: 感謝3樓大大釋疑08/21 18:38
415F→: 要附台積電的所謂股東報告書好歹附上原文,用個報05/08 19:43
416F→: 導當主文這有點弱啊…05/08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