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urelius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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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有人想買d800E沒有要手把和閃燈請和1.175.129.222 07/03 12:06
15F→:站內信我,一起合購1.175.129.222 07/03 12:06
89F推:推06/21 12:12
1F推:+106/13 00:12
11F→:沒裝過,建議給專業的,我之前給別人裝,安裝還有含05/04 15:30
12F→:訂購支架的錢和Fusion drive,自己弄也不是很容易05/04 15:31
13F→:不如交給專業的,拿那個時間去做別的事05/04 15:31
32F→:唉,法院的人很忙好嗎,而且你跟本沒有所受損害04/22 22:40
33F→:很難請求損害賠償(認真)04/22 22:40
34F→:樓上一堆推提告的,不知道有沒有跑過繁瑣的訴訟程序04/22 22:45
36F→:看是調解委員面前完成和解或是訴訟上和解,都要進04/22 23:07
37F→:法院啊,訴訟上和解更麻煩04/22 23:08
56F→:被告表明不願意應訴管轄,應該還是有以原就被的適用04/23 10:46
57F→:以南來北往的車資,應該已大於他捐的金額了04/23 10:46
58F→:調解的話,只要他不爽去,調解缺席你也沒他辦法04/23 10:49
59F→:到最後結果還是回到法院見,不是一樣嗎04/23 10:50
65F→:是否可以請教,網路犯罪侵權行為地應如何認定?04/23 17:28
66F→:究竟不原告所在地或是被告改圖的地點04/23 17:28
67F→:若無法確定侵權行為地,此時回規普通審判藉04/23 17:29
68F→:以原就被原則,此時原告在自己住所地提告04/23 17:29
69F→:是否有可能原告所在地無管轄權,抗辯無管轄權04/23 17:30
70F→:而無民事訴訟25條應訴管轄的適用呢? 謝謝04/23 17:31
76F→:感謝你提供的資訊,不過我去查了一下月旦,雖然沒有04/24 13:32
77F→:專文,但是姜世明教授在月旦法學教室52期的結論上04/24 13:32
78F→:似乎採取保留的態度,另一個問題是刑事上管轄權是否04/24 13:33
79F→:可以直接在民事損害賠償中類推適用,尚待保留04/24 13:33
80F→:不過從結論而言,我認為這是對網路侵權很好的討論04/24 13:34
81F→:感謝你也熱心認真的回覆04/2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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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紅塵呀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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