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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點閱召集跟教育召集適用的法條是一樣的!03/15 08:38
24F→:請問一下這是何時的事,因為最近也曾連絡過;結果...感09/08 16:55
25F→:行前訂計畫的雀躍心情大受影響,本來真的很嘔,不懂為09/08 16:56
26F→:合是客戶還有被嘲諷的感覺,不過至少看完後覺得該是慶幸09/08 17:00
27F→:只是依我最近跟他聯絡的感覺,還有你八月才剛做完客訴09/08 17:01
28F→:客訴是不是不能改變些什麼?09/08 17:02
33F推:我昨天才跟他聯絡完,依他的態度我並不覺得有所改變09/08 18:22
152F推:sean大。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就是你北鼻。不過以w大發08/16 22:06
154F→:文的內容而言。你告人,人家也會來告你吧08/16 22:06
157F→:wwegood跟wwesuck啊。還是你要說他跟你北鼻不同人08/16 22:08
159F→:只是剛好都很痛恨二部08/16 22:08
162F→:好!假設w不等於你北鼻好了(雖然我不相信)。以文章的內08/16 22:10
163F→:容而言。blood大「有可能」會成案(不一定有罪),但其他08/16 22:10
164F→:人我實在看不出來啊?你要告big大什麼?08/16 22:11
169F→:這跟相信司法沒關係。你要告人總得有個罪名吧。不然警方08/16 22:12
171F→:怎麼受理?還有,以我對司法程序的了解。上文寫了某兩位08/16 22:13
175F→:以確定去偵察庭。但我印象中不是得先由警方調查(傳喚當08/16 22:14
179F→:事人),之後再由檢方決定開庭時傳喚的人嗎?但是怎麼沒08/16 22:15
181F→:有人上來說他被傳喚了呢?你怎麼已確定誰會去偵察庭呢?08/16 22:15
185F→:你有信心?所以你是嚇嚇他們嗎?如果有人沒有去偵察庭,08/16 22:17
189F→:那被你點名的人是不是會心生畏懼。這樣法律上沒問題嗎?08/16 22:17
191F→:不說別的。上面big大你是要用什麼告他毀謗08/16 22:18
197F→:我看了他的文章。實在看不出有毀謗的地方啊?08/16 22:19
201F→:你自己都說只有blood大了。卻說big大會去偵察庭。這樣法08/16 22:20
202F→:律上真的沒問題嗎?我是不懂啦。但我總覺得怪怪的08/16 22:20
205F→:小妹之前有去反波大遊行。之前公聽會上有一個台台說波波08/16 22:21
208F→:用500萬買學歷。結果波爸來信說要告他。我記得那時後版08/16 22:21
212F→:上就說可以反告波爸「恐嚇」。難道波爸不是告知法律刑責08/1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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