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剛被通知點召??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不信真理喚不回)時間13年前 (2011/03/14 01:0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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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kei (ikei)》之銘言: : ※ 引述《IOU9527 (197規劃中~~~)》之銘言: : : 剛剛有一個據稱是女士官的人 : : 打電話來家裡 : : 說大概六月多會叫我參加點召 : : 在903 : : 過些日子會再寄單子來 : : 我的疑問是 : : 1. 星期天通知, 這...應該不會是騙人的吧? : : 2. 她問我說鞋子穿幾號,我說只記得白膠鞋穿3號... : : 我怎麼不記得有她說的7號?? : : 退伍五年多才第一次...還是點召 : : 該說我有保佑嗎XD : 我才剛吃完晚餐上PTT 看完這篇換我手機響 : 03的號碼 : 一樣903 打來的 6月中新竹關西點招一天 : 有沒有這麼準的啊.......... : 不過跟朋友聊到後發現 : 我符合家中獨子且於今年滿30 父親大於60歲可辦理緩召 : 看來明天打個電話到兵役課問問好了 i大若要用上述理由免除此次點召,只怕難遂所願! 後備軍人要避免教召有兩個途徑,一為「免召」(兵役法第43條) 一為「緩召」(兵役法第41條) 符合「免召」規定(兵役法第43條八款)才能於召訓前3天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 出申辦,免除此次教育召集。 ------------------------------------------------------------------------------ 兵役法第43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教育、勤 務、點閱召集 1.患病不堪行動者。 2.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3.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4.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5.因事赴國外者。 6.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7.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8.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 但i大的情形是屬於兵役法第41條第五款的「緩召」。 第五款的辦理時間為每年的4/1~4/30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但依照『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合於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自次年一月 一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以三年為限。 也就是說,即便i大今年4月1號就去申請緩召,也是到明年1月1日才開始生效!避不開 今年六月的教召。 附上兵役法41條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召: 一、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二、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三、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 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四、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無同父兄弟者。 (二) 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三) 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 (四) 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五、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 六、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前項緩召原因消滅時,仍受召集。 讓非醫療領域者也能迅速了解的波波入門:http://popo.pofeng.org/letter-8 在台波蘭醫生列表(隨時更新):http://popo-out.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83.66

03/14 11:55, , 1F
上一個問我鞋子穿幾號的人~~~~
03/14 11:55, 1F

03/14 13:51, , 2F
不過我是點招不是教召XD 感謝你的資訊~
03/14 13:51, 2F

03/15 08:38, , 3F
點閱召集跟教育召集適用的法條是一樣的!
03/15 08:38, 3F
※ 編輯: AllenTTN 來自: 114.41.96.59 (04/08 23:40)
文章代碼(AID): #1DVFfLNG (Military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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