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ndrew1116
作者 Andrew1116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34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F→:非常有趣,請你更強化自己的風格05/14 09:42
43F→:收到板主委託,必將竭盡全力完成。05/13 12:03
70F→:你是說遷離台灣,跑到非洲自創一國嗎?05/13 15:47
117F→:殺文呀。因為過多的噓,讓版主認為是廢文。05/13 17:28
118F→:我沒有引戰~我是宣傳理念。05/13 17:29
121F→:說得也是齁,這又要回到揪竟為何版主要刪我文了。05/13 17:32
123F→:恩XD05/13 17:35
126F→:我不想選啊,為何逼我選。引戰應該是人身攻擊、無意義05/13 18:09
127F→:謾罵。但是我只罵靠,也有一直回答理由呀。05/13 18:09
130F→:沒有呀,我是個永遠的監督者,鞠躬盡瘁。05/13 18:13
8F推:5/28,這議題很急迫,感覺需快點官方回應。05/13 06:56
9F→:是否選委會要踹共呢?05/13 07:06
5F→:誰醫學院的,可以「路過」詢問一下圖書館嗎?05/13 06:57
6F推:非常在意此議題。05/13 07:09
11F推:那全部都要一一路過。05/13 09:36
43F→:同意討噓/引戰的文不代表沒意義,不是被圍剿就05/13 07:00
44F→:就應該閉嘴。05/13 07:00
45F→:有時候只是對方被戳到而已,才會激烈回噓。05/13 07:01
46F→:“我不同意你說的,但我誓死保護你的言論自由”05/13 07:02
47F→:我認為版上若缺乏該精神,實在不是健全的鄉民。05/13 07:03
48F→:還有剛剛大學精神底下一堆精彩討論,其他人的言論,05/13 07:04
49F→:板主你也妨礙到了。要不要負責一下啊?05/13 07:05
50F→:所謂一人一票、票票等值,這個“人”是抽象的、理想的05/13 07:11
51F→:鄉民典範,揪竟它是否存在呢?是否佔大多數?05/13 07:12
52F→:完全可以質疑。05/13 07:12
53F→:再者,重點:05/13 07:12
54F→: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你不能用投票來限制。05/13 07:13
55F→:顯然,這裡需要一個近似法官的獨立判決。05/13 07:13
56F→:而非民粹。05/13 07:14
57F噓:三權分立:行政(板主)-立法(鄉民)-司法05/13 07:16
58F→:(特約法官)。這至少是民主的開始。05/13 07:17
59F→:特約法官是備用的,只要相關法律背景即可。05/13 07:42
60F→:我發一篇文。05/13 07:43
70F→:有立場無妨,但法理依據必須講清楚。05/13 08:15
105F噓:Sam哩來來來,來我的新文辯論。05/13 08:49
53F→:提倡三權分立:行政(板主)-立法(鄉民)-司法05/13 07:24
54F→:(特約法官)。05/13 07:24
55F→:三者必須相互制衡才行。05/13 07:25
9F→:有衝撞有回應05/12 23:52
4F→:有衝撞有回應05/12 23:46
6F→:才發兩次大學精神,一文多發?討論偏離,本文刪除?05/12 23:53
7F→:理由不夠充分的感覺。05/12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