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j46
作者 aj46 在 PTT [ ca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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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你單純就是想太多 找些其他活動 不要太關注貓 沒辦法收養09/29 16:37
19F→: 就讓貓自由生活 不要去猜想貓在想什麼09/29 16:37
27F推: 第一條就霸王條款了 不敢想像後面還有多少不合理條件09/29 15:33
161F推: 其實兩邊再怎討論也不會有共識 這篇說的不錯就被打成同溫層09/28 19:26
162F→: 很厚 現今唯一解就是修改版規 要求認養文需附上認養書 能09/28 19:26
163F→: 接受的就去認養 不能接受就跳過09/28 19:26
164F→: 這樣也不用去批評中途的認養書 反正最後如果出事了也是當事09/28 19:27
165F→: 人自己要承擔的09/28 19:27
176F推: 而且那個同意書號稱公版 這才是恐怖的地方09/28 19:39
47F噓: 第16條是? 違反規定就要給送養人三萬09/26 00:34
49F→: 第17條要20萬 如果貓不幸真的死亡 要誰認定?09/26 00:36
69F噓: 把偶發事件擴大到收養人都是要對貓不利 是有被害妄想症嗎?09/26 01:17
70F→: 全台灣養貓那麼多 是有幾個茶茶事件09/26 01:17
84F噓: 律師寫就是對的? 為什麼是三萬 十萬、20萬? 一個律師說的09/26 01:29
85F→: 就算哦 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09/26 01:29
108F→: 看了這樣的認養書 不如直接去購買一隻還比較快 省得哪天貓09/26 01:36
109F→: 過世時還要被懷疑東懷疑西的 甚至於還要付一筆費用給送養人09/26 01:36
314F推: 推樓上的認養協議書範本09/26 12:45
390F噓: 噓樓上 誰和你開分身 要不要看我帳號創多久 只是單純看到認09/26 16:57
391F→: 養書極度不合理才出來噓文09/26 16:57
392F→: 送養人怕對方虐貓 收養人也怕遇到無良中途變相斂財 這份認09/26 16:58
393F→: 養書本身問題就很大09/26 16:58
439F推: 板主應該出來修版規+109/26 20:40
356F噓: 要收養人幫負擔醫療費 然後沒照你條件養就要回貓?那就別怪09/22 13:50
357F→: 板友噓了09/22 13:50
364F噓: 就是有愛才會花錢幫負擔醫療費的收養人 送養人根本就不用09/22 14:00
365F→: 干預對方要怎養才對貓最好09/22 14:00
31F推: 雙手贊成 事前就先把條件說清楚 免得浪費時間09/12 19:18
4F推: 好棒 感謝你的照顧09/03 18:06
112F噓: 又一個人出來講幹話 問一位醫師就能代表全部?08/27 13:12
164F噓: 和這種人說很累 叫人理性討論 自己聽不進去別人意見08/27 15:28
172F→: 現階段 走私動物就是人道銷毀 你有理想 就去找和你相同意見08/27 15:31
173F→: 的人去連署 找立委修法08/27 15:31
411F噓: 自已都說依法沒錯 那就閉嘴 想改變什麼就修法08/29 09:19
412F→: 沒修法之前 一律依法行政 不要想開什麼特權08/29 09:21
46F→: 這篇才是正確觀念 前一篇是什麼邏輯08/28 17:38
79F噓: 幹話一堆08/28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