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aabcd
作者 aaabc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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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帶不會游泳幼子到溪邊應該沒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吧11/22 22:04
12F→: 但幼子玩水過程是否有盡照顧的義務,有,選擇救一個就義務11/22 22:06
13F→: 衝突,沒有就過失了吧11/22 22:06
17F→: 這種法律沒辦法解決。我遇過的案子後來是當事人直接在社區11/22 21:54
18F→: 被蓋布袋。然後社區剛好那個角落的攝影機那麼巧維修.11/22 21:55
19F→: 當然不是叫你蓋布袋,只是這種法律真的很難解決...11/22 21:59
20F→: 只是我遇到的那個跨張到整個社區知道他被打都叫好..11/22 22:00
155F推: 公部門做不好,當饒舌歌手也不怎麼樣..一直重複公文功能..11/22 21:51
118F→: 我不相信他每天睡2小時,白天還能多認真執勤..11/22 21:35
7F→: 最好可以隨便報加班。就算有預算,你知道你要加多少小時11/22 21:33
8F→: 才能領到那微薄你情願放棄的加班費嗎11/22 21:33
4F推: 注意一下她的工作日常,送工作上會用到的東西呢?11/21 12:28
24F→: 他有去驗傷嗎?肇事逃逸要致人死傷..11/20 00:19
25F→: 沒有人受傷,只是道交條例跟民事賠償的問題而已11/20 00:23
31F→: 有告過失傷害代表有驗傷?是什麼讓你這樣以為的?11/21 12:01
2F推: 如果確定是債務人的(例如汽機車),可以請管區員警到場11/20 00:11
3F→: 然後請鎖匠開門。但是執行法院一定跟你虎爛說不行11/20 00:11
4F→: 法條沒有明文。但他們有內部所謂"橘本"清楚寫可以11/20 00:12
5F→: 如果是一般動產,只是推定是戶長的11/20 00:13
6F推: 所以放在第三人處就無法執行11/20 00:17
5F推: 想推進執行進度,那就自己跳下來主導啊。不然併案債權人11/15 22:26
6F→: 都是等到分配而已。但依目前各法院的執行量,你也很難讓11/15 22:27
7F→: 程序走的多快11/15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