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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n 在 PTT [ ca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則
限定看板: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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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這個應該沒有服務廠敢換吧,到時候鋰電池燒了可能得負責10/01 18:46
8F推: 回三樓大大,超過理賠額度這麼大條的,也是法院判決後的事,08/30 09:46
9F→: 所以現階段全交給保險是對的08/30 09:47
45F推: 對方沒受傷,沒有刑事問題,就是全交給保險處理就好,其他你08/30 09:43
46F→: 都不用管08/30 09:43
42F推: 只要預算能接受,能室內就室內08/24 12:28
9F推: 原廠碟盤本來就很貴,但是這種關係的安全性命的還是用原廠吧07/14 07:15
14F推: 不想麻煩的話就是跟保險業務去原廠出險,基本上車體險就是讓06/26 22:31
15F→: 你車子看起來恢復原狀,所以維修項目還是要你的保險公司同意06/26 22:31
16F→: ,另外代步車要看你自己有沒有保,沒保的話就是跟對方保險業06/26 22:31
17F→: 務商量看看,不行的話就自己衡量代步車和車價減損值不值得花06/26 22:31
18F→: 時間和金錢去簡易法庭告對方06/26 22:32
14F推: 1樓你要反過來想一下,現在會這樣有個很大的原因就03/07 13:37
15F→: 是檢舉魔人害的,你叫大家改打110,說的誇張點有可03/07 13:37
16F→: 能導致以後限縮派員至現場的情境種類,也可能會塞爆03/07 13:37
17F→: 110導致真的遇到生命危險的人打不通電話03/07 13:37
20F推: 事實就是跟檢舉魔人有關,沒有檢舉魔人搞到上新聞,03/07 15:10
21F→: 誰會去關心民眾能不能檢舉03/07 15:10
22F→: 沒人關心就不會去修法03/07 15:11
18F推: 建議一定要報警,尤其是對方是有錢人,後續萬一對02/16 15:06
20F→: 方心情不好,找律師告你或黑道處理你,反而麻煩,02/16 15:06
21F→: 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對自己的人身安全比較有保障02/16 15:06
134F噓: 看這個回復,警員有照細則辦案啊,無論你認為有沒11/28 18:01
135F→: 有理,警員依法行政就沒問題11/28 18:01
98F噓: 承辦警員已經寫的很清楚了,建議下次自己先查一下11/17 18:02
99F→: 函復的法條再判斷合不合理11/17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