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13360
作者 a13360 在 PTT [ ca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則
限定看板: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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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實際車速96但錶速110也合格,去翻翻標準好嗎?09/12 00:21
1F推: 個人經驗,在外線錶速定速125,從紅斑馬雷射槍前面刷過去09/10 09:58
2F→: 幾次,也還沒收過罰單。09/10 09:59
7F→: 對啊,看時速錶最棒了,比我快的一律飆仔,結果自己絕對09/10 10:28
9F→: 車速只有96,笑死。09/10 10:28
21F→: 樓上不管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要件是什麼嗎?再說在日德這些法09/10 13:58
22F→: 治國家這樣開,一定是被罰到脫褲+記點。09/10 13:59
7F推: 看日本重鋪道路,刨起來的厚度有30公分左右不誇張,台灣09/10 11:59
8F→: 喔,呵呵。09/10 11:59
6F推: 希望塞子可以先搞清楚條件跟本文。得以最高速限行駛的條09/10 09:50
7F→: 件是不阻塞行車,沒滿足條件又不願意加速就讓道好嗎?09/10 09:50
10F推: 不要整天蝦雞巴亂扯超速,法條有寫“若有自信以最高速限09/10 09:53
11F→: 行駛則無須理會後車”嗎?再說超速是定量條件,公正儀器09/10 09:54
12F→: 說的算,阻塞是定性條件,讓一台還是整串車流減速都是組09/10 09:54
13F→: 塞,依法行事很難嗎?09/10 09:54
14F推: 龜仔覺得阻擋自己認定超速的車子不算違規,就像見義勇為09/10 09:56
15F→: 把銀行搶匪打死不算殺人一樣。09/10 09:56
18F→: 樓上,你的120就是120,測出來不可能是106或是其他數字?09/10 10:03
19F→: 只要比你快就算超速,而且法規保障你有權阻礙自己認定超速09/10 10:03
20F→: 的車?09/10 10:03
45F噓: 按照車審標準,錶速110但實際車速僅有96也是合格,但錶速09/09 21:41
46F→: 顯示100的後車可能會很火!實際上根本沒人知道自己的絕對09/09 21:41
47F→: 車速,但阻礙後車卻是顯而易見,變道保持暢通很難嗎?再09/09 21:41
48F→: 說整天靠北超速,是沒出國開過車喔?連日本高速公路都是速09/09 21:41
49F→: 限+10~20在開,還是安全又高效率,台灣是什麼很賤的地方09/09 21:41
50F→: 嗎?09/09 21:41
51F→: 法規是有寫說:若有自信以最高速限行使,則後車接近得忽09/09 21:44
52F→: 略之逆?09/09 21:44
72F→: 真,龜仔煞車前也不會確認車速,是不是對自以為的車速也沒09/10 09:23
73F→: 自信。09/10 09:23
32F推: 按照法條做事很難嗎?法條有寫“若有自信以最高速限行駛則09/10 08:45
33F→: 無須讓道膩?一直在那邊瞎雞巴亂扯超速。見義勇為將銀行搶09/10 08:45
34F→: 匪打成重傷,會因為搶匪犯罪而免去你的重傷害罪嗎!再說超09/10 08:45
35F→: 速是定量條件,要有公正儀器鑑定,而阻礙行車是定性條件,09/10 08:45
36F→: 讓快過自己的車減速就是阻礙,管你一台還是整串。09/10 08:45
9F推: 多半沒出國開過車,連公認最守法的日本,多數也是高過速09/09 21:22
10F→: 限在開,但人家就是高效低事故。09/09 21:22
11F→: 路塞連儀器都不用,就能跳針判定後車超速,自己開110速限09/09 21:32
12F→: 好棒棒,搞不清楚自己的110可能只是後車的96。何況連續行09/09 21:32
13F→: 駛的前提是“不阻塞行車”。09/09 21:32
10F推: 除非有辦法證明自己在內線精確以最高速限行駛,否則有後09/09 11:30
11F→: 車接近,讓道就對了,畢竟已違反不阻塞行車的前提09/09 11:30
54F推: 就車輛安審的標準來說,你錶速110開在內線,結果後車錶速09/09 11:06
55F→: 僅有96是有可能發生的,他在你後面覺得很火。09/09 11:06
56F推: 結論是在內線根本沒人可以主張自己以精確最高速限行車,只09/09 11:08
57F→: 要後車比自己快就不滿足“未阻塞行車”的前提,變線讓道就09/09 11:08
58F→: 對了。09/09 11:08
30F推: 內線護欄以LED燈條向前以最高速限閃爍,自己比燈條慢就知09/08 01:11
31F→: 道該滾了。09/08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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