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Try12
作者 Try12 在 PTT [ Boy-Gir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5則
限定看板:Boy-Girl
看板排序:
全部Tennis101Gossiping69RESIT64SENIORHIGH48Boy-Girl25GetMarry24BigSanchung16Militarylife15Olympics_ISG8barterbooks6marriage6medstudent5AllTogether4CareerPlan4BeautySalon3Federer3Golden-Award3Gov_owned3GraduateCram3study3WomenTalk3A-MEI2Civil2Orange_Dream2Teacher2TuTsau2hair_loss1Kaohsiung1NTU1StudyGroup1tutor1<< 收起看板(31)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64F推: 推你老實不假掰!!06/18 00:20
65F→: 但現實是外貌條件佳的女生能挑的對象太多了!!06/18 00:20
66F→: 祝魯叔早日找到心目中的女神!!06/18 00:20
312F噓: 放生…講現實點,以婚姻市場的條件來看,女方很難找到更好06/11 16:28
313F→: 的了…以後結婚問題一定更多!06/11 16:28
61F推: 一堆酸民不知道在噓幾點的,原原po發文硬要附圖公審才有事06/03 11:56
62F→: 吧!男女之間他對不起的也只有那些女生,根本沒必要回這系06/03 11:56
63F→: 列文!06/03 11:56
42F噓: 如果是我寧願分手也不要跟這家人扯上關係,感覺什麼約定到05/28 10:04
43F→: 時候又被女方打破,超煩!05/28 10:04
52F噓: 不愧是學校老師,喜歡以自己的角度看世界!女生都願意離家05/27 17:17
53F→: ,先結婚生子了,男生還在猶豫,最後才抱怨說終究跨不過門05/27 17:17
54F→: 當戶對的門檻…05/27 17:17
55F噓: 而且分手的理由並不是只是工作和學歷,明明就有三點05/27 17:25
56F噓: 當然分手也不是男方真的有什麼錯,只是兩次機會,一次和父05/27 17:29
57F→: 母吃飯,一次向男方表示想婚的念頭,都沒有實質回應女方才05/27 17:29
58F→: 放棄的吧!要說女方丟臉在哪還真看不出來…05/27 17:29
12F推: 老實說就是女方家長不愛啊!學歷就只是藉口,只是這個藉口05/26 14:46
13F→: 比較能讓女方接受而已,真要嫌棄,什麼都嘛可以!!05/26 14:46
14F→: 身材、長相、學歷、薪水、家世都可以,只是找個理由而已!05/26 14:47
15F→: 現實就是你裡外皆備,家世背景好,被嫌棄的機率很小。你挑05/26 14:51
16F→: 人,人挑你,如此而已,願意接受迎合對方,不能就放棄!05/26 14:51
23F推: 說到底薪水也沒多到差一個零,所以嫌學歷感覺只是藉口,就05/25 11:13
24F→: 不喜歡罷了!希望女兒再找條件更好的!05/25 11:13
163F噓: 紅明顯 當然拒絕 婚前跟婚後在法律上可是不一樣08/14 23:19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