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家庭觀的平衡點
想請問板眾的意見和建議, 男女雙方論及婚嫁但對於女方家人有不同意見, 文長甚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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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女: 26歲 男: 32歲 雙方交往三年, 男女方都在美國留學生活,男方即將於下個月博士班
畢業並已在美國找到工作, 而雙方都有長期在美國生活的打算, 因此最近論及婚嫁, 雙方
家長都在台灣,女方姊姊在美國(車程約五至六小時大城市)與男朋友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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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 第一次見面 地點: 女方姊姊家 對象: 女方姊姊 (30歲)
女方約男方去大城市玩順便找姊姊, 並未告知男方此趟為"姊姊代替父母鑑定男友"行程,
出發前一個月女方表示姊姊暫無自己的住所, 所以借住男友家, 但到時姊姊會自行租屋,
所以可以住姊姊家, 成行前兩天在男方主動詢問之下, 女方才表示姊姊目前仍然沒有自己
的住所, 所以安排男方和女方睡在男友家堆放雜物(另一位朋友的家具, 行李, 臥推架等
...)的客廳彈簧床上, 除此之外, 男友尚有一個室友, 男方於是決定自己出錢住旅館, 且
表示女方若想陪家人可以住姊姊男友家, 自己一個人完全沒有問題, 但女方覺得男方開了
六小時的車不該放男方一個人,於是決定陪男友住旅館, 於是整趟行程在女方姊姊無禮的背
景調查問題(e.g. 你爸做什麼的)中度過, 除此之外女方母親花了一整個早上的時間打電
話來痛罵女方一頓, 並表示男方"睡客廳會怎樣, 怎麼那麼難搞?" 並囑咐女方不要告訴男
方對話內容因為覺得家醜不可外揚, 整趟行程烏煙瘴氣非常不愉快, 但男方從頭到尾陪
笑臉且完全沒有露出一絲不耐度過
想法與做法:
1. 男方: 開了六小時的車且出來旅遊, 不想要休息時還在一個開放空間(客廳), 且男友
家尚有室友, 不應該打擾到別人, 面對這些第一次見面的人就要失去隱私(睡在客廳)感到
非常不自在, 自己付錢住旅館完全合情合理, 且沒有要求女方相陪, 女方家人不僅無禮還
強迫男方睡客廳, 非常不尊重男方
2. 女方覺得男方開了六個小時的車就為了陪她見家人,放男方一個人去睡旅館好像把他
當車伕,陪男友去旅館過夜是應該的。不過女方家人的背景調查合理, 男方本來就會受到
較高標準的檢視, 覺得男方應該接受
3. 女方姊姊: 男方來就是要接受鑑定的,自己跑去睡旅館根本就是沒誠意要認識女方家
人。但後來改變說法: 我就是想要看我妹妹,男方把我妹妹帶去睡旅館,讓我減少了跟妹
妹相處的時間,原本可以晚上聊到天荒地老的。所以女方姊姊生氣合理。
4. 女方母親: 男女怎麼可以去旅館過夜?! 簡直是完全把女生的矜持丟到天邊,完全不守
女生的名節。男方睡客廳會怎樣, 怎麼那麼難搞?
後續: 男方表示不受尊重, 且女方一味要求男方配合自己家人的要求, 沒有尊重男方, 因
此以後不願意見女方家人, 而女方同意
事件二: 第二次見面 地點: 女方家 對象: 女方姊姊
女方姊姊及男友帶著另外兩個朋友來訪, 男方基於上次事件後女方不用見家人的承諾, 表
示不願參與, 但在女方苦苦哀求再給家人一次機會之後決定配合. 當日行程為一個三十分
鐘外的州立公園(男方女方都沒有去過), 然後女方姊姊要求要去附近的著名大學參觀, 男
方規劃後告知當週此大學在舉辦home coming(校友回家)活動, 交通不順且難找停車位,
建議若找不到就到別處集合, 女方姊姊同意, 另外由於一行人總共六員, 而雙方都是小車
(Acura RSX和Toyota Corolla), 本來規劃開兩台車,但後來女方姊姊的男友臨時有事不
參與, 所以共五人, 但小車仍然難以容納五人,所以開兩台車出門, 行程前段沒有問題,
但到知名大學時因為塞車且迷路, 女方姊姊開始大發大小姐脾氣, 怪罪男方為什麼不開一
台車, 當天行程因此烏煙瘴氣, 譬如下午男方詢問眾人會不會餓, 需不需要吃點東西墊肚
子, 女方姊姊表示不用, 但十五分鐘後當男方提議去附近的知名牧場吃冰淇淋時, 女方姊
姊表示:"我肚子餓!不想吃冰", 諸如此類之事在當天不斷發生, 但男方始終陪笑臉度過
想法與做法:
1. 女方姊姊: 男方沒有以客為尊,怎麼可以要客人自己開車,客人是外地人又不認識路
。另外覺得男方沒有想要認識女方家人(因為在車上可以聊天), 但是因為是客人所以不能
明白的說希望能只開一台車。
2. 男方: 無論是五個人或六個人, 小車都坐不下, 開兩台車天經地義, 另外自己雖然在
當地住較久, 但上述兩個行程自己都沒去過, 就算開一台車也是會塞車或迷路, 自己已經
有盡到規劃和告知當天交通不順和協助設定GPS約定會面點的義務, 另外行車時間整天加起
來不到兩小時, 不明白這些時間跟想不想認識有什麼相關, 無法理解憑什麼發脾氣, 另外
無法理解怎麼會有自己是客人所以不該開車的想法
3. 女方: 雙方都有理, 不知道該怎麼辦
後續: 由於女方姊姊當天告知自己發脾氣是因為想要多認識男方但不共乘一車無法, 隔天
的划船行程,男方自告奮勇跟女方姊姊及女方共乘一艘船,一路上陪笑臉又說學逗唱, 但
女方姊姊在這兩個小時的行程中跟男方說不到十句話。
事後:
女方父母: 明明姊姊開的是廂型車, 為什麼不開一台車就好? 男方幹嘛要開兩台車? 很難
搞
男方: 自己女兒跑到人家家裡鬧事不道歉, 竟然還造謠有廂型車, 完全無法接受, 並告知
女方今後不見女方家人, 女方再度同意
事件三: 免費郵差
相隔數月後, 男方準備赴美後兩年半第一次返台放假, 但女方因為沒假所以留在美國沒有
隨行, 女方母親知道後,在沒有詢問過女方的情形下,直接通知女方姊姊將女方爸爸在
Amazon上買的六本書寄給女方,要男方親自帶回台灣到女方家中。 男方基於種種前事和
女方答應不需見女方家人的承諾, 且兩家不在同一縣市, 本來不願意, 最後在女方請求下
表示可以幫帶, 但將會用郵寄的方式將書本寄到女方家, 女方父母在知道後非常憤怒, 女
方父親並親自打電話給男方, 雙方先就前事進行辯論, 女方父親直接告知之前開一台車或
兩台車的事是男方的錯, 男方應該以客為尊,並表示"我們台灣人就是不會這樣, 你的想法
比較美式, 女方姊姊表達怒氣的方式不對,但是理由情有可原." 男方告知女方父親這樣
根本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因此不希望單獨前往女方家中, 雙方辯論到最後女方父親啞口
無言, 烙下一句:"好啦 這樣我大概也知道你是怎樣的人了" 結束對話, 最後男方仍然幫
忙帶了書並寄往女方家中
1. 女方父母: 這是個認識男方的好機會。我們只是把男方當成是女方的好朋友一樣認識
跟招待。我們也會約女方的其他好友來家裡作客阿。
2. 男方: 經過這一串事情之後,女方家人完全沒有資格對男方提出任何要求, 何況親自
送書? 兩年半一次的返台不應該花在當奴隸上。況且根本不在同一個縣市,女方家人完全
沒有詢問男方會不會路過或是順路經過此縣市, 非常不尊重人 , 另外種種以客為尊的論
述根本就不要臉, 自己女兒跑去別人家鬧, 自己不制止, 還把過錯歸咎於男方, 這種家庭
不明事理到這種地步, 根本沒資格見我面
3. 女方: 我家有錯但是他們是長輩, 男方應該忍一忍, 男方對長輩講話不該這麼直接,
忍一忍就好
事件四 (最終導火線): 家暴
女方因故回台灣了半年。由於在美國待久了剛回去非常不適應被父母控制的日子。一日,
女方約妹妹去吃冰淇淋並揪女方媽媽一起。女方媽媽表示不能去於是女方就要跟妹妹自己
去時,女方媽媽表示不高興覺得女方是用家裡的錢去吃冰淇淋,並沒有經過事先詢問得到
許可, 因此出手打女方, 拳打腳踢打巴掌之外還在女方手上留下六七道抓痕 (如圖) , 男
方知曉此事之後馬上從自己台灣的戶頭裡轉了五萬塊給女方, 並花了四天四夜苦勸女方必
須先離開那個家保護自己, 然後需要去驗傷和打113家暴專線, 無奈女方從小被思想綁架,
認為偶爾被這樣打不算家暴,也不願意離開家裡, 最後跟女方母親理論又被打, 才決定離
開家, 男方非常憤怒, 在自己臉書上大罵女方父母三字經, 被女方妹妹(18歲)看到後告知
女方父母, 女方在這之後強逼男方刪文, 表示這樣會破壞和諧, 增加事情複雜度, 男方最
後配合刪文, 但非常非常憤怒
事後;
1. 女方父親;出手打人是不對,但是這是累積的。女方從美國回來之後再也不聽話了,
打女方情有可原。要求女方向女方母親道歉以求家庭和諧。女方父母有70%是對的,只有
30%是可商議的部分(但還是需要緩慢協調,不能一下要父母接受)
2. 女方妹妹: 女方就乖乖被打就好啊
3. 女方奶奶: 女方被打應該
4. 女方: 不可思議,被打的人還要道歉。但是從小的訓練讓女方不敢做出太越矩的行為
,只敢默默心裡不高興。
5. 男方: 這家庭根本瘋了,女方被打, 整個家庭沒有人支持他, 唯一提供精神及經濟支
援的人是男方, 而男方因為自己女友被打, 在自己臉書上罵三字經, 竟然還要被迫刪文,
女方可以容忍自己家人打人, 但不能容忍別人罵三字經, 根本雙重標準, 男方認為自己
完全沒有跟這群瘋子相處的必要, 要求一輩子都不跟女方家人見面。
經過男女方一陣協議後,男女方協議
1. 男方今後完全不用見女方家人
2. 女方要如何跟家人相處,男方不過問
3. 如果有小孩,男方不准女方家人來探望。但答應可以讓女方將小孩帶回家給父母看
。甚至答應會協助女方及小孩到女方家門口(但不進門),讓女方不需要擔心要獨自帶小孩
旅行(因為會是從美國到台灣)
目前爭執點:
男方認為女方父母必須為自己先前所作所為對男方道歉, 在道歉之前男方不准女方家人來
參加婚禮,女方覺得無法接受, 女方認為男方與父母地位並不平等, 因為女方父母是長輩
所以 可以為了顧面子而不用為自己犯的錯向男方道歉
目前雙方想法:
1. 男方: 長輩值得尊敬是因為己身所作所為,不是因為年紀或輩分。父母親做錯事還
是要道歉。更何況女方父母不是自己的父母, 不了解為何女方父母可以對自己那麼無禮且
認為自己不用道歉, 前事除非道歉否則不可能一筆勾消。男方認為在之前的各種事情上已
經讓步非常多次, 甚至每次被無禮的對待都陪笑度過, 現在動手打人忍無可忍, 沒有再讓
步的道理,自己的家庭必需自己顧,男方完全不需要配合女方家庭無理要求的道理,他只
有對女方有義務,跟女方的家庭無關。沒有道歉就不用談參加婚禮。女方在前事未結的情
況下就想要男方再度陪笑臉讓女方父母參加婚禮, 不可能接受。
2. 女方: 家人即使再無理也是家人。經過離家出走事件後,明顯感受家人已經改變作
風。由於女方爸媽觀念傳統,爸媽是不可能道歉的,但至少他們願意改變(還未有實際例
子因為男方已完全拒絕跟女方家人有互動)。但女方爸爸曾經提到如果男方真的對女方好
,男方不認同他們她們也只能認了。女方媽媽也提出想要進一步認識男方,想跟男方見面
。覺得女方家人已做出讓步,男方不應該死守底線,應該要互相。另外覺得婚禮決定權一
人一半,女方應該也有決定誰可以來參加的權益。另外家人是一輩子切不斷的。女方從小
嚮往是自己未來的小家庭能融入原生家庭,但也不希望看到男方不開心,自己已經妥協到
答應婚後男方可以完全不見女方父母了, 為什麼男方底線要踩得那麼硬連婚禮都不讓女方
父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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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2.23.109.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64374044.A.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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