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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rGareth 在 PTT [ Women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2則
限定看板: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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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F推: 曾經承諾給予愛情,結果目的只是對方當工具人或對方的08/25 09:54
109F→: 肉體,一樣都是詐欺,只是目前沒有法律能界定與懲處,08/25 09:54
110F→: 情感糾紛就是這麼麻煩,我覺得不僅要加強性教育的,面08/25 09:54
111F→: 對這類發生的事件,人們對事主態度該有的應對,也是要08/25 09:54
112F→: 教育。沒有證據前不要輕易認定對方有罪。08/25 09:54
118F推: 事主雙方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周遭任何的冷嘲熱諷都可能08/25 09:59
119F→: 使事主產生負面情緒而傷害自己,這種情況是最不樂見。08/25 09:59
120F推: 人們發言跟行動前,多想幾秒鐘,都能夠減少傷害。08/25 10:03
91F推: 有個故事叫「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非常血淚,目前08/25 09:01
92F→: 的證據顯示無法足以知道真相,但是說,有意願配合對方08/25 09:01
93F→: 或滿足對方就不是性侵,這結論真的下得太粗糙了,所以08/25 09:01
94F→: 很多倖存者就是這樣才放棄提告,自欺欺人地過日子。我08/25 09:01
95F→: 身邊也是有血淋淋的例子,親友一兩句責難受害者,她就再08/25 09:01
96F→: 也不抗辯,繼續跟加害者生活有說有笑的,但最終受害者08/25 09:01
97F→: 還是送了精神病院,我最後得知的消息是沒有康復的跡象。08/25 09:01
99F推: 那些沒有證據就說受害者誣告,也是不負責任的言論08/25 09:03
105F推: 照樓上意思是說,如果犯罪的證據都消失,人就不能告訴這08/25 09:10
106F→: 場犯罪曾發生過嗎?理由是法律上是無罪推定的,所以提08/25 09:10
107F→: 不出證據的人就是誣告這樣會不會太太偏激了。08/25 09:10
127F推: 今天林奕含案雙方都沒有意思要追究下去,事情就此塵埃08/25 09:29
128F→: 落定吧,一些群眾在那裡假設腦補跟煽動仇恨值,只會激08/25 09:29
129F→: 化衝突。08/25 09:29
283F推: http://i.imgur.com/GqPVKqQ.jpg08/25 13:39
284F推: 我無法接受看了這段報告,會認為這段關係「完全」不存在08/25 13:54
285F→: 性侵的可能性,而定論女方是性侵誣告者,熟人性侵常存在08/25 13:54
286F→: 愛慾上的矛盾,但是因為情感上而配合,不代表「強迫」是08/25 13:54
287F→: 合理的,就如情緒勒索的主受關係一般。08/25 13:54
295F推: 我從來都沒有定論過陳O是犯罪者,或是給他貼上任何標籤08/25 14:04
296F→: ,只是覺得一樣是抱「無罪推定」的原則,卻又把林定上誣08/25 14:04
297F→: 告者的標籤,這是雙重標準。08/25 14:04
300F推: 證據不足,誰都沒有罪名,所以我們能討論就只有可能性以08/25 14:08
301F→: 及預防措施,還有能為相同困境的人們做些什麼。08/25 14:08
308F推: 我不太懂Alomon憤怒的點,判決書上有的疑點不能討論嗎?08/25 14:48
309F→: 林和陳交往期間,有被迫的成分存在,這就可能構成date r08/25 14:48
310F→: ape,會什麼會變成萬有可能論?08/25 14:48
311F→: 為什麼會變成萬有可能論,這又不是無中生有的東西。08/25 14:50
320F推: Almon,date rape是一種交往關係常會遇到狀況,跟情緒08/25 15:06
321F→: 勒索一樣,它們法律不一定管得到,但是任何人都可能遇08/25 15:06
322F→: 到的課題。08/25 15:06
323F推: 心理防衛機制是受侵害者自我保護能力,沒有它就受侵害08/25 15:11
324F→: 者就可能會自殘,我也曾是暴行下的倖存者,沒有它,我08/25 15:11
325F→: 活不到現在!08/25 15:11
328F推: 如果你還感受不到你言語的惡毒跟那些霸凌者一樣,那也代08/25 15:16
329F→: 表你的格調就是這樣,我一直都很謹慎使用中性名詞去評08/25 15:16
330F→: 論,如果那麼有說不對的地方,我樂於修正與誠心道歉。08/25 15:16
331F推: 是啊,cashko,我希望能就事論事,好好討論與建立良好觀08/25 15:18
332F→: 念08/25 15:18
350F推: Almon是優良示範呢,我在這討論判決書上白紙黑字的呈述08/25 15:45
351F→: ,他就來個無憑無據假設我家人是犯罪者。08/25 15:45
362F推: 我都說,我討論是判決書,你假設我家人是犯罪者的論點是08/25 15:51
363F→: 哪裡來的,請你拿出來。08/25 15:51
387F推: Almon,你的言論很危險,這跟「醒醒吧,你沒有妹妹」,08/25 16:13
388F→: 你沒任何依據就假設我家人有刑事上的犯罪,是一種指控,08/25 16:13
389F→: 並且也侵犯我個人隱私。不起訴書(前言有寫錯,修正)上08/25 16:13
390F→: 呈列的證據有疑點,本來就是可以公開討論,你法律若學得08/25 16:13
391F→: 比我好,我洗耳恭聽。08/25 16:13
463F推: 一群人戰A?是Almon莫名其妙戰我爸媽,其他人看不下去好08/26 05:35
464F→: 不好,反騎士團不是自認比騎士團們懂法跟講理,那就該08/26 05:35
465F→: 知道即使是執法人員也不能無據無單來問候我家人有沒有從08/26 05:35
466F→: 事犯罪行為。08/26 05:35
5F推: 推!09/29 06:40
6F推: 真是一群搬弄詭辯的牛鬼蛇神09/28 19:28
187F推: 我的解讀跟你不一樣,夏秀出校方信件,只是要加深她是被09/27 15:23
188F→: 校方切割的受害者印象,然而又稍稍讓大家知道其實輔大09/27 15:23
189F→: 還是有在做事。09/27 15:23
190F推: 至於「情慾流動」那一段則是讓人憤怒了,她有什麼資格要09/27 15:32
191F→: 求性侵案的真相?然後又把她認定的事實塞給受害女學生?09/27 15:32
28F推: 我的經驗,尾椎摔傷的頭三天,不吃止痛藥真的動不了,09/27 05:12
29F→: 還是請媽媽來照顧你吧,會有很長一段時間生活不便利09/27 05:12
282F推: 請選小洋裝或質感挺一點的襯衫+A字裙,色系找粉色,不要09/27 05:36
283F→: 亮彩或亮片,會顯胖。想遮肉的地方,可以考慮有抓皺不透09/27 05:36
284F→: 光紗質衣(小外套、披肩)修飾線條。09/27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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