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hanJr
作者 ShanJr 在 PTT [ lesbi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則
限定看板:les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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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我也以為是要諷刺XDDD07/23 23:51
16F→: 我昨天再寫的時候就一邊在想樓上恰比媽應該會看到~04/17 22:01
67F推: 點開照片發現K是認識的人哪招XDD,但看到他開心真好 :P04/17 00:01
14F推:你可以主動和他聊這塊,比如說假裝不經意點到美江然後問他01/25 22:09
15F→:是不是會和同性戀斷開魂結,或是問他有沒有去1130andWhy01/25 22:10
16F→:就當閒聊吧,用教派看不一定準,教派裡也是有奇筢的01/25 22:11
66F推:大魔王生日快樂!哈哈:D01/25 16:11
2F推:推勇氣即興!我也是買這場的票:P 大家快來看嘛保證有趣~~12/03 13:33
2F推:可惜了這篇,是很棒的討論和資訊,可惜沒被整理,大家看到10/16 00:35
3F→:這麼正式的東西又這麼多字就直接跳走了10/16 00:35
5F推:中山區房子很貴QQ 找不到的話建議往永和找,蘆洲線很快09/29 23:55
8F→:我支持多元成家但不支持隨便成家。09/02 06:55
9F→:大家真的有認真看過這次伴侶盟草案的內容嗎?09/02 06:55
10F→:隨意的結合、隨意的結束,說好聽點是尊重個人自由,但講白09/02 06:55
11F→:了根本就是和別人在一起還是只想著自己的自私舉動,我想分09/02 06:56
12F→:就分想合就合,還可以收養,叫孩子在這種不斷變動的關係中09/02 06:56
13F→:怎麼辦。不是贍養費那種怎麼辦耶,而是孩子會跟著這個家長09/02 06:57
14F→:不斷遊走在一段一段關係中,這在發展上確實是會有影響的09/02 06:57
15F→:原PO我懂,甚至我經歷過這種痛。我想和我的伴擁有一般人的09/02 06:58
16F→:權利、想要結婚。......但不是用這種方式。09/02 06:59
17F→:補充:我沒有要抹滅伴侶盟的心勞,在同志平權的路上大家都09/02 07:36
18F→:很不容易。我只是想說,請不要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看法認09/02 07:37
19F→:為所有不完全同意這份法案的人都是同志婚姻的敵人... :(09/02 07:37
20F→:對了,若我理解錯誤拜託指正我,我其實很想支持...09/02 07:43
35F→:嗯我知道兩者分開,但草案是包在一起的:(09/03 00:29
36F→:當一個人決定和一個人攜手的時候,應該是一個認真的決定,09/03 00:29
37F→:所以感情不該是自己的責任、而是雙方的責任......抱歉也許09/03 00:30
39F→:我比較老派,但我認為攜手到老是其極認真的決定和終極目標09/03 00:30
42F→:上面有朋友提到是給單身者有緊急處理的保障,說真的,可以09/03 00:31
44F→:單方終止的關係真的有保障嗎...?09/03 00:32
45F→:lescholar,的確呢可是我真的覺得超可怕的,其實我很矛盾09/03 00:33
46F→:不推好像別人就會覺得同志不團結/大家覺得不重要09/03 00:33
47F→:但其實同志婚姻權/多元成家根本超重要的09/03 00:34
51F推:推rin,讓我再想想,突然感覺超有道理的...的確不過沒得選09/03 00:50
107F推:因為伴侶制度必定會關係到收養、本人不巧就是care收養啊orz09/04 00:53
108F→:要伴侶要多人家屬當然沒人會有意見,但在這樣情況下收養的09/04 00:54
109F→:孩子呢? 當然一般異性戀婚姻(ok包括同性婚姻好了)也會有09/04 00:55
110F→:離婚的選項,然後要收養前的養親都需要經過專業評估,但我09/04 00:55
111F→:們現在手上這份草案,寫著的是終止伴侶後被收養者按照一般09/04 00:56
112F→:離婚監護權那樣的辦理方式。 但弔詭的地方在於伴侶的終止是09/04 00:57
113F→:很容易的,才會因而合理推論被伴侶制度的家庭不穩定性相對09/04 00:57
114F→:而言可能較高,故而會覺得在孩子這部分有極大疑慮。09/04 00:58
115F推:多人家屬部分我只能說...畢竟和國外比起來華人是非常看重家09/04 01:00
116F→:庭的,我覺得這部分會推行的很不容易,但我不會因而反對。09/04 01:00
17F推:看到魯夫笑了+1 XDD 推後面那段!09/02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