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echtmann
作者 Rechtman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55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全部PttLifeLaw156DPP143media-chaos143KMT40SuperBike31LAW21L_SecretGard19Lawyer19Gossiping15Japanese-B946KS95-3116NTUEE_BL5276Yup02-096Education5NPUST5politics4Post3SurvivalGame3biker2CCU_ACCGS992Emergency2FJU-ACCR942NEW_ROC2RTS2Warfare2Civil1D_Fin_Law_921FLAT_CLUB1HitmanReborn1HRM1KS95-3101NCCU_SEED1PublicServan1SOB_TEST1TaitungH92-11<< 收起看板(35)
2F→:風險的問題阿,寧願事前小心一點,免得事後麻煩。12/18 22:33
3F→:畢竟不是人人都有有佛心阿~歹年冬,厚小人~小心為上~12/18 22:58
2F推:下次再打電話問一次同樣的問題,記得錄音,然後去地檢署12/21 01:24
3F→:提出告訴,請檢察官跟學校調領據即可,學校不能拒絕。12/21 01:25
4F推:然後,你可以把你的錄音燒成光碟,一併交給地檢署為證。12/21 01:28
5F→:不過,這樣做應該就是要離開這間公司了,但是會請22K的12/21 01:29
6F→:公司有沒有繼續留下來的必要,就看你自己的抉擇囉。12/21 01:30
3F推:財產上損失是實報實銷,單據有多少就領多少(要扣掉自己12/21 01:12
4F→:過失比例應該自己吸收的部份),要看你能拿出多少單據囉.12/21 01:15
5F→:不過,為何回診時都須到台中?可能有欠必要性。家人往返12/21 01:17
6F→:車馬費也怪怪的,如果上法院這邊可能會被扣掉吧。12/21 01:17
7F→:不然親朋好友來探望,都要求償車馬費,那還得了。 0.012/21 01:19
2F→:風險的問題阿,寧願事前小心一點,免得事後麻煩。12/18 22:33
3F→:畢竟不是人人都有有佛心阿~歹年冬,厚小人~小心為上~12/18 22:58
5F→:已經同意樓上轉載囉。12/23 00:19
12F推:感覺民法791有點遠...@@a 過幾天問刑庭的法官看看... XD06/04 19:36
13F推:鎖車之後,車還是停在學校內,不能排除侵害阿。06/04 19:39
15F推:放氣跟鎖車都是不法腕力之施行阿~06/04 23:19
29F推:要轉我的文,寄個信給我,我有收到都會同意啦,我沒收到12/16 20:29
30F→:1樓的信耶,還是你有丟我水球?? @@12/16 20:30
5F→:緩起訴叫你再去公益捐10萬,雖沒前科,你也會跳腳吧?XD12/18 22:32
4F推:千萬不要自願離職!下次找主管談話記得帶錄音筆!!12/16 01:39
5F推:本板17507篇可參考,孕婦可是有無敵模式!!12/16 01:41
4F→:先跟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表看誰責任大再說。12/16 01:43
3F推:和解書載明"要拋棄或撤回刑事告訴權利"是沒有用的!= =12/16 01:52
8F推:合法販售有馬賽克的就沒有抓的價值了(無誤)! XD12/12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