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SP3007
作者 PSP300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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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2F推:果然是八卦版講的楓葉鼠事件06/03 12:03
4F推:可受公評 評論也不可過當 那些被告似乎都是以侮辱性字眼06/03 14:03
5F→:在人家留言版留言06/03 14:03
6F推:雖然做不對的事還敢告別人讓人覺得很.....不過現在太多人06/03 14:07
7F→:以為躲在網路後面就沒事 在網路上隨便辱罵中傷人 讓他們06/03 14:08
8F→:學點教訓也不錯06/03 14:08
1F推:叫貓賠06/02 16:19
5F推:不行 這台太大台了06/02 16:50
38F推:我家境也沒很好 但是如果我弄壞東西 還是會賠給對06/02 13:54
39F→:方06/02 13:55
41F→:不過不可能一下子就有幾千塊 所以分期慢慢還不錯06/02 13:55
45F推:庵不是甲甲06/02 14:01
47F→:不過如果對方是正妹的話 我很樂意 >///<06/02 14:02
51F推:學校是有名的正妹大學 但也是有名的教會學校 你覺得06/02 14:06
52F→:可能混寢嗎? 哭哭.... 不過我去年畢業了06/02 14:07
3F推:判決主文講啥?06/02 16:03
219F噓:紅的明顯 等下補推 某人看那樣子就沒女人緣 講那些話不意06/01 14:46
220F→:外06/01 14:46
228F推:補推06/01 15:05
55F推:還好 我國中時代是我目前為止最風光的時候06/01 11:07
52F推:唉~~~都這樣 在學校的時候 嫌學校嫌的要死 畢業要離開了05/31 11:41
53F→:卻很捨不得05/31 11:41
55F推:http://mymedia.yam.com/m/2749455 法律系去年謝師宴中播05/31 13:04
56F→:放的短劇的預告片05/31 13:04
6F→:ok 感謝大家熱心提供 輔大人果然都很nice的05/30 20:33
6F推:樓上有股淡淡的....05/28 08:40
83F推:要提告過失傷害的話 記得去醫院驗傷 然後可以提刑事附帶05/28 08:19
84F→:民事訴訟 基本上不用先預納裁判費用 等輸的一方再付 不過05/28 08:19
85F→:如果刑事被判無罪 而你堅持提告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就要預納05/28 08:20
86F→:話說...車禍肇事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實在是不可預測阿~~~~~05/28 08:21
87F→:之前有篇新聞 機車酒後駕車 加上路燈照明不佳 去撞到停在05/28 08:22
88F→:路邊停車格的汽車後死亡 結果那委員會竟然說該汽車車主停05/28 08:23
89F→:車未閃車燈 要負過失責任 超瞎的 最好車子停了後不關電源05/28 08:24
90F→:讓他在那邊閃 閃到隔天早上最好電池還有電啦 腦殘05/28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