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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yerK 在 PTT [ NI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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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心情] 再也無法提起勇氣當主購了
[ NIT ]2 留言, 推噓總分: +1
(15年前)
592F推:詐欺是要先看你有沒有拿到他錢,然後看有沒有詐欺的意思。06/17 01:17
594F→:像是你可以舉證給檢察官看,你是認真辦團購,就不會被起訴06/17 01:18
601F→:另外警察會吃案是因為找不到人。找的到人的案子就會移送06/17 01:19
604F→:構成要件去看一下啦,重點是他應該很容易可以證明沒有詐欺06/17 01:19
607F→:其實社會上不少人,瘋瘋癲癲,有事沒事就打官司(刑案)06/17 01:20
608F→:要是這樣被起訴就是遇到天才檢察官。要是認真辦團購06/17 01:20
612F→:有紀錄的話,就不怕了。有拿到錢,就要看有聯繫啊。06/17 01:21
615F→:瘋瘋癲癲有事沒事就打官司的人都會有報應的,要注意唷~06/17 01:22
618F→:email 電話簡訊、通聯記錄;在警局可能不會想要鳥你。但是06/17 01:22
619F→:在檢察官、法官那邊可以用。不要小看了。06/17 01:23
622F→:因為警察現在都很怕死,看到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也不敢不移06/17 01:23
626F→:你再說李敖啊?那要搞到最後也不是很好啦,06/17 01:24
628F→:很多刑案都是騙和解金啦。看到那種一夜情、女朋友告性侵的06/17 01:24
630F→:最多了。06/17 01:24
632F→:我在想也是想要凹和解。但是也可以拼拼看,自己沒有做錯就06/17 01:25
633F→:不用低頭。06/17 01:25
636F→:像我就覺得法官其實很烏龜心態的。像是辯護律師或是告代06/17 01:25
638F→:都可以接觸到當事人,所以當事人扯不扯,心裡都有底。06/17 01:26
641F→:但是法官,高高在上,也不願意多問幾句話、或是接觸當事人06/17 01:26
644F→:就想要斷人生死,這樣很不好。06/17 01:27
647F→:wolf說那麼難聽。是蒐證。06/17 01:27
650F→:真是亂搞,這樣就被凍結。所以有的時候真的覺的司法官*@#*06/17 01:28
651F→:不要這麼快就要一人一信啦;基本上都是等她說清楚後才判斷06/17 01:29
655F→:但是我覺得這個原PO已經變成警察局這個月破獲詐騙集團的06/17 01:30
656F→:績效了。06/17 01:30
657F→:要告回去也要等防守完了以後啊,不是現在就可以馬上動的。06/17 01:31
660F→:就算是現在告誣告也是要等,而且要成立很難。06/17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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