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rmei
作者 Kermei 在 PTT [ Buddh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87則
限定看板:Bud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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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刪除~~已於公告中說明~~Kermei
13F→: 種什麼因,依因緣法則「顯示呈現」得什麼果,佛也適用啊。01/22 12:56
20F→: 大乘「佛經」中沒有任何一句寫佛故意假裝演給弟子們看。01/22 13:14
18F刪除~~已於公告中說明~~Kermei
4F→: 從沒看到哪部大乘佛經裡佛自稱在演戲。佛示現的果報是因為01/22 12:35
5F→: 佛前世當凡夫時造的不善業,於成佛後成熟,不得不受報。01/22 12:37
6F→: 請見佛說興起行經、中本起經裡佛的真實自述語,而不是演戲01/22 12:41
7F→: 妄語唬弄弟子。我知道佛門中有少數有名氣的邪知識說佛在演01/22 12:43
8F→: 戲,但他們的妖言並不是大乘界都承許的。經上哪句寫佛演戲01/22 12:46
9F→: ?依「經」不依論,依法「不依人」。切記。隨時反思自己學01/22 12:48
10F→: 偏了沒、是不是沈溺在邪知識妖言中長期被誤導卻沒反思。01/22 12:50
14F→: 種什麼因,依因緣法則「顯示呈現」得什麼果,佛也適用啊。01/22 12:56
21F→: 大乘「佛經」中沒有任何一句寫佛故意假裝演給弟子們看。01/22 13:14
22F→: 有些書把「示現」自彈自唱歪解成演戲,就是謗佛在犯妄語。01/22 13:17
23F→: 看看你句子中讓人驚異的知見吧:佛就能不受舊業影響、轉為01/22 13:19
24F→: 其實不需受報,只好假演一番好似受了報?!誰跟你這是大乘01/22 13:20
25F→: 界公論共許你說的這套佛在演戲的知見?01/22 13:22
28F→: 所以,至少,應化身的背痛是基於舊業而生的事實,不是演出01/22 13:33
36F→: 來的。坊間妖言說得像應化身推翻業力法則沒痛但假裝有痛。01/22 13:40
37F→: 演戲演到讓業力法則失效、演到打臉中本起經裡佛的真實語?01/22 13:44
38F→: 佛在興起行經語重心長說業緣連佛(當時的應化身)也難避免01/22 14:00
39F→: 坊間某派則說當時宣法的應化身佛早已推翻業力不痛只是假演01/22 14:05
40F→: ?該派有衛星台就叫主流?領袖就可另外妖言2012世界末日?01/22 14:17
1F→: 所以宗喀巴寫高僧不能雙身的戒律,用同樣理由也可開緣掉啦01/16 11:16
2F→: 重點看相關犯戒者嘴皮怎麼耍,耍得好就可拗成值得開緣了~01/16 11:17
9F推: 覆議。那一篇文章提到開新版,是釐清Cass被水桶的事件上游11/17 11:25
10F→: 啊。版主上次不是一直強調開新版事件Cass自己要舉證嗎?11/17 11:26
11F→: 然後小組長來本版補充解釋。大家已明瞭版主與小組長觀點。11/17 11:27
12F→: 但您兩位處罰Cass的觀點合法嗎?版主您先前信誓旦旦:11/17 11:28
13F→: 「有問題可以另發文章討論」,所以我昨晚寫文章討論。11/17 11:29
14F→: 而且我為了說明為什麼版主與小組長的法理認知不當,11/17 11:29
15F→: 分別提出了學者闡述、法院判決要旨,佐證Cass並不違規,11/17 11:31
16F→: 就算您認為那些學者、法院觀點都錯,您原判正確;11/17 11:32
17F→: 換言之小組長加入聲援您法理的也部份也對,11/17 11:32
18F→: 但您應讓那些做為大家參考的依據至少讓大家看得到吧?11/17 11:33
19F→: 我響應您的號召發文討論,以學者與法院的原文,11/17 11:35
20F→: 回應解答了您先前關於舉證對象的宣達並不正確。11/17 11:36
21F→: 您如果認為學者說錯、法院說錯,Cass終究該違規,11/17 11:36
22F→: 那麼就兩說併陳,讓大家看過後自然自己去想想哪方有理。11/17 11:37
23F→: 您找個理由說「開新版」去組務版發文吧於是砍掉不讓大家看11/17 11:38
24F→: 我舉出的學者、法院證據,無視您歡迎另行發文的初衷,11/17 11:41
25F→: 您在迴避什麼呢?然後有大德認為哪些是假哪些是真等等,11/17 11:42
26F→: 可是什麼假什麼真,總要讓各方論述都併陳讓大家檢視啊?11/17 11:43
27F→: 如果管理者一直論述某種法理觀點,但對於有網友舉出學者、11/17 11:45
28F→: 法院意旨顯示管理者觀點不成立的論述,則刪除不讓更多人看11/17 11:46
29F→: ,這樣子雙方討論的立足點不平等吧?11/17 11:47
30F→: 我那篇在論述您原先說請發文討論的Cass案誰應舉證的法理,11/17 11:49
31F→: 您套個說詞說我在討論開新版,然後刪除我分析「誰應舉證」11/17 11:50
32F→: 的那些從學者、法院要旨會顯示您法理不當的證據,11/17 11:50
33F→: 這樣不好吧?您如有自信自己有理,您怎麼不回應而是刪除?11/17 11:52
34F→: 是因為先前網友們只是單純跟您溝通,您可以純用言詞回應,11/17 11:52
35F→: 當其他人舉出學者與法院見解,您一刪了事直接省事不回嗎?11/17 11:53
38F推: 請版主指點,如果不是單純三言兩語在您在您公告下推文互回11/17 11:56
39F→: 而是真的要「發文」討論,而且需貼上學者法院等內容來印證11/17 11:57
40F→: 您先前告訴大家的法理觀點其實不對,那麼分類要用哪個?11/17 11:58
44F推: 同樣的邏輯,樓上怎麼不舉證證明有故意違犯的情事?11/17 14:19
45F→: 版主自己在「公告」分類下說歡迎「另行發文」,好似採取11/17 14:19
46F→: 新的解釋允許例外似的。樓上難道贊成再搞一次類似魚餌事件11/17 14:20
47F→: ?上次被網友說的魚餌事件都還有爭論,您鼓勵再搞一次嗎?11/17 14:22
48F→: 我誤以為版主允許發新的文回應公告文。然後版主提點了,11/17 14:24
49F→: 我也配合了。對於這整件事,您絲毫沒意識考量主觀犯意要件11/17 14:25
50F→: 單純只見到外在構成要件。您論述錯誤。11/17 14:26
51F→: 請問,您如此急於打壓網友,甚至提錯誤論述,所為何來呢?11/17 14:27
53F推: 依照正常法理,版主的原句讓人誤會另外可發文回應公告文;11/17 14:32
55F→: 屬於法理中的阻卻實質違法性事由,我本來就沒違規;11/17 14:33
59F→: 您鼓動版主水桶並不違規的情況,好似不桶就是偏心。11/17 14:35
61F→: 您以錯誤論述來鼓動,您要不要多想想這樣正確嗎?11/17 14:36
63F→: 請您去查什麼叫實質阻卻違法事由。(就是我上方說的)11/17 14:37
65F→: 跟您說了您又不聽,一直講您錯誤認知的法理,11/17 14:38
68F→: 這要如何是好?請問您知道構成要件分成主觀跟客觀兩者嗎?11/17 14:38
70F→: 版主說?您要不要舉例說以前政府說黨外人士違法該關?11/17 14:39
73F→: 是您先說偏心不偏心的,不是嗎?因此請問您:11/17 14:41
74F→: 再問您:版主自己曾發魚餌文,文中句子人身攻擊Cass,11/17 14:41
75F→: 版主撒網成功釣到Cass被桶,版主自刪前怎麼不也水桶自己?11/17 14:42
77F→: 依照happytiger您的邏輯,版主自己有沒有「明犯」版規四?11/17 14:42
79F→: 您不是想談公平嗎?那麼請您賜教,謝謝。11/17 14:43
83F推: 當然,您可以去討交待。不過法理如何看待此事,11/17 14:46
84F→: 並不是您想的。至少上方hawls網友觀點就跟您看法不同。11/17 14:47
87F→: 以及,您可以去瞭解就算違憲/違法/違規,況且管理者也有11/17 14:48
88F→: 疏失的情況下,您自己不清楚法理中有不必處罰的法理,11/17 14:48
89F→: 您是可以去討啊,只是明理人知道您沒道理,只是自以為有理11/17 14:49
92F→: 罷了。我再次請問:您如何舉證證明Cass有故意違規的犯意?11/17 14:50
93F→: 有客觀構成要件該當的情況,不意謂主觀構成要件也該當。11/17 14:50
95F→: 您如果舉證不出我哪裡有故意違犯版規六的主觀犯意,11/17 14:51
97F→: 您根本推翻不了版主沒有水桶我本來就很正確的情事。11/17 14:52
100F→: 您先把相關法理名詞google一下。謝謝。目前我們雞同鴨講中11/17 14:53
102F→: 況且不只先前看不出Cass故意想誹謗小組長,結果他被桶成為11/17 14:55
104F→: 笑話被整,真是讓人捧腹大笑;但現在您在也證明不了我有11/17 14:56
106F→: 主觀犯意的情況下您自以為我違規?要討公道?這世界顛倒了11/17 14:58
108F→: 版主說另外發文討論,並沒有說「另創分類」討論,版主以其11/17 14:58
109F→: 版主身份對版規六如同做出例外空間的新解釋,您懂了嗎?11/17 14:59
110F→: 韓國瑜在北農發獎金表面上沒有內規依據您知道嗎?11/17 14:59
113F→: 內規、版規..您知道董事會決議、版主宣示,也有效力嗎?11/17 15:00
116F→: 韓國瑜依董事會決議發獎金,我依版主宣示回公告,請問:11/17 15:01
117F→: 我主觀上踐踏版規硬是要違規的犯意在哪?結果我要入桶?11/17 15:02
118F→: 這樣是不是寒蟬效應?只能講多數人愛聽的話,不然很危險。11/17 15:03
119F→: 您當然可以去討。只是我必須把道理講一下。大家做個見證。11/17 15:04
120F→: 佛法板到底是怎樣風氣,就看檢舉者跟版主心中對法理的觀念11/17 15:07
121F→: 到底經不經得起論辯,大家在旁靜靜用眼睛看用頭腦想好了。11/17 15:08
89F推: 啊~我舉出學者與法院實務對舉證責任的論述證據,來印證11/17 12:23
90F→: 小組長這篇公告中談的法理觀念既違背學說又違背實務的文章11/17 12:24
91F→: 被刪了,結果現在變成小組長觀點單方在本版有話語權。11/17 12:24
92F→: 反駁小組長的學者與法院觀點一旦發不了文,這下可好,11/17 12:25
93F→: 又變成版主可以繼續跟網友各說各話無盡期。這..不對勁吧?11/17 12:29
94F推: 請版主開示「另發文章討論」到底分類與標題怎麼下才不會11/17 12:38
95F→: 被說觸犯版規啦、離題啦等等然後查禁不讓公諸於世。謝謝。11/17 12:41
96F→: 簡單來說,就是學者與法院觀點都印證版主的舉證觀念錯了。11/17 12:43
97F→: 我們想「另行發文」引證這些證據,來終止看似無盡的11/17 12:44
98F→: 版主與網友間的各說各話,請問怎麼發?請開示格式,謝謝。11/17 12:45
8F推: 推不應雙重標準11/02 12:10
19F→: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10/25 21:43
98F→: 大乘經典列列在目,都還能彼此矛盾,原因必有蹊蹺。10/14 16:12
101F→: 要抹去矛盾,方法用的卻是並沒有立基於佛經原文來作為闡述10/14 16:13
102F→: 的基礎,只靠訴諸這是「某大師』說的這種違背佛陀教誨的10/14 16:14
103F→: 「不要僅僅因為是某大師說的就輕易相信」的指點思維的方法10/14 16:15
105F→: 真理的主張如同沙金,終究會發出光芒。佛陀說的法印的道理10/14 16:16
106F→: 就算不是佛陀說的,也是道理。10/14 16:17
107F→: 判教當然可以判,但是總要符合某些道理準則才行。10/14 16:17
108F→: 「般若經不夠圓滿、法華經圓滿」這種某些網友自以為的答案10/14 16:18
109F→: 如果把「某大師」的名號換成蕭平實,大家想想效果馬上揭曉10/14 16:19
110F→: 只剩高舉大師「名號」但是沒有其他道理支撐,並沒有說服力10/14 16:22
111F→: 到底有哪部佛經指出「般若經不圓滿、不了義」?答:沒有。10/14 16:23
112F→: 連解深密經也沒有說般若經是不了義經。10/14 16:24
114F推: 「大乘一切都是假」固然太武斷,但是「大藏經一切都是真」10/14 16:28
115F→: 何藏不是呢?大藏經內容都能弄到顯得佛陀自己打對台。10/14 16:29
116F→: 並且,如上所述,想試圖化解矛盾的判教,又是沒有佛經依據10/14 16:30
119F→: 只靠依人不依法盲從權威來建立某些人無視矛盾的執著自信。10/14 16:31
122F→: 要盲從者們相信「古人集結大藏經時真的不小心收錄某些偽經10/14 16:32
126F→: 」,好像真要了這些執著者的命。真奇怪他們為什麼這麼執著10/14 16:33
127F→: 然後執著者們的老套「依人不依法」盲從說詞就又出現了:10/14 16:35
130F→: 是大師收錄的、是大師傳授的。但是記得佛陀怎麼說大師的?10/14 16:36
131F→: 請ad網友舉例顯示,佛在哪部經說般若經是不了義經呢?10/14 16:37
1F→: 等了這麼多天,ep網友並沒有回應。10/14 16:08
2F→: 其實ep網友的觀點,跟自認是大乘的正覺同修會很類似。10/14 16:10
64F推: 有修有證這四個字要小心思考。古德必然有修,但網友說說哪10/08 01:43
65F→: 位古德已經成佛?不然古德就一定不會講錯?不然佛陀怎麼說10/08 01:44
66F→: 不要因為他是大師就必然相信他說的為真?今天網友告訴大家10/08 01:44
67F→: 的偏偏是佛陀提醒大家小心勿犯的「盲從身份權威」的弊病。10/08 01:45
68F→: 今天依法不依人,經文白紙黑字,只要認真閱讀而不偏聽偏信10/08 01:46
69F→: 就算古德的身份,例如某些宗派古德歪曲彌勒上生下生經,難10/08 01:47
70F→: 道也要盲從?常照法師曾寫文章很沈痛指出這種被歪曲現象。10/08 01:48
71F推: 再者,如果廣泛聞思修大乘佛法而不偏聽偏信,會發現大乘佛10/08 01:51
72F→: 法本身就觀點不一,例如網友舉例的大般若經否定迴小向大,10/08 01:52
73F→: 法華經承認迴小向大;多數人只聞法華經就以法華經為準,但10/08 01:52
74F→: 佛陀何曾說過大般若經就該退讓?所以難道兩部經彼此互謗?10/08 01:53
75F→: 還有我記得達賴喇嘛「把話說絕」說須彌山不存在,這算謗嗎10/08 02:11
76F→: ?我不清楚,還請版上各位網友提供這一題「是或否」的答案10/08 02:14
99F→: 依經不依論。畢竟經是佛的意思,論是人的意思。人不可牴觸10/08 09:55
100F→: 佛的意思,沒錯吧。有一個實例:#1B_c7F5f (Buddhism)。10/08 09:56
101F→: 「古德」迦才大師寫《淨土論》、道綽大師寫《往生安樂集》10/08 09:57
102F→: 對兜率天情況沒有依經立論,名氣跟古德沒法比的常照法師則10/08 09:58
103F→: 引用彌勒上生下升等經明確內容,駁斥這些「古德」的觀點。10/08 09:59
105F→: 我們應做的,是去看雙方的不同論點哪一方(如Ug網友說的)10/08 10:00
106F→: 有理,但某網友高唱的卻是古德「有修有證」。所以請問:10/08 10:01
107F→: 「常照法師」反對「迦才大師+道綽大師」,某網友請回答:10/08 10:03
108F→: 那個議題上常照法師錯了?不然就是迦才大師道綽大師錯了?10/08 10:05
109F→: 大家不用泛泛而談,就以#1B_c7F5f (Buddhism)常照法師駁斥10/08 10:05
110F→: 了兩位古德,常照法師的駁斥有沒有「道理」而言,可以嗎?10/08 10:06
117F→: 判教不是不可以,總是要有「道理」(例如佛經內容的依據)10/08 10:18
120F→: 某網友聲稱的「大般若經比較不圓滿」的說詞,請他回答出自10/08 10:19
121F→: 哪一部佛經?有佛經經文依據嗎?還是他「依法不依人」謗經10/08 10:20
124F→: 了?大家不用泛泛而談,就以這些實際例子來看看「道理」吧10/08 10:21
126F→: 打字太快,上方是說「依人不依法」10/08 10:23
127F→: 希望某些主張「判教主張大乘經有高有低」的網友,好好「依10/08 10:28
128F→: 法不依人」解說「依據哪些佛經內容為證,某部大乘經更圓滿10/08 10:29
129F→: 於另一部大乘經」?如果這些網友講不出道理,能不能以後就10/08 10:30
130F→: 不要拿著「判教」之名自以為解釋了大乘佛法中的矛盾。10/08 10:31
131F→: 要依經文為證,不是依「古德」為證喔~同時請順便指導我們10/08 10:33
132F→: 迦才大師道綽大師對兜率天的描述被常照法師依經指出錯誤,10/08 10:34
133F→: 網友怎麼幫聲稱「有修有證」的古德依經反駁常照法師?謝謝10/08 10:35
134F→: 如果反駁不了,能不能請某些網友停止拿「依人不依法」的「10/08 10:43
135F→: 有修有證」帽子,去凌駕「道理」不依「佛經內容」而謗了10/08 10:46
136F→: 不合這些網友立場角度的其餘大乘佛經。10/08 10:48
140F→: 解深密經有判三時教、解深密經說有未了義教。但是解深密經10/08 14:47
141F→: 經經文沒有說般若經是未了義經啊?會這麼認為的人,可能在10/08 14:48
143F→: 關聯上跳躍加入了其他沒有佛經依據的說法然後融錯了結論?10/08 14:49
145F→: 判教當然可以判;連阿含經都顯示菩薩乘比聲聞乘宏大為大乘10/08 14:51
147F→: 這是有經文依據的所以有說服力。但是請大家住意!沒有經文10/08 14:52
148F→: 依據就在大乘經典內判說這部大乘經比較不圓滿那部大乘經更10/08 14:52
149F→: 圓滿(而且還指出經名;須知解深密經並沒有說般若經未了義10/08 14:54
150F→: ),這樣子憑空跳躍判教說某大乘經未了義,這並不如法,且10/08 14:55
151F→: 如同謗了被莫名其妙戴上佛經並沒說「未了義」的某些大乘經10/08 14:56
152F→: 我當然知道某位「大師」的五時判教。所以我才請大家思考,10/08 14:58
153F→: 佛陀說大師說的不一定對。判教的「大師」沒有經文依據自己10/08 14:58
154F→: 就判,跟道綽大師不依經而自行判定兜率天如何,不是類似?10/08 14:59
155F→: 所以常照法師寧可讓古德沒面子,也要導正古德犯錯的視聽啊10/08 15:00
156F→: 常照法師的勇於不盲從權威,有沒有給我們啟示呢?10/08 15:02
164F→: 況且要知道,空有各宗對哪些是了義哪些是不了義見解很不同10/08 15:14
165F→: 某宗在無經文依據下判法華經為圓滿、判般若經為不夠圓滿,10/08 15:16
166F→: 試想般若經情何以堪?般若經不夠圓是佛明判的?不,人判的10/08 15:19
169F→: 是指除非有佛經記載哪本大乘經比另一本大乘經更圓滿的依據10/08 15:26
170F→: 不然其實依照佛教史空有各宗意見不一的事實,勿輕易叫哪本10/08 15:27
171F→: 經退讓。10/08 15:27
172F→: 此外,印順導師談判教沒有說他贊同法華經為最高圓教級的經10/08 15:29
173F→: 吧?會這麼想的人是不是也跳躍過度擴張了印順導師的意思?10/08 15:29
174F→: 解深密經沒說般若經不了義吧?印順導師沒說般若經不了義吧10/08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