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ooddy
作者 Gooddy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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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注意,遭受強烈衝擊盡量不要移動傷患,等長背板來05/16 00:31
21F噓: 欸欸欸,人家很努力,你這樣給人家抹黑05/14 13:42
4F推: 推05/11 01:54
2F噓: 阿就黑道阿,不然你以為?還有北市刑大被偷,那件05/11 00:28
3F推: 事情真的很像串通滅證,高層好像都把事情淡化,覺得05/11 00:30
4F→: 可疑05/11 00:30
13F推: 實務上就是人不夠壓不住,程序就是看輕重叫支援,05/11 00:43
15F→: 又不是玩GTA,現實很多事情有程序的阿05/11 00:44
16F→: 說打學生也很好笑,下令解散了,不配合是誰的問題?05/11 00:45
18F→: 你就不合法阿,強制執行公權力,其中一種就是棍棒驅05/11 00:46
23F推: 我先道歉,沒講清楚05/11 00:48
25F→: 強制方法很多重,看長官下令囉05/11 00:48
26F推: 沒有誰活該。。。就是各自有因果吧。。。05/11 00:51
33F推: 嗯嗯,深感認同,就當我失言吧05/11 00:57
34F推: 比例原則是最高原則,只是我論述沒講好,抱歉囉05/11 00:59
114F推: 唉,10個人打的贏就抓了阿何必等你噓05/11 00:54
116F→: 實務就是很多不得已阿,武俠小說的快意恩仇,現實。05/11 00:55
121F→: 唉,如果蜂擁而上呢,如果他們有槍呢?你想過後果05/11 01:00
127F推: 你先考慮現行犯是毀損罪而已,跟人命的殺人罪區別05/11 01:03
128F→: 真的是要打死人就不是這樣處理了,請理解@@05/11 01:03
133F→: 你要用生命去救一台車,別開玩笑了吧05/11 01:05
135F→: 警察有義務不能主張緊急避難,但是還是要衡量比例阿05/11 01:06
144F推: 這跟當兵戰爭殺敵不一樣,想要這樣可能要麻煩修法。05/11 01:14
150F推: 是不是體制不同讓你誤解,警察行使行政公權力的不同05/11 01:17
155F推: 請你模擬當其中幾個人。被你抓著,他們群起反撲救人05/11 01:20
164F推: 國軍如果像您這麼有責任,真的去國家大幸!!!05/11 01:25
167F→: 不是不能開槍,就是開槍的限制太多了,查一下法規吧05/11 01:25
173F推: 那些法條要配合,行政法一般原則來使用的哦。05/11 01:29
225F推: 對象是人快被打死,處理方式這麼消極,這答案給你。05/11 02:05
228F→: 處理方式不會05/11 02:05
230F推: 會有其他方式逮捕嫌犯。這是當下比較好的處理方法了05/11 02:07
233F推: 現實,就是如此,警匪片真是影響人太深了。05/11 02:13
234F推: 對象是人,作為會更積極,人命可跟物不一樣,答案05/11 02:15
235F→: 給你。05/11 02:15
5F噓: 對立本來就沒必要,推。05/10 16:59
58F推: 就繼續聯絡,但去精舍的邀約《堅定》表示不想去,05/10 15:41
59F→: 在你願意跟他互動,他卻因為你拒絕他宗教,就斷絕往來的05/10 15:42
60F→: 情況下,就自己判斷能不能當朋友吧05/10 15:43
61F→: 說你信別的宗教是沒辦法阻止他們的。教義就是各大宗教頭領05/10 15:44
62F→: 都是現世的大成就名師。05/10 15:45
31F推: 人會改變會成長,現階段不合胃口不代表以後。05/10 15:58
32F→: 打定注意不聯絡也可,但是事情做絕,沒有一點好處0。005/10 16:00
4F→: 是重寫歐,有比較不狗血的話會考慮看!01/30 22:25
6F→: 感恩,那走勢會很毒嗎?01/30 22:37
15F→: 真的都有病哈哈,不過我都品嘗裡面說的話跟劇情01/31 12:32
2F→: 真的歐還好我還沒...01/27 22:55
7F→: 是說笑傲嗎?我看的時候沒特別聯想01/28 02:17
10F→: 應該是說某些設定吧,追不到師姊(妹)、練武之路坎坷、魔01/28 14:55
11F→: 教千金等等~ 不過我看的時候沒想這麼多01/28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