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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JTin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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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正義來的稍縱即逝,若有似無
[ LAW ]68 留言, 推噓總分: +10
作者: GJTin - 發表於 2021/11/21 10:21(2年前)
2FGJTin: j大,這種立刻喊痛的我能理解。那如果過了7小時才喊痛,請11/21 12:48
3FGJTin: 問是什麼狀況…?11/21 12:48
4FGJTin: 現場表示受傷且立刻就醫,雖然對方違規,我也一定賠償。但11/21 13:24
5FGJTin: 對方是被開單了,又想轉嫁到別人身上,才開始冒出受傷,這11/21 13:24
6FGJTin: 應該不是大眾能接受的邏輯11/21 13:24
13FGJTin: Hi I大11/21 14:23
14FGJTin: 我自己的挫傷印象沒這麼久,也沒這麼閒情逸致。如果是早上11/21 14:23
15FGJTin: 發生的至少中午會發現。如果當場不確定有沒有受傷,是否至11/21 14:23
16FGJTin: 少不亂買飲料,先去醫院檢查?客觀來看也比較符合受傷的因11/21 14:23
17FGJTin: 果事實11/21 14:23
18FGJTin: Hi F大 感謝您提供參考11/21 14:29
33FGJTin: 嗨 Lawer大大,非常感謝您的指點,蠻有建設性的建議!11/22 00:04
34FGJTin: 另外,對方的驗傷單沒有特別描述傷害是如何產生,如同lawer11/22 00:04
35FGJTin: 大所說,閉著眼睛往桌角挨ㄧ下也能產生一樣的傷害。11/22 00:04
36FGJTin: 也謝謝其他人的回答!11/22 00:04
40FGJTin: Hi Jesil謝謝!我會試試看。11/23 12:27
41FGJTin: Hi Lu,我沒超速,正當使用路權,也不認識對方,如果要說我不合11/23 12:27
42FGJTin: 理碰撞到對方,政府單位也要給出合理的證據11/23 12:27
48FGJTin: Hi Le大,其實我不用舉證,對方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我的車道上11/24 12:57
49FGJTin: .11/24 12:57
50FGJTin: 至於我有沒有能力避免掉碰撞,只能交給單位用比較不科學的心11/24 12:57
51FGJTin: 證去做判定了,因為沒有監視器@@11/24 12:57
52FGJTin: Hi Lu大, 上來詢問看看各位大大有什麼看法,我也比較好知道11/24 13:03
53FGJTin: 各種方面的客觀角度說法。這讓我會比較有信心。非常感謝Lu11/24 13:03
54FGJTin: 大和各位的回答。11/24 13:03
55FGJTin: 另外,我並沒有承認驗傷單的挫傷是我造成的傷害,單位都還要11/24 13:08
56FGJTin: 再調查,對方的受傷程度是非常輕微的受傷,可以跑跳,警察都有11/24 13:08
57FGJTin: 看到,當場大家審視肉體也沒有那些傷害,就醫時間也不夠合理11/24 13:08
58FGJTin: 。若有心,也是足夠偽造碰撞傷害的。11/24 13:08
68FGJTin: 感謝兩位大大!11/2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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