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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rywind 在 PTT [ do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3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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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娃娃火葬了 請慎選寄養者
[ dog ]140 留言, 推噓總分: +72
作者: viwen1012 - 發表於 2010/04/08 01:13(16年前)
19FFurywind:我覺得應該也要聽聽rzx的說法再來......220.141.35.149 04/08 02:23
27FFurywind:我想聽聽rzx的說法原因在於:我覺得他對220.141.35.149 04/08 02:35
30FFurywind:賠償的金額,算是有一定的誠意~舉例來說220.141.35.149 04/08 02:35
31FFurywind:火葬費~他可以技巧性地依法完全不支付220.141.35.149 04/08 02:36
32FFurywind:但他願意與你分擔一半~這讓我挺訝異的220.141.35.149 04/08 02:39
35FFurywind:一般來說,是要以"營利"為目的~才需要220.141.35.149 04/08 02:46
Re: [請問] 寄養的狗被野狗咬了的後續處理及責任
[ dog ]13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viwen1012 - 發表於 2010/04/07 15:46(16年前)
8FFurywind:不太懂原po的需求~對方的確是不需要支付220.141.35.149 04/07 19:52
9FFurywind:精神損失費,另外火葬的費用是屬於另外一220.141.35.149 04/07 19:53
10FFurywind:種的,並不包含在此次的合同約定裡,所以220.141.35.149 04/07 19:55
11FFurywind:對方也可以選擇不支付220.141.35.149 04/07 19:55
12FFurywind:但是這方面爭議很大~建議原po還是盡量爭220.141.35.149 04/07 20:41
13FFurywind:取火葬的費用220.141.35.149 04/07 20:41
[請問] 寄養的狗被野狗咬了的後續處理及責任
[ dog ]27 留言, 推噓總分: +9
作者: viwen1012 - 發表於 2010/04/05 01:11(16年前)
19FFurywind:找大人去也沒用吧 應該是找懂法律的一起220.141.36.51 04/05 19:29
20FFurywind:去才對吧!!220.141.36.51 04/05 19:29
21FFurywind:順道一提的是:對方於法上無需支付高鐵220.141.36.51 04/05 20:02
22FFurywind:來回的費用!!220.141.36.51 04/05 20:02
Re: [請問] 有打晶片的狗狗被遺棄?
[ dog ]24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Furywind - 發表於 2009/10/27 00:39(16年前)
4FFurywind:飼主可憑身分證至就近的寵物登記站進行資料的查詢,即可10/27 00:42
5FFurywind:取得寵物晶片號碼與辦理寵物登記證補發和遺失申報。10/27 00:43
6FFurywind:解釋的很詳盡吧 ^^10/27 00:43
17FFurywind:其實也可以將寵物轉移到你名下 只不過......10/27 00:51
Re: [新聞] 警礙於法令不破車窗 活活悶死狗
[ dog ]252 留言, 推噓總分: +36
作者: makoto520 - 發表於 2009/07/15 19:08(16年前)
82FFurywind:其實這沒什麼好討論的呀 根據現行法規及新聞中的描述07/15 23:43
83FFurywind:警察如果冒然破窗,可能會吃上毀損罪與竊盜罪,所以警方07/15 23:44
84FFurywind:的行為 ,我覺得並無不妥,要怪的話 就該怪該主人吧07/15 23:44
86FFurywind:另外,目前可能沒辦法處罰該飼主,根據動保法的規定07/15 23:46
87FFurywind:原po所提出的法條要成立,"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07/15 23:47
88FFurywind:是很大的構成要件,而該飼主並非故意......所以囉...07/15 23:48
90FFurywind:T大引用的例子頗不恰當,火場中剪開鐵窗救人 是於法有據07/15 23:49
92FFurywind: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請不要把小孩跟狗混為一談好嗎 不但沒07/15 23:52
93FFurywind:有意義 反而會失去討論的重點07/15 23:53
100FFurywind:你做不做是你個人的問題,只是身為人民的保姆、身為一個07/16 00:27
101FFurywind:執法者,我們要體諒他們的立場,他們必須依法行事!!07/16 00:28
104FFurywind:在你破窗之時,警察會應該將你以現行犯逮捕吧~"~07/16 00:30
114FFurywind:E大~你要犯法去救狗是你的選擇,可是你不能要別人也犯法07/16 00:40
115FFurywind:這篇討論的重點好像是合法的解決方法吧07/16 00:40
123FFurywind:另外,關於板友提到的緊急避難,仍有很多爭議,本人認為07/16 00:59
124FFurywind:此破窗行動不適用緊急避難,其原因就不詳述07/16 01:00
125FFurywind:但將狗狗關於車上導致其死亡,應屬過失論,目前尚無法可07/16 01:01
126FFurywind:罰,的確是甚為遺憾07/16 01:01
128FFurywind:虐狗是屬於主觀意識,必須有明確證據,不能以猜測來斷定07/16 01:03
129FFurywind:是否有虐狗之嫌07/16 01:03
150FFurywind:V大真的有搞懂即時強制的定義嗎?? 頗令人懷疑!!07/16 16:55
151FFurywind:另外,關於有無虐狗 我個人是覺得證據不足無法起訴07/16 16:56
152FFurywind:狗被悶死 是因為主人的過失所造成 與虐待行為無關07/16 16:57
153FFurywind:另外E大所提的比喻失當 你把狗關在鳥籠裡(這已經是一種07/16 16:59
154FFurywind:主觀上的意識行為,可能已經涉及虐待)07/16 17:00
155FFurywind:另外 VV當你在說別人蠢時,先提出可以那樣做的法條吧07/16 17:05
156FFurywind:不然也只是來打打嘴炮的 不是更蠢嗎?07/16 17:05
158FFurywind:我很理性耶 我只是不懂 為什麼有人要隨意攻擊依法行事的07/16 17:08
159FFurywind:警察呢??07/16 17:08
161FFurywind:還好吧 比起VVax直接說警察蠢 我還算客氣很多 從頭到尾07/16 17:13
162FFurywind:他根本沒資格公開說警察的蠢 不是嗎??07/16 17:13
165FFurywind:整件事從頭來看,我不認為警察的處理有疏失的地方,07/16 17:16
166FFurywind:身為一個執法者,最重要的就是依法行事,我覺得警察處理07/16 17:16
167FFurywind:並無不妥之處 完全合乎法定程序07/16 17:17
168FFurywind:只是覺得很遺憾 從討論串來看,有些人都沒弄清楚法條的07/16 17:20
169FFurywind:規定,就隨意開炮砰擊執法者,感覺我們的教育真的蠻失敗07/16 17:20
173FFurywind:然後呢 就算他違反這一條 你要拿什麼條款處罰他??07/16 17:29
179FFurywind:你說的是第幾條 我直接看那一條比較快 聽不太懂你說啥07/16 17:35
181FFurywind:如果第25條第一項規定的話,"故意"是很大的因素07/16 17:36
183FFurywind:沒有證據證明原飼主是故意,所以以過失論 處罰不成立07/16 17:36
186FFurywind:所以我想知道e大所謂的能處罰的法源是??07/16 17:39
187FFurywind:因為就我印象而言,此類案件仍屬於法律漏洞的範圍07/16 17:40
191FFurywind:請注意 該款有個要件:不須該動物未死亡...07/16 17:45
194FFurywind:所以,兩個要件都不構成呀07/16 17:47
198FFurywind:先破窗也是可以 可是首先觸犯了毀損罪07/16 17:53
203FFurywind:是可以勉強說的通,問題是其必要性 比例原則呢??07/16 18:01
205FFurywind:何以看出緊急性呢??07/16 18:02
208FFurywind:可是 在這個case中 無法舉例出其必要性 緊急性......07/16 18:04
210FFurywind:光就要件緊急性來說,就很頭大07/16 18:06
212FFurywind:緊急避難又不是每個case都可以成功07/16 18:06
213FFurywind:如果是的話 緊急避難條款就太無敵了呀07/16 18:07
214FFurywind:通常用緊急避難,要有明確的緊急性07/16 18:08
217FFurywind:就這個case中,好像只看到狗在吠叫 敲打車窗吧?07/16 18:09
220FFurywind:也可以解讀為 牠是因為看到很多人接近 產生防衛心07/16 18:09
223FFurywind:e大 你那一個條款不適用在此呀 之前我跟n大幫你分析過了07/16 18:10
224FFurywind:所以目前這類案件來說 是法律上的死角07/16 18:33
騎車遛狗!?
[ dog ]16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micmm - 發表於 2009/06/21 02:34(16年前)
8FFurywind:還是不建議 畢竟是否有妨害交通其實是由警察主觀判斷= =06/21 10:48
Re: [請問] 鄰居養狗 卻不好好管教狗狗 怎麼辦??
[ dog ]4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Furywind - 發表於 2009/06/18 21:38(16年前)
3FFurywind:如果沒有問題的話 建議版主將這篇收進精華區 可以讓版友06/18 22:48
4FFurywind:方便搜尋如何解決這方面的問題06/18 22:48
Re: [心得] 真是一樣米養百種人
[ dog ]128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Furywind - 發表於 2009/05/11 11:09(17年前)
6FFurywind:看來Y大並瞭解,我不相信法官於下面做的解釋會比我寫的清05/11 11:17
7FFurywind:楚05/11 11:17
8FFurywind:判例重點在於結果,而非該法官冗長的判斷05/11 11:18
9FFurywind:另外,法律說法對與錯,是源自於法條的引用,如今如果無05/11 11:19
12FFurywind:法駁斥一個人提出的法條及理由,即可視為他有一定的正確05/11 11:19
13FFurywind:性,得由法官來加以判斷(況且不同法官審理案件的答案也05/11 11:20
14FFurywind:會不同) 這樣解釋 你瞭解了嗎?05/11 11:20
18FFurywind:我已經說了很多次 法律上的判例只能當作參考 不能當做你05/11 11:23
21FFurywind:是否有罪的證據,你是否有罪得參考法條而定05/11 11:24
23FFurywind:你就大錯特錯 法律本來就不應該身份而相信與否 你要相信05/11 11:24
24FFurywind:的是法條,及法條的定義 畢竟以後發生意外,倚賴的還是法05/11 11:25
25FFurywind:條 而非判例05/11 11:25
27FFurywind:看判例只要在於結果 想請問 新聞提出的結果那裡不好?05/11 11:26
29FFurywind:你直接告訴我 新聞寫出的判例結果那裡不好??05/11 11:27
32FFurywind:另外,我與H大於本板不會再提供相關的法律訊息,如果以後05/11 11:30
34FFurywind:們有法律上的糾紛,請轉至法律板 或是如同E大跟Y大所說的05/11 11:30
35FFurywind:請找相關的法院判例05/11 11:31
38FFurywind:我不認為新聞提出的法院判例有獨自思考之虞05/11 11:31
39FFurywind:新聞不太可能擅改法院所做的判決!!05/11 11:32
41FFurywind:如果你說其他的可能誇大 我還相信 但是判決結果我很相信05/11 11:33
42FFurywind:其真實性05/11 11:33
44FFurywind:不然請Y大提出 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不實的例子以服眾05/11 11:34
46FFurywind:不然純粹是你個人觀點 對新聞媒體做不實的指控05/11 11:35
48FFurywind:如果Y大提不出 台灣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有獨立思考之明05/11 11:37
49FFurywind:確例子,我希望你以後發言謹慎一點 好嗎?05/11 11:37
51FFurywind:因為你理虧了呀 新聞播報的法院判決結果本來就是正確可信05/11 11:38
54FFurywind:請你自己往上拉05/11 11:39
56FFurywind:我也很不想跟你爭辯 因為你的論點完全佔不住腳05/11 11:40
57FFurywind:你至今還是沒有明確說明為什麼看新聞播報的法院判決結果05/11 11:41
58FFurywind:不好05/11 11:41
60FFurywind:我個人以為新聞播報的法院判決結果很可信05/11 11:41
62FFurywind:如果你認為不可靠 請你提出明顯的例子 不然只是你個人在05/11 11:42
63FFurywind:耍嘴皮子而已05/11 11:42
65FFurywind:請你提出新聞網頁播報法院判結果 不能服人之理由?05/11 11:43
67FFurywind:感覺你又再發表你的心得了 你只會這招嗎??05/11 11:44
68FFurywind:如果你提不出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不可信的證據,就明顯05/11 11:45
69FFurywind:證明你發言未經謹慎思考05/11 11:45
70FFurywind:Y大最後提醒你 發言一定要謹慎 提不出證據就不要污衊新聞05/11 11:47
71FFurywind:播報法院判決結果的可信度 好嗎?05/11 11:48
74FFurywind:我看清楚你說的話 你認為新聞播報法院判例結果有獨立思考05/11 11:50
75FFurywind:這明顯是錯誤的05/11 11:50
77FFurywind:而且我這次判例提個新聞並無不妥之處 請你將不妥之處指出05/11 11:50
79FFurywind:新聞與判例的可信程度和證據為何 我私自以為有點獨立思考05/11 11:53
80FFurywind:以上這句是你所說的 但是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也包括在新05/11 11:53
81FFurywind:聞內 請問那裡有獨力思考的地方?05/11 11:53
83FFurywind:而且現在重點是 我提新聞上播報的法院判例 你似乎覺得不05/11 11:55
84FFurywind:妥 請問是那裡不妥?05/11 11:55
88FFurywind:我並未看錯你的話 只是你一直默默轉移話題呀05/11 11:59
91FFurywind:然後呢 你還是未說明引用新聞所說的判例結果那裡不好?05/11 12:01
93FFurywind:如果你無法說明引用新聞裡的判決結果那裡不好 就代表我引05/11 12:02
94FFurywind:用無誤 只是你個人"偏見"認為不好而已05/11 12:02
95FFurywind:換句話說 純粹是你個人問題囉??05/11 12:02
96FFurywind:如果是你個人問題的話 我想以後不要公開討論 以免浪費板05/11 12:03
97FFurywind:友們的時間看 我們可以私下討論喔^^05/11 12:03
102FFurywind:所以 那是你個人對於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的"偏見"05/11 12:06
103FFurywind:如果是你個人強烈的"偏見" 我想不適合在板上討論05/11 12:07
106FFurywind:請我那裡咄咄逼人 我只是要你提出新聞播報法院判例結果05/11 12:11
107FFurywind:那裡不好而已 你卻一直提不出來 硬是把個人觀念強加在05/11 12:11
108FFurywind:新聞上,請問這不是偏見 不然是什麼?05/11 12:11
109FFurywind:個人以為如果提不出來的話 請不要公開在板上 以免誤導其05/11 12:13
110FFurywind:它板友05/11 12:13
115FFurywind:因為你提不出證據 就硬把個人觀念加諸在新聞上 我個人認05/11 12:16
117FFurywind:為不但不公 而已會誤導板友05/11 12:16
120FFurywind:你不止是偏見了 你已經公然污衊新聞播報法院判決結果的可05/11 12:17
121FFurywind:靠性了05/11 12:17
122FFurywind:等你找到證據再說吧 就讓這話題到此結束吧05/11 12:18
Re: [心得] 真是一樣米養百種人
[ dog ]31 留言, 推噓總分: +7
作者: Furywind - 發表於 2009/05/10 22:14(17年前)
3FFurywind:因為後來的推文已經淪為心得文,而非理性的法律分析05/10 23:11
4FFurywind:所以討論到此就好了05/10 23:11
Re: [心得] 真是一樣米養百種人
[ dog ]9 留言, 推噓總分: +6
作者: tingchan - 發表於 2009/05/10 20:26(17年前)
2FFurywind:嗯 看開一點 生氣也沒用05/1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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