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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zCake 在 PTT [ KM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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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ghh 詛咒他人 禁言五日
[ KMT ]1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Vicky1016 - 發表於 2006/11/13 03:12(19年前)
1FChizCake:哇,好快的處置,在這個板還真難得呢。11/14 01:00
Re: [情報] 民進黨北市長民調結果
[ KMT ]24 留言, 推噓總分: +11
作者: young23 - 發表於 2006/10/14 12:23(19年前)
4FChizCake:我討厭宋,若只從郝宋兩人之中選北市長宋應該做得比較好10/14 13:23
Re: [檢舉] 擅改政治人物姓名
[ KMT ]64 留言, 推噓總分: +32
作者: zmcse - 發表於 2006/10/14 09:14(19年前)
5FChizCake:置底檢舉區應該要可以推文,才能檢舉吧?10/14 09:26
6FChizCake:重點在於篡改名號,如果曾正濃可以,那馬湮九也可以囉?10/14 09:26
7FChizCake:板主不該帶頭違規吧?還有,23365的改名也可以嗎?10/14 09:30
17FChizCake:那很好,以後改名字都可以說是「不小心打錯字」10/14 09:39
19FChizCake:所以板主可帶頭違規,只須托辭「不小心打錯非貶抑」就好10/14 09:40
21FChizCake:那大家都可以「不小心打錯更正就好了」,板規僅供參考?10/14 09:42
24FChizCake:很簡單,「篡改人家的名字」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貶抑10/14 09:51
30FChizCake:很好笑耶,板主違規,然後你說要「建議板主們改版規」?10/14 10:05
37FChizCake:1.改了這次也不能就地合法,所以z板主應浸水桶,對嗎?10/14 10:08
38FChizCake:2.板主有幾個跟我講的有什麼關連?10/14 10:09
40FChizCake:我的疑問是板主違規以後,你不先主張比照一般板友辦理10/14 10:10
43FChizCake:倒是建議要改板規,這是什麼道理?10/14 10:11
47FChizCake:s,好笑的是以後板主可以隨意違規,反正再改板規就好了10/14 10:12
49FChizCake:我前面已經說過也舉例了,「篡改名號」本身就是一種貶抑10/14 10:14
58FChizCake:用「篡改名號」這個動作以「貶抑」之10/14 10:24
59FChizCake:可不是「用貶抑的字篡改名號」,兩者不一樣10/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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