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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st 在 PTT [ HatePolitic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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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匯款失敗可以轉匯其他戶頭,只是要多繳手續費08/23 23:09
6F→: 但我想你的問題應該是說兆豐紐約是真的有跟原匯款人確定退08/23 23:10
7F→: 會如何處理,還是兆豐紐約自己就便宜行事亂搞08/23 23:10
20F→: 為什麼會有90筆,就拆單啊,前面不就說過了08/23 23:18
51F→: 某s你根本就亂講,一來報告裡根本沒有你說的90筆這個數字08/23 23:31
53F→: 二來115億根本不是退匯,是兆豐紐約跟兆豐巴拿馬/箇朗分行08/23 23:32
54F→: 之間的交易08/23 23:32
60F→: 90筆是退匯交易中沒申報的,但是那跟前面的115億無關08/23 23:36
64F→: 報告裡就有啦,你是在承認你沒看報告嗎08/23 23:39
68F→: 115億是兆豐自己分行對分行的往來交易,跟這裡說的退匯無關08/23 23:41
72F→: 拜託你去看原文好嗎,根本不是這個意思08/23 23:45
78F→: 原文說的是在2010-2014年間,兆豐紐約申報的退匯款中有很大08/23 23:47
83F→: 部分是已經被巴拿馬當地分行關閉的帳戶08/23 23:49
86F→: 喔,所以你看不懂報告怪我喔?08/23 23:50
87F→: http://www.dfs.ny.gov/about/ea/ea160819.pdf08/23 23:51
88F→: 連結貼給你自己看08/23 23:51
92F→: 再說一次,115億是2013-2014年間紐約與巴拿馬地區分行之間08/23 23:55
94F→: 的交易往來量,本來只是DFS要舉例說明紐約跟巴拿馬之間有多08/23 23:55
95F→: 大的交易量,跟下面講到的退匯一點關係都沒有08/23 23:56
98F→: DFS在意的是這些被退匯的匯款即使在受款帳戶關閉後一個月還08/23 23:58
101F→: 一直發生,明明就非常可疑08/23 23:59
106F→: 115億不見得包含退匯款,一來這115億是credit transaction08/24 00:02
107F→: 以及corresponding activities,不見得在範圍內08/24 00:03
108F→: *退匯款不見得在範圍內08/24 00:03
113F→: 因為那個專欄作家就跟你一樣誤解了08/24 00:07
115F→: 拆單是在21.e08/24 00:08
120F→: 報告寫得很清楚,115億只是舉例說明紐約跟巴拿馬之間交易量08/24 00:10
121F→: 大到甚麼程度,但並沒有把這數字跟退匯連結起來08/24 00:11
125F→: 怎麼?不符合你的心證就叫跳針?08/24 00:12
130F→: 天,就說了DFS關心的點不是在金額大小,還在115億沒完08/24 00:14
131F→: 你又錯了,我從來沒說兆豐沒洗錢,我是說以目前的證據不能08/24 00:15
132F→: 認定洗錢行為已經發生,如此而已08/24 00:15
139F→: 拆單不是猜測,報告21.e有提到,我原本以為在講人頭,透過08/24 00:21
140F→: 關係去問才知道是在講拆單,當然你可以跟上面ZM一樣質疑聽08/24 00:21
141F→: 來的可信度,我也只是就我所知來說明08/24 00:22
143F→: 我說了,報告有寫,只是這種寫法看起來像人頭戶。08/24 00:23
145F→: 算了,我看我們唯一的共識就是沒有共識08/24 00:28
11F→: 我不妨直接告訴你,兆豐這次就是被抓到拆單沒申報。08/21 20:33
12F→: 美國人不爽的點就是你幫客戶拆單規避申報。08/21 20:34
15F→: 本來這種事情不算意外,因為海外分行太缺人了根本沒人能做08/21 20:35
17F→: 申報,所以用這種便宜行事的方式來減少業務08/21 20:36
19F→: 國內是因為人力夠多(一間分行少說有3-4個人能做),海外分行08/21 20:36
23F→: 大多數只有一個而且還是兼職,一遇到業務忙了只能用這種方08/21 20:37
24F→: 式來減少業務量。08/21 20:37
27F→: 啊國內總行又只會costdown不願意給海外分行加人給資源,真08/21 20:39
29F→: 要一筆筆申報完天都亮了08/21 20:39
31F→: 所以才說事實就是總行不願意投入額外的成本跟人力08/21 20:40
34F→: 沒辦法,不出事總行都不會痛,這次出事也好,看看各銀行的08/21 20:41
35F→: 海外分行會不會因為這樣分到多一些人力跟資源08/21 20:41
49F→: 天,你們到底知不知道實務的狀況?"才"90筆?你以為90筆很少?08/21 21:16
50F→: 國內的銀行報給調查局的可疑交易數量,一年最多也不過100008/21 21:17
51F→: 筆上下,那還是有幾千個人在幫忙看08/21 21:17
52F→: 就算美國是30天才要申報(國內是10天),一個人也做不完好嗎08/21 21:21
55F→: 就說了啊,是銀行因為人力不夠所以用拆單的方式便宜行事08/21 21:25
56F→: 因為對銀行來說,只要金額沒超過,當然就不用報08/21 21:26
58F→: 問題是海外分行不僅人手不夠,而且還是兼任08/21 22:13
59F→: 如果完全沒有其他業務,只做可疑交易申報,你說只要1人我信08/21 22:14
60F→: 因為相較於國內只有10天的申報期,美國的規定還相對寬鬆08/21 22:14
61F→: 但是實際上的狀況是這次報告也有提到,法遵主管有兼其他業08/21 22:16
62F→: 務,有利益衝突的問題08/21 22:17
63F→: 連同報告內有提到法遵主管對當地規定不熟這點,會有這種該08/21 22:20
64F→: 申報沒申報又便宜行事的事情也就不算太意外08/21 22:20
71F→: 「簡單洗錢法律」?你知道美國相關法令有多少嗎?08/21 23:08
72F→: 光是FinCEN的指引就多到不行,還有銀行保密法跟愛國者法案08/21 23:10
73F→: 然後以原po上面推文的邏輯,HSBC成立都多久了08/21 23:14
76F→: 怎麼可能會沒做交易審查讓錢匯進伊朗跟古巴08/21 23:16
77F→: 樓上你先搞清楚法務跟法遵的差別好嗎,法遵哪來的律師08/21 23:17
80F→: 我不是在跟你說理由,我在跟你說現實08/21 23:22
83F→: 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罪證確鑿的部分是哪部分?08/21 23:25
87F→: 可見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我在說的是DFS查到的那些事情背後08/21 23:33
89F→: 造成這些事情的背景,你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出張嘴08/21 23:34
91F→: 先去把報告看完吧,天才,別連DFS罰什麼都不知道還要嘴08/21 23:37
93F→: 笑話,不知道事情的背景只想談個案?知道什麼叫見樹不見林08/21 23:43
231F→:爽得很呢,但是跟平西王有什麼關係在下倒是不知道...04/17 22:37
237F→:恩?推文被蓋掉...不過算了,反正有人解出籤來了:)04/17 22:38
11F推:要用日文啦,改成中文沒有那個氣勢了....03/27 21:44
2F推:這是隆中對?03/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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