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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SIL 在 PTT [ sex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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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如果前女友劈腿還回來向你借錢夾娃娃...
[ sex ]87 留言, 推噓總分: +28
作者: iamkmkm41 - 發表於 2007/01/12 02:25(19年前)
8FCSIL:不要亂教,這樣已經是刑事犯罪了,為了幾千塊被告,划算嗎01/12 02:36
10FCSIL:詐欺啊,這麼明顯.....01/12 02:38
19FCSIL:樓上的,你告訴我你刑訴或刑法是誰教的,好嗎?01/12 02:42
21FCSIL:至於mingchan,我說的跟性交無關,不要自己跑進來湊熱鬧01/12 02:43
24FCSIL:文章對就推,錯就噓,這樣叫亂用,我就不知道噓該怎麼用了01/12 02:44
26FCSIL:什麼法條?詐欺罪是哪一條,還要我幫你查嗎?01/12 02:47
29FCSIL:(昏倒)誰告訴你詐術的範圍僅限於身上有沒有錢這一點01/12 02:50
30FCSIL:女生如果知道籌錢是假的,會掏錢出來讓男生「去找朋友」嗎?01/12 02:52
32FCSIL:在西斯板,打打嘴砲無傷大雅,但不要害到板友還洋洋得意01/12 02:53
33FCSIL:還有,你太小看實務了,這種案子要舉證輕而易舉01/12 02:54
38FCSIL:還有,在還沒發生的案件中拿舉證出來吵其實是很沒意義的論點01/12 03:37
39FCSIL:因為舉證涉及的細節與情境,光在紙上談兵是沒有任何意義的01/12 03:37
40FCSIL:誰曉得女生會不會錄音?誰曉得男生會不會跟第三人炫耀?01/12 03:38
41FCSIL:任何一個現實條件都會牽動舉證的難易,事前講再多都沒用01/12 03:40
42FCSIL:但至少在實體法上,這樣的「策略」已經毫無疑問構成詐欺01/12 03:42
43FCSIL:要這樣幹的板友,最好先考慮到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或麻煩01/12 03:42
65FCSIL:樓上推的人,有本事就真得幹看看啊,光打嘴砲有屁用01/12 13:27
66FCSIL:學法律沒什麼了不起,但不是學法律卻還要裝學內行,就很OX了01/12 13:28
84FCSIL:詐欺取財是最重五年之罪,覺得這篇中肯的就去試試看吧01/1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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