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ris0924
作者 Aris0924 在 PTT [ Boy-Gir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6則
限定看板: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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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抱歉,就算性別對調我的文章跟推文仍然會一樣:原文老婆10/19 16:16
2F→: 已經回答得很明確「餐廳不一定會有位置」跟「事先安排只10/19 16:16
3F→: 會浪費心力」。「先訂到兩點太晚肚子餓」,可以再討論先10/19 16:16
4F→: 吃點小東西;「先訂到十二點怕睡不夠」,可以討論前一天10/19 16:16
5F→: 晚上是否早點睡覺;也就是說所有計畫的前提都是「要先訂10/19 16:16
6F→: 到餐廳」才能討論別的計畫,而原文的事主在討論吃熱門餐10/19 16:16
7F→: 廳的前提下,卻是先考慮自身行程且「不一定會訂到位置」10/19 16:16
8F→: ,也就是說造成計畫白費才是吵架的主因。(但情緒化的人10/19 16:16
9F→: 的確可能如你所說,訂早訂晚都有得抱怨就是了)10/19 16:16
4F→: 我被手機編輯一直吃字逼瘋了(不該上班回的),被吃掉的10/19 05:11
5F→: 那句後半是「可以吃隔壁也蠻有名的甜點啊!」10/19 05:11
33F→: 我想說明一下為什麼我文中並沒有評論原PO提到的「說教」10/19 10:43
34F→: 部分,我並沒有要偏袒原PO老婆的意思,而是那些都是「主10/19 10:43
35F→: 觀條件」。我們都不是事主,同一句話有人聽了「哇寶貝好10/19 10:43
36F→: 棒棒喔!怎麼這麼聰明!」有人聽了「靠北喔!不爽你來打10/19 10:43
37F→: !」。沒有人在現場聽到原PO老婆是如何「說教」,也沒有10/19 10:43
38F→: 人能體會原PO心理有多委屈,而原PO老婆對於這樣的思路已10/19 10:43
39F→: 經累積了多少不耐煩。所以我只能從「客觀條件」去分析,10/19 10:43
40F→: 溝通一旦對上了頭,吵架自然就少了,原PO一起加油吧!10/19 10:43
62F→: To Spursdog: 因為事件前提的設定是「熱門餐廳」,所以10/19 11:31
63F→: 我認為原PO老婆已經說明了「原因」了(就是以有位置的時10/19 11:31
64F→: 段為主)。10/19 11:31
68F→: To 樓上討論如何訂位的幾位:當然訂位的方式很多種,沒10/19 11:35
69F→: 有絕對的對錯,原PO想知道怎麼跟老婆溝通而不吵架,我也10/19 11:35
70F→: 只能根據原文提到的條件評論,我的感覺就是「目的不一致10/19 11:35
71F→: 」,所以越講越火。不能確定原PO夫妻之間還有什麼問題。10/19 11:35
146F→: 我也的確不知道他說的「熱門餐廳」是多熱門。之前我在搶10/19 15:44
147F→: 一個國家公園內旅館的房間的時候,每個人都跟我說那是「10/19 15:44
148F→: 系統開放當天就手刀去搶,不管搶到哪一天都好,有搶到再10/19 15:44
149F→: 請假就好了」的那種熱門,所以也沒有所謂「先討論兩個人10/19 15:44
150F→: 行程」的餘地。10/19 15:44
55F推: 原Po友人好像很困擾啊,那我來認真回一下好了:1. 有JD08/20 06:31
56F→: degree全美都可以考State Bar,甚至有些州是可以互換或08/20 06:31
57F→: 是如果你practice超過三年是可以waive state bar的,所08/20 06:31
58F→: 以沒有「重念」法學院這種事情;2. 先假設女方真的為美08/20 06:31
59F→: 國公民且要在美國發展,雖然說婚姻是在內華達州登記的,08/20 06:31
60F→: 但離婚是你要在哪登記都可以的,請挑選一個「合適」自己08/20 06:31
61F→: 的方法,我就拿我比較熟的華盛頓州來給您朋友建議,華盛08/20 06:31
62F→: 頓州沒有居住限制,所以隨到隨離(誤),此外,由於華盛08/20 06:31
63F→: 頓州也是community property,婚後所獲得的財產配偶可以08/20 06:31
64F→: 主張一半,為了讓離婚登記快速生效,我同事的方法是在離08/20 06:31
65F→: 婚協議書上主張婚後asset為零,這樣一提交之後反正法院08/20 06:31
66F→: 不用審,等候期完離婚就會生效了。但其實每州的離婚條件08/20 06:31
67F→: 都不同,一般邏輯下應該是女方到美國發展之後確定在哪一08/20 06:31
68F→: 州落腳,再根據該州提出離婚申請才是(男生只負責簽名)08/20 06:31
69F→: 但前提就是女方願意配合了。08/20 06:32
72F推: 另外,真的很害怕被女方分財產的話,華盛頓州也有一個分08/20 06:37
73F→: 居日之後所獲財產對方不得主張的條款,例如您文中說201508/20 06:37
74F→: 年交往2016年分手,理論上2016年後男方所獲得的財產女方08/20 06:37
75F→: 是不能主張的,祝您朋友離婚順利。08/20 06:37
191F推: 當然選獎學金出國留學啊!傻子啊你!我到現在沒有一天後08/05 02:23
192F→: 悔選擇跟前女友分手出國唸書的!08/05 02:23
234F推: 起手式錯了吧?應該在日本旅行吧時候安排一個很浪漫的行08/02 02:15
235F→: 程 認真的跟她說「我們交往五年的這段時間,我們很深愛08/02 02:15
236F→: 彼此也瞭解對方,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開心,我想跟你08/02 02:15
237F→: 繼續一起走我們的下半輩子,你想不想跟我結婚呢?」一開08/02 02:15
238F→: 口就是「趁37歲生孩子還沒那麼危險的時候,趕快把婚姻大08/02 02:15
239F→: 事跟生兒育女一次解決」也只有噗哧了。08/02 02:15
217F推: 對於此文的搜查能力的驚訝遠大於男朋友說的謊話。07/30 05:41
170F推: 噓純氫水的大概是沒看過太和工房之前玩的梗07/18 06:04
171F→: 英文我有點在意,發音是學語言最不需要在意的環節(我在07/18 06:06
172F→: 美國長大),如果說你在意 I dot car我還覺得合理點。07/18 06:06
10F推: 中文太爛了,每一句我都讀八年才懂。06/27 04:38
43F推: Tai大應該是被文章中的口氣引導了吧?男方並沒有「被戳06/27 08:59
44F→: 破」什麼啊,按照原Po自己的內文也說「一開始覺得長相、06/27 08:59
45F→: 工作、薪水都不錯,家世不差」,到最後只剩「長相、本薪06/27 08:59
46F→: 跟家庭」沒造假,hello?啊這不就跟你本來理解的一模一06/27 08:59
47F→: 樣嗎?到底哪來的「戳破」?全部就只有原Po自己主觀的覺06/27 08:59
48F→: 得男方跟她自己認知的白領不同,業務不是白領嗎?(難道06/27 08:59
49F→: 有高檔白領跟低階白領嗎)男方確實也是處理美國業務也外06/27 08:59
50F→: 派美國了啊,自己覺得對方不好就什麼都看不順眼了。06/27 08:59
81F噓: 我要開始噓了。誰能夠去貼一下白領工作跟藍領工作的定義06/27 10:03
82F噓: 給原Po,我已經懶得回她了。我本來只針對原文回應,看完06/27 10:08
83F→: 原Po的回應也只能回一句「你很自大」了。就說你對男方工06/27 10:08
84F→: 作內容理解跟男方不同,剩下的事件都是你主觀的覺得對方06/27 10:08
85F→: 很雷,但我看完全文把你情緒化的修辭抽掉,我實在看不出06/27 10:08
86F→: 男方雷在哪。我也不認同覺得自己的社經地位或是收入比別06/27 10:08
87F→: 人高就可以這樣評論人。要比收入跟公司規模我也不比多數06/27 10:08
88F→: 人低,但我不曾這樣評論人,尤其是網路上的公開評論。06/27 10:08
102F噓: Gar大,原始文章的中文更爛更看不懂喔,這已經是修改過06/27 10:30
103F→: 的了。06/27 10:30
110F噓: 一下說人家是約會大雷包,一下又變成有業務關係的客戶,06/27 11:11
111F→: 你要不要統一一下說詞啊。06/27 11:11
119F噓: 如果是業務關係,男方用公司的卡結帳,有expense accoun06/27 11:17
120F→: t這不是很正常也代表這男生蠻優秀的嗎?而且如果這是業06/27 11:17
121F→: 務開拓的networking吃飯,整篇文章的立場跟內容解讀又會06/27 11:17
122F→: 完全不一樣,這樣反反覆覆我開始覺得你真的只想黑男方。06/27 11:17
29F推: 認真回答,他都已經「同意」你的喝酒騎車是他做錯了,我06/08 07:12
30F→: 不懂後面的咄咄逼人的用意是什麼?反正你不也決定要分手06/08 07:12
31F→: 了嗎?我先說我生化主修,把你男朋友的體重報上來啊,然06/08 07:12
32F→: 後variance差值算進去啊,如果他當時真的代謝完了你要跟06/08 07:12
33F→: 他道歉嗎?不要跟我提「因人而異」,已經把差值算進去了06/08 07:13
34F→: ,那paper還要不要發啊?(誤)06/08 07:13
63F推: 當然要算酒精代謝率啊,不然法律怎麼訂的?不然怎麼判斷06/08 07:54
64F→: 她男朋友當時是否處於能夠有行為能力騎車?而且在她男朋06/08 07:54
65F→: 友從公司載她到夜市之間,在她男朋友自爆兩小時前有喝半06/08 07:54
66F→: 杯百威之前,請問她有發現她男朋友騎車有異嗎?而且說到06/08 07:54
67F→: 底,網路上的人覺得誰對誰錯到底有什麼用,女生的標準是06/08 07:54
68F→: 「有喝酒就不要騎車」,男生的標準是「有喝酒但已經降出06/08 07:54
69F→: 法律規定值且覺得自己有行為能力」,不能接受就是分手啊06/08 07:54
70F→: ,問網友能改變什麼嗎06/08 07:54
753F推: 我覺得樓上有些人搞錯我的用意了,我對酒駕零容忍(其實06/08 11:46
754F→: 我不喝酒),女生今天貼上來不就是要讓大家公評她跟她男06/08 11:46
755F→: 友的立場嗎?如果雙方分別是我的當事人,女方主張「酒駕06/08 11:46
756F→: 不開車」,這已經確認了;那男方的立場就是「他當時具行06/08 11:46
757F→: 為能力且酒精已代謝至法定值以下,所以並不是酒駕」那因06/08 11:46
775F推: 我覺得樓上有些人搞錯我的用意了,我對酒駕零容忍(其實06/08 11:51
776F→: 我不喝酒),女生今天貼上來不就是要讓大家公評她跟她男06/08 11:51
777F→: 友的立場嗎?如果雙方分別是我的當事人,女方主張「酒駕06/08 11:51
778F→: 不開車」,這已經確認了;那男方的立場就是「他當時具行06/08 11:51
779F→: 為能力且酒精已代謝至法定值以下,所以並不是酒駕」那因06/08 11:51
780F→: 為當時沒有人去做酒測,所以目前我們這些外人不也只能基06/08 11:51
781F→: 於文章所列出的條件判斷男方是否有酒駕嗎?如果男方確實06/08 11:51
782F→: 沒酒駕,我不認為在女方文章中的立場他是在硬拗,而是陳06/08 11:51
783F→: 述事實。但回到情感面,對酒駕觀念那麼不合也決定要分手06/08 11:51
784F→: 了,不太知道這篇文章的用意是什麼...Orz06/0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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