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 律詩格律 早於 絕句格律
如題。
我接觸到的文學史資料都是認為
「律詩」格律先固定之後,才有「絕句」固定格律的出現。
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吧?
因為星期一晚上我在幫學生上課時,發現他的康熹版的課外補充文選上面寫錯了。
上面寫:先有絕句,後有律詩。
我當場就跟學生說這是錯誤的。
但我怕萬一學生學校段考考這個問題,
然後又依照補充文選上面錯的答案作為正確答案,
所以我回來後去翻查文學史,上面的確是寫先有律詩,後有絕句。
(這樣才有證據證明我沒講錯 XD)
資料一、袁行霈《中國文學史》(第四編-隋唐五代文學) 上冊 P598
「在五言近體的範圍內,即可由五言律,推導出五言排律和五言絕句的體式。
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五言律的基礎上,推導出一個近體七言詩的聲律格式,
如七律、七絕等。所以,在五言律趨於定型後,杜、李、沈、宋等人即成功
地把這種律詩的黏對法則應用於七言體詩歌,於中宗景龍年間完成了七言
律詩體式的定型。」
資料二、葉慶炳《中國文學史》(第十五章-初唐詩) 上冊 P329
「五律首先完成,七律、絕句繼之。……
明‧徐師曾《詩體明辨‧卷十三》曰:
『絕之為言截也,即律詩而截之也。
故凡後兩句對者,是截前四句;前兩句對者,是截後四句;
全篇皆對,是截中四句;皆不對者,是截首尾四句。故唐人絕句皆稱律詩。』」
意思很明顯的是:
絕句四句的由來有四種:(一)律詩的1、2、3、4句
(二)律詩的5、6、7、8句
(三)律詩的3、4、5、6句
(四)律詩的1、2、7、8句
所以應該是康熹版的補充文選寫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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