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無德譯者

看板translator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8/06 16:16), 編輯推噓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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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主熱心替我處理此事 也感謝各位版友的熱心回應 我就是開太低價的徵求者+苦主 真的對各位譯者很抱歉,我無意破壞行情或版規, 因為自己也是做了多年的譯者,當然知道譯者的辛苦 實在是因為是替恩師做義務翻譯, 我自己身為共同譯者也無法拿到更高的薪資。 (我自己都不知道會拿到多少 只有可能比這個價錢更低) 我本身是譯者,也做過一萬多字只拿2000的工作, 所以當然知道譯者的行情應該被保障,但我自己從學生時代做起, 什麼都接,因此對我來說這個價錢並不差。 我喜歡翻譯,所以價錢對我而言只是其次,我只想要多一些練習機會。 我想翻譯本來就是累積經驗,所以就如同TheRock版友說的 價錢只是個人接受度問題。 (題外話 我非常同意TheRock寫的文章 每一行道盡譯者血淚XD) 不過當然版有版規,我是應該要看仔細並遵守。 關於這件事情的譯者已致電向我道歉,我也選擇告誡並原諒他。 後來檔案也由我自己趕工繼續努力 (今天也是我的截稿日) (現在還沒趕完 但加上連續幾個月來的翻譯趕稿 手和腦袋已經快不行了) 我想這件事我們雙方都得到了教訓。 對於版主提出的問題,我想仍是對譯者來說很重要的事, 大家仍可以針對這些問題有更多的討論。 但希望大家也可以給這位譯者一個機會, 我想如果他因此學會對這份工作的尊重與認真對待,也是好事一樁。 我已請版主查明其真實身分及學校, 也希望版主和版友能同意將這位譯者的其他私人資料予以保留。 謝謝。 ※ 引述《DreamPursuer (捕夢捉影)》之銘言: : 今日接獲檢舉, : 某翻譯所同學接案後擺爛不做。 : 我已向檢舉者索取其來往信件參考,認確有該情事。 : 另,檢舉者本身發案價碼不符本板規定, : 應徵者是在刪文前去信應徵。 : 而在確定接案,檔案拿了,截稿日期過後才轉而不作。 : 行徑頗為惡劣。 : 目前已知該譯者資料為 1.自稱學校 2.自稱姓氏 3.ptt帳號 : 想請教各位板友意見: : 是否公布其資料? : 有無法律或道德上之問題? : 有無該校所躺著也中槍的問題?(畢竟可能為捏造) : 是否應給予該譯者一點機會? : 案主價碼過低與譯者擺爛之間的關係? : 以上問題皆為參考方向,並非議題限定。 : 懇請板友惠賜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4.34 ※ 編輯: allthankful 來自: 111.184.4.34 (08/06 16:21)

08/06 17:23, , 1F
憑一個四篇劣文的ID,我實在無法「查明」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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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29, , 2F
現在當事人已道歉,案主願原諒。就看板眾能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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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37, , 3F
我認為當事人既然道歉了,業主不妨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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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39, , 4F
一方面確認譯者道歉的誠意,另一方面也可得知其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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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42, , 5F
萬一該譯者將來又有此等行為,也可做為從重處罰的依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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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43, , 6F
錯雖然可以原諒,不過為了本板全體譯者的聲譽,採取措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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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7:43, , 7F
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我想也是有必要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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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8, , 8F
這次損失全由案主承擔,既然案主不追究,旁人也無須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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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8, , 9F
我也同意TheRock的意見,一來為維護本板公正聲譽,二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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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8, , 10F
監督譯者防止再犯,還是該有對應動作以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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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5, , 11F
那目前就先不公布。希望那位譯者與案主都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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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6, , 12F
謝謝各位板友惠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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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0:57, , 13F
譯價太低不要歪理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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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1:00, , 14F
開爛譯價被擺爛->報應 自業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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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1:03, , 15F
[警告] sr0 發言請勿過度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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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23:34, , 16F
已要求提出身分證明 但目前尚未收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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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5:15, , 17F
這個案子裡,案主違規在先,也就是公開的徵求文根本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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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5:17, , 18F
在,達成的委託案是兩人私下的協議,嚴格說起來不在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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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5:21, , 19F
管轄範圍。為何要動用公眾資源來解決這兩人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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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04, , 20F
「本板有譯者願意接低價案件」有傷其他譯者行情,而「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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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04, , 21F
毀約」有害譯界形象,這些都是跟所有譯者息息相關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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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6:04, , 22F
我覺得將此事訴諸公評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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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05, , 23F
這案件是不是私下接,跟能不能在本版討論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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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05, , 24F
就算在外頭碰到爛案,在版上爆料也不是頭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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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08, , 25F
而且這案應該是有在本版公開徵求後,才達成協議的
08/09 10:08, 25F
文章代碼(AID): #1CMyJCT7 (trans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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