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合夥成立工作室 利益分配問題已刪文
各位老闆新年好,我是原PO,目前大四
很感謝當初在板上詢問大家時,大家所給予的寶貴意見
我來更新一下目前進度
在我主導下,工作室目前已持續營運了四個多月,雖然營業額還不高,但是在保守的預測下
,再七個月即可達到收支平衡
複習一下角色們:
我、低能c、大老b
大佬b不缺錢,有技術,他想要享受跟夥伴一起創業打拼的感覺所以願意同我與低能c一同合
夥
但是在這幾個月下來,我與大佬已經完全受不了低能c了,不論是其產值、工作態度、能力
、眼界等等
已經不是沒有產值,對我們來說甚至是負債,就連當初信誓旦旦的說他會負責資金,結果也
是開天窗,我只好在一周內籌措完建立店鋪所需資金(兩天內我寫完了39頁的創業企劃書去
找金主,很累XD)
目前我與大佬仍在收拾這段期間低能帶來的種種爛攤子,已逐漸消退熱情,這邊再次提醒
大家,合夥人要慎選XDD
※ 引述 《Laiwah (Laiwah)》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合夥成立工作室 利益分配問題
: 時間: Mon Sep 24 03:42:15 2018
:
: 大家好
:
: 我們目前打算合夥成立工作室
:
: 營運項目受眾很小眾,全台約八千人
:
:
: 目前主要成員有3人
:
: 股份/利益分配如下:
:
: 我 a 5%收益
: b 25%
: c25%
: 但是我們並無出資,只出技術及勞力
:
: 剩下45%預計要找投資人出,而完成20%的資金籌募後將正式開工
:
:
:
: 但我對於我的股份有疑慮
:
: 我目前只有分配到5%
: 我的工作項目為經營粉專、宣傳推廣、文章寫作、熱門教學以及文案、企劃書設計等等
:
: 我在該領域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例如名氣、文章的瀏覽數
: 甚至可以說領域內6成的人看過我的文章、更有許多人因為我的文章而踏入這領域
:
:
: b 股份25% :該領域內的另一個大老,擁有該領域內無人可及且為數眾多的商品,我們
預
: 計就是靠b來壟斷市場
:
: c 股份25%:不知道可以幹嘛?
: 有動力、衝勁 會找出資人,但好像就這樣了,股份這麼高好像也只是因為他先找到b發想
創
: 業的,沒有什麼實質用處
:
: 問題:
:
: 我壟斷了該領域的軟體,以該領域來說,算創業必備人才,同時負責開拓客源、經營工作
室
: 形象及行銷,只分配到5%好像對於我的貢獻來說太少了?
: 年淨利500萬我也才拿25萬,廉價勞工
:
: b 壟斷了該領域的硬體,是創業必備人才,25%我覺得很ok
:
: c 功用只有找人,還有動力
: 25%好像太多了
:
:
:
: 請問我該如何去談呢?
: 或是我晚來就代表我沒得談呢?
:
:
: 請大家提供我這大學生一點意見QQ
:
: 謝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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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37731738.A.767.html
: 推 PIGGY5566: 不滿意就談,談不攏別做,覺得c拿太多你可以自己找錢 09/24 04:50
: → PIGGY5566: 弄一個,成功才是硬道理,誰管你先後到 09/24 04:50
: 推 dennyshing: 想要把股份拉高 那就出資 09/24 06:52
: 推 dennyshing: 而且小眾市場八千人 六成看你文章 那真的滿小眾的 09/24 06:54
: 推 natureluke: 一開始就分股權可能拿了不做事,所以我們是分利潤增量 09/24 10:57
: 推 cccon1ine: 股份分潤和勞務所得是分開的 09/24 11:33
: → cccon1ine: 你可以另外算自己一個月多少薪水 09/24 11:34
: 推 agunnm: 出錢 09/24 12:38
: 推 versailles94: 出錢就是老大^^ 很簡單的道理 09/24 13:17
: 推 Zumi: 1.你現在就產生這種想法、表示你們團隊的穩定性已經不夠了。 09/24 17:49
: → Zumi: 2.覺得自己很厲害很棒非我不可竟然只拿5%,就自己出去闖,沒 09/24 17:49
: → Zumi: 必要跟著他們。3. C是整個創業的發想人,沒他就沒你,不爽就 09/24 17:49
: → Zumi: 照前面的2走。 09/24 17:49
: 推 BIGBBB: 推樓上 09/24 21:37
: → Heiken: 你出錢 就可以拉高了 09/24 22:46
: 噓 lifesr: 毛一堆 沒c就沒你 了解? 09/2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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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中旬才開始營業
所以總共約是七個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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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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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樣是對外冠名打雜的啊XD
內部合夥企劃書才寫這種職稱
※ 編輯: Laiwah (42.77.242.188), 02/20/2019 11:10:20
※ 編輯: Laiwah (42.77.242.188), 02/20/2019 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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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