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創業與勞資方問題

看板toberich作者 (CHIAHAN)時間7年前 (2016/07/21 20:29), 7年前編輯推噓18(20245)
留言67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最近朋友遇到一些創業的問題,想在這請教前輩們。 最近我有一位朋友與他的兩位朋友共同開了一間餐飲店, 但是開了快三個月後,發現當初的規劃不夠周詳, 地點不對、客源不足、資金不夠、價格太高 ... 等等因素, 所以打算要趕緊收一收,結束營業。 當時因為包括我朋友的三位投資者各自都擁有正職工作, 因此必須另外請一個正職的店長及工讀生來顧店。 當時開給店長的條件是: 1. 薪資 26k 2. 周休二日,每天上班 8 小時 3. 占有股份 20% 4. 公司若有虧損,必須共同承擔。也就是說付完房租、水電、工讀生的薪資後, 剩餘多少金額才能夠給店長。譬如這個月基本開銷都付完後,剩餘兩萬元,就會把這兩 萬元給店長 5. 身為店長要負責店裡的大小事,叫貨、點帳、開店收店、打掃、業績等等,包含 開發新產品。老闆沒有太多時間教你,等於你要管理起整間店 到這邊想請問,有人會願意來做這份工作嗎? --- 後來,我朋友找了自己的親戚來做店長這個工作, 做著做著發現店要倒了, 於是就回過頭跟投資者們索取當時因為業績不好被扣除掉的薪資, 但是其中有一位投資者反對,因為當時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必須共同承擔, 因此不願意再多拿一毛錢出來補貼店長, 店長覺得氣不過,有種被騙的感覺。 這邊想問這樣的狀況,是投資者的立場對呢?還是店長的立場對呢? 先感謝各位能踴躍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2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69104192.A.93E.html

07/21 21:13, , 1F
剛開幕店放著只給店長管理也太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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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34, , 2F
沒有對錯,只有誰比較會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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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35, , 3F
現在一堆人都只想出錢當老闆,為何不買股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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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36, , 4F
這種規模的店一開始就三個老闆還有什麼20股份店長 開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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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定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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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38, , 6F
看你們跟店長怎麼談的 20%股份是嘴砲還是有簽合約 如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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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真的有股份 那就不是勞資雙方的糾紛 而是資方資方的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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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 這就看合約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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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畫大餅 實際店長根本還沒拿到股份 那建議你們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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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給的薪水給一給 不要在那邊吃相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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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的 賺剩的都給店長? 扣薪資又要麼如何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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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創業,店都放給正職店長,店長明明有2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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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店面虧損,店長「實際上」也賠到了,結果營運虧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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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額外扣薪?店長(股東)一人因為虧損實際上吃了兩次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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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其他股東才吃一次,還不用管事。這算法是頗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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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賺剩的都給店長,一開始會計表上店長薪資是要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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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是寫26k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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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賠先扣店長薪水,不足的股東依資本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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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的店長分其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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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是樓樓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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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a大這種算法,那就不叫佔有股份20%,有20%股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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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2:30, , 22F
店面結束營運資產清算時店長也能拿到企業剩餘價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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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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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 26000+20%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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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給他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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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起來他們應該沒有這個意思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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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虧錢從薪資26k倒扣,會被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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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家店都賠了上百萬了,何必計較那個幾千元,該給的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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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時間那麼不值錢嗎?把時間花在這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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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k 也是必然的結果吧 給空氣想請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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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2:48, , 31F
我給妳一個電話 可以打去問問 02-2720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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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前輩的建議與留言, 當時我朋友與他的另外兩位合夥人是想說因為一開始店面會有可能給不出薪水的可能, 所以才會提出分紅 20% 這個好意來補貼店長。 加上他們也認為店長也能趁機嘗試創業,等於類似創業夥伴,因為店長不需要投資任何 資本,就能夠獲得 20% 的股份,他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雖然我朋友他們三位合夥人都會隨時保持與店長的聯繫, 因為是在店面的附近上班,所以隨時都會過去支援。 而店長的立場是以為扣掉的薪資,不管之後是賺還是賠都應該會補齊,因為要做的事情 很多了,但是連基本的薪資都拿不到,讓人覺得非常不公。 ※ 編輯: jahamdai (123.194.121.36), 07/21/2016 2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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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條件只能騙自己人來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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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3:07, , 33F
令人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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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3:23, , 34F
這樣的條件店不被作倒才是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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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3:24, , 35F
光是虧損要共同承擔這條 就跟作保人沒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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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3:40, , 36F
個人建議好聚好散吧,光是20%股份這條,店面結算營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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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3:40, , 37F
資產清算若這個店長要爭,算一算搞不好比補薪資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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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hamdai (123.194.121.36), 07/22/2016 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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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有啥好氣的? 就自已北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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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是分紅20%還是20%股份?差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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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件能請到人也是神奇,那店長願意做也只能怪自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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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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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當繳學費了 沒有清醒的頭腦 不會先考慮事情的正反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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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識人不清 建議做單純的領薪員工就好 不要跟人家玩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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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合夥 江湖是很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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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對錯,店長並不是扣薪,而是共同承擔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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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資產清算他要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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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是勞務股東,勞務領26k,股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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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的部分是全體股東一體承擔,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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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家店他就是有20%,資產清算以後要給他2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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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初談的是多餘的錢才分給他,這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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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26k應該是在成本內,等26k他先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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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虧損的部分才是看股份大小去負擔,或者再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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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一點,因虧損他補貼的部分,等於是叫他一直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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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他股份已經超過30%,那資產結算要算給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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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在亂搞,一家亂搞的店會倒其實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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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們講的好聽叫共同承擔,問題是根本都店長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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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2:59, , 57F
清楚明白,感謝各位前輩們的分享 ~~我在跟我朋友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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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願去7-11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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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50, , 59F
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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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58, , 60F
不知道你們再亂算什麼..超級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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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在亂搞 連最基礎的市場調查 環境調查都沒做好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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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9:12, , 62F
亂衝亂開店 開了又全部丟給一個人去經營 這麼懶的話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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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9:12, , 63F
不要淌創業的渾水 太傻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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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0:04, , 64F
小弟最近在創業上學到的 什麼叫做創業夥伴? 就是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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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0:04, , 65F
辭掉工作專心跟你一起打拼的才叫夥伴。其他都叫股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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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8:49, , 66F
26K是一般店員的薪水吧,店長26K全包也太囧
07/25 18:49, 66F

08/01 08:04, , 67F
完全不對阿!
08/01 08:04, 67F
文章代碼(AID): #1NaC10a-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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