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合夥讓我學到的教訓

看板toberich作者 (大叔William)時間8年前 (2015/08/27 22:25), 編輯推噓16(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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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ren7943 (Loren)》之銘言: : 各位老闆好 我是原PO我收到很多老闆關心的信件覺得很窩心 : 想和大家稍微告知目前的進度 : ==================================================== : 想和大家補充幾點: : 1.我提告是以合夥知名;行詐欺之實+侵占 : 2.對方不承認我是老闆 : 3.沒有開立公司帳戶或雙人帳戶 : 4.金流資出不明 : 5.對方公帳與私帳不分明 : 6.不聽我的意見,擅自決定所有金流的支出 : 7.開幕到鬧翻我一毛錢都沒有拿,通通是流入他的私人帳戶裡 : 8.她將我擅自剔除粉絲團 : 以上是證明非合夥關係的整理 : =================================================== : 第一次刑事開庭結束 : 1.對方有承認有拿我30萬但因為周轉不靈所以都壓在裝潢和貨上沒錢還 : 2.也承認對外沒有說我是老闆;因為她覺得沒有必要告知客戶那麼詳細 : 3.但一口咬定我是合夥關係所以依舊不願意退錢 : 4.我皆有附上匯款證據也都有備齊加上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等等 : 5.對方向檢察官說謊表示沒有公司帳不分明(但被我立刻打臉) : 6.我母親當證人出席補充說明詐欺動機、過程、事後無法調解 : 也帶出她貌似五年內有詐欺前科一事。 : 而我也舉凡上例種種證明"並非合夥關係" : 但錢拿回來較重要!! : 所以和檢察官表明願意轉介調解委員私下挑解 : 打算向對方索賠: : 1.原本的30萬 : 2.30萬的借貸利息 : 3.一個月員工工資2萬元 : 4.新店住家往返樹林店鋪的上下班車馬費..等等 : 如果對方不願意歸還 並轉回刑事繼續起訴 : 而我有請人證與備妥資料 : 所以基本上該拿回來的我還是會拿回來 : 我沒請律師~狀子是我諮詢後自己寫的! : 但我有諮詢許多有法律常識的學生和朋友! : 基本上就是翻臉不可能合夥了 : 所以不要她陪衣服一定要對方賠錢 : 以上是後續的事件 : 目前等待轉介調解委員調查中 : 謝謝各位老闆的關心 : 我真的很感動大家給予我的支持與鼓勵 : 會繼續努力追討的 : 祝各位老闆生意興隆 :)X A:既被告當庭承認確有向原告收取30萬且用於門店裝修及採購 a.接下來法官可能提起幾個問題; 1.你與被告是合夥還是借貸.要搞明白.法官一定問(注:請檢查你手上有什麼資料以茲證明) 2.無薪工作的原因.原先是盈餘分配還是.索討2萬工資是否在起訴狀提及 b.轉刑事這個問題.我想您朋友應該是指在民事判決後被告還不歸還; 1.這個問題你門想早了.這是幾年後的事了 2.不知道是否有人建議同時送 已經咬死是借貸也就不用談什麼公司清算 既然已走到這步.建議平時該幹麻就幹麻.以要注意開庭及回覆時間 別讓一個案子攪亂生活.2~5年是基本的 祝 追討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19.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40685515.A.4FE.html

08/27 23:13, , 1F
謝謝分析 很受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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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23:26, , 2F
如果對方財務結構很脆弱,直接再拿十萬出來聲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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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掉他帳戶 他不出面解決就卡死他金流 反正押金可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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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23:29, , 4F
我現在也遇到一樣的問題在打官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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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1:00, , 5F
阿丹哥為什麼連這個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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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真多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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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1:20, , 7F
樓上阿丹哥好強大 我諮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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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0:44, , 8F
走跳多了,這種事一定會遇到。 其實社會事要社會處理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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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0:50, , 9F
其實這個案子走法律途徑一開始就應該走借貸 走投資很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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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資不可能全額拿回 走借貸機會大很多 而且事證需求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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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只會看證據 有轉帳事實 無簽署投資文件 看就像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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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只要傳他店裡員工作證 有沒有提過你是股東 照原PO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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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沒有 就確定是借貸事實 投資一說只是被告單方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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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強大!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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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上沒教的一點 當事人保障不用自證己罪 所以亂講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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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偽證罪的是當證人 案件中當事人為了脫罪怎麼扯都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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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強大 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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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走借貸難度頗高,對方只要有當初討論合夥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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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line 之類,就可以把戰場拖回合夥退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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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回合夥又沒差,就跟買賣一樣,先抬高價位再讓客人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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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可以贏更多,輸不會更慘 而且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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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越簡單證明的爭點勝算越大 先主張合夥光要證明有沒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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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事實原PO就很難舉證 把這責任丟給另一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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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得是先檢視手上證據 再來編故事講給法官聽結果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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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事實如何不重要 有什麼證據能說服法官相信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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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6:10, , 26F
拉回合夥還是要還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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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到時後拆夥清算會變成拿得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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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6:21, , 28F
法律真的是保護懂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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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08:14, , 29F
學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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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4:46, , 30F
合夥退股有可能清算後還要貼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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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1, , 31F
樓上是指搞不好對方都沒再付租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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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2:47, , 32F
這不用擔心,有人要退股,就會百萬種虧損的方法
09/02 02:47, 32F

09/05 13:58, , 33F
舉證阿 百萬種虧損的理由呢
09/05 13:58, 33F
文章代碼(AID): #1LtntBJ-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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