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租賃細節?

看板toberich作者 (像鑰匙)時間10年前 (2014/03/27 15:2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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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ssSB (小大)》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租賃店面,都是怎麼談?以及如何思考? : 還有就是裝潢下去、如果房東毀約說不租給你了怎麼辦? : 還有租賃簽五年以上需要注意甚麼? : 還有甚麼要注意的細節? 五年以上一定要公證,方有買賣不破租賃效力 租賃公證好處如下: 一、租期五年、一定要辦 依照民法規定,五年以上的租約如果沒有辦理公證,房客將不會受到「買賣不破租賃」的 保障,也就是說房東如果在租期中出售房屋,新屋主將可要求房客遷出,對房客沒有保障 二、避免訴訟、直接執行 租、借房子、土地辦理公證時約定強制執行條款,對於下面幾種情形,便可以不用經過麻 煩的訴訟程序,直接拿公證書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手續便捷: 1.到期後還不肯搬出房屋。 2.不繳租金、不付違約金。 3.不退房客押租金。 三、瑕疵糾紛、公證減少 買賣雙方就房屋瑕疵有減價或其他補償時,可將此情形拍照或製作現況說明,以作為公證 一部份,避免事後有一方反悔,恣意牽連。因經公證之文件推定為真正,買賣雙方均難以 再有爭執,亦可縮短訴訟時程,且便於舉證。 四、保存證據、多層保障 公證文書公證人依法需保存15年以上,不會有日久滅失問題,除當事人自行保管外,多層 保障。 五、協助撰約,不另收費 公證人亦可協助擬訂契約或條款以辦理公證,依公證法僅收取公證費用,不收取其他額外 費用,減輕負擔。 就承租方細節條款部分: 1.與第三人相同條件下之優先承租權。 2.出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之賠償,店面可用裝潢金攤提方式,房東較容易接受(如約定"雙 方均不得提前終止",未必對房客有利) 3.是否需回復原狀,如需回復原狀,需預先留存"原狀"照片。 4.租賃所得稅代扣繳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金額由誰負擔?手續由誰辦理? 5.該處是否可設立公司行號及是否有特殊行業登記要求,簽約時需揭露並載明。 6.如欲設立公司,簽約前即應先預查,以籌備處名義承租,屆時公司正式成立,無需再 換約。 7.如對"生意無法做下去"有特殊考量應載明於"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項下。 8.即便非餐飲業,火險跟公共責任險也是可以考慮加保。 暫時想到這些,有想到別的再補充。 苗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29.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395905115.A.BE2.html

03/27 23:12, , 1F
我遇到的房東大多不願簽長約.即使10年沒漲也是只願簽2年
03/27 23:12, 1F

03/28 02:30, , 2F
如果同意房東逐年調漲房租,房東就願意簽長約了XD
03/28 02:30, 2F

03/28 10:44, , 3F
我跟房東溝通的結果是,先簽兩年,第三年看我經營的如何而定
03/28 10:44, 3F

03/28 10:45, , 4F
他有說大概會漲5%,其實他也不會管我同不同意啦,只是我算
03/28 10:45, 4F

03/28 10:45, , 5F
了一下,5%我可以接受第3~4年的房租漲幅,所以我也簽約了
03/28 10:45, 5F

03/28 12:53, , 6F
我每5年續約一次 現在已是第三期 請問也是要公證才有
03/28 12:53, 6F

03/28 12:53, , 7F
買賣不破租賃嗎?
03/28 12:5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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