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青年旅館規劃案例

看板toberich作者 (Sicaa)時間12年前 (2011/10/06 21:26),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8 (看更多)
謝謝拜訪我的 FB Page 就像您所提到的,一個新的產業的產生,會牽涉到許多層面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一 開使就是試著在 "合乎現行法規" 的前提下,去試著尋找解決方案 我們嚐試過了、努力過了,最後覺得風險過高,決定擱置 是啊!計畫不可行.. 可行的話我直接做了,還在這裡五四三幹嘛? 於是我把整個計畫放上來,希望提供給對這個產業有興趣的人參考,希望你們能走的比我 們更順利.. (我從一開始就提到這是個不成功的案例了) 這是我所做的努力,而我想請問: 『如果只是批判,又產生了什麼正面價值呢?』 這也是為何我認為有許多 "偽專家" 的存在吧! "後悔回應這篇文章"? 我才是真的後悔放上來分享的人!! 至於法規的制訂,本來就常常在產業的發展後面 因為先有需求,所以產生了市場,產生了不同的產業型態.. 然後既有的規範或許無法用,所以才會慢慢有新的法規、新的產業型態產生啊! 例如民宿法規是先出現了民宿,然後多到不管不行,所以官方修法 網路相關的法規,是先出現了網路,先產生了使用行為,然後官方才開始規範的 我們並不是要求官方 "放水",包含建管、工安、衛生等重大的法規本來就須要遵守 但如果你真的研究過所有相關的法規,你或許也會發現一些像土地使用分區、停車空間的 設置、甚至業種業態的認定,是有調整的空間跟必要的 的確,這條路很漫長 但沒有人去嚐試推動,就永遠不會有改變,不是嗎? 至少比單純的評論,要有意義多了 ※ 引述《kutkin ( )》之銘言: : 我有去看原po的facebook : http://ppt.cc/TOMA : http://ppt.cc/iTp; : 其中有留言提到 : "PTT 果然是 "偽專家" (我不好意思直接用另外一個詞 "嘴X" ) 的大本營 . . : -------------------------------------------------------------------- : 對於原po很認真的研究這個問題 起初我是很高興有碰到也有人對這問題有興趣 : 但後來我慢慢有點後悔去回應這篇文章 : --------------------------------------------------------------------- : 所謂的法規問題 所有的創業者都會面對同樣的法律政治經濟社會環境 : 今天或許台灣對旅館業就是限制比較嚴格 : 但是不能說因為我們想要搞一個HOSTEL 就去跟官員說 : 因為我們這是新的營業型態 所以你們要給我們放水 弄一個比較寬鬆的法規 : HOSTEL跟HOTEL或許對內的裝設與營業型態是不同的 : "旅館業係提供不特定對象住宿之場所,屬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確保旅客住宿安全 : ,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對於旅館建築物之公共安全,有其較嚴格之規範" : 官員的回應也是有道理,畢竟對外都一樣是招攬不特定對象而不是簽訂契約。 : 我覺得如果要說服官員 就必須站在官員的立場 如果面對民代與民眾的質疑 : 去搞一個新的法規 而且要有辦法說服民眾為什麼我麼要區分 : 而不是說"我就是認為這樣,人家外國也這樣,所以台灣也該這樣" : 官員有官員的壓力 畢竟如果真的要擬出一個草案 一定是會面對交通委員會的質詢 : 要如何跟民代說明 青年旅館不是旅館呢? : ----------------------------------------------------------------------- : 不管你喜不喜歡這些官員 認為他們食古不化也好 認為他們無知不懂青年旅館也好 : 他們碰到的壓力該如何處理 : 一直想要"教育"他們了解你認知的青年旅館與一般旅館不同 : 我想他們只會很反彈 但是仍然恭敬有禮的給您軟釘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82.50 ※ 編輯: seeca 來自: 123.204.182.50 (10/06 21:36)

10/06 22:44, , 1F
推一下 你可能觸動某些人的神經了 哈
10/06 22:44, 1F

10/07 09:06, , 2F
不同,當然想法與表達方式就不同!有心者都
10/07 09:06, 2F

10/07 09:07, , 3F
可以在雙方文章中獲得正面價值!不是嗎?
10/07 09:07, 3F

10/07 09:09, , 4F
補第一行推文:雙方立足點不同,思考角度與層面就會------
10/07 09:09, 4F

10/08 22:52, , 5F
恩 你就帶著你的驕傲繼續在創業路上前進吧 goodluck
10/08 22:52, 5F

08/10 18:27, , 6F
聽說樓主已經開業,辛苦了,也恭喜,看了這段討論串
08/10 18:27, 6F

08/10 18:28, , 7F
發現台灣真的很多人對市場確實悖離太遠,樓主是對的
08/10 18:28, 7F

12/19 23:08, , 8F
時代在變,例如電信2g3g到4g,法規當然不可能一成不變套用
12/19 23:08, 8F

12/19 23:08, , 9F
,才能達到管理之用。看完覺得有些人的盲點在這
12/19 23:08, 9F
文章代碼(AID): #1EZQnpe9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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