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賺錢如何分

看板toberich作者 (軟土深掘溫水青蛙..)時間13年前 (2011/02/17 12:2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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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ramekiuang (小海)》之銘言: : 所以,窮爸富爸作者的觀點不知道板上的大大們怎麼看呢? 1.這書非常oo 而且很多地方oo 我以前以為是好書 現在覺得oo 2.隨便舉個網路上的例子 以下不是我寫的 不過下面的人寫得不錯 請不要去找他麻煩 富爸爸窮爸爸一書第145頁提到:「一棟原先價值十萬美元的房屋現在只值七萬五千美元 ,但我沒有去本地的房地產公司買這些房地產,我去找破產事務律師辦公室,或者透過法 院開始洽談業務。」在這些地方價值七萬五千美元的房子有時可能可以按兩萬美元或是更 低的價格買下。首先我以現金支票的形式支付給律師兩千元定金,這是我向朋友借的,為 期九十天、利息兩百元。當購買程式一啟動,我就在報紙上刊登售房廣告,以六萬美元、 零頭期款的條件賣出這棟價值七萬五千的房子。然後在房屋在法律上歸我所有候,很快的 房屋就售出了,我要求得到兩千五百美元的手續費,買主很高興的支付了。這筆錢我用於 支付提供了仲介服務的公司、償還我的朋有兩千美元和利息兩百元。」 我的問題: 1.以上的內容是指買法拍屋再轉賣出去嗎? 2.為什麼房子價值七萬五千美元他卻要賣六萬美元? 3.為什麼他要向買主收取兩千五百美元的手續費? 第146頁提到:有人問:「如果買主沒辦法支付那怎麼辦?」作者回答:「基本上這不太 可能發生,就算有,那倒是個好消息,鳳凰城房地產市場在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七年是最 火熱的市場之一,六萬元的房屋,可以再買回後以七萬元的價格重新售出,仍然可以收取 貸款手續費兩千五百美元,以零頭期款優惠給買主。」 我的問題: 1.六萬元房屋再買回後以七萬元價格重新售出是什麼意思? 2.買主沒辦法支付就等於房屋沒有賣出去,那為什麼要再買回? 3.在台灣法拍屋付定金後,得標的話馬上就要付剩下的餘款,那假設作者得標結果房屋沒 賣出,那不就慘了? 4.假設他房屋沒有賣出去,而自己充當買主把這六萬的房屋自己買下來,因為零頭期款, 所以這六萬元可直接貸款,而每個月付貸款的錢。那房屋原本兩萬元得標的成本,以七萬 元重新售出,反而要賭他的房子能不能快速賣出,因為他越晚賣出,他每個月都要付那貸 款的錢,是不是?這樣不是有風險了嗎?萬一年多後才賣出,那她賣出的價格還得扣掉付 掉一年多貸款的錢才是他的利潤不是嗎?這樣怎麼會是好消息呢? 以上是作者羅勃特.清崎說如果手頭上都沒有錢,而又有一個不錯的房地產投資機會,這 將是一個好的方法,他本身用了六次。那這種方法在台灣有可能嗎? 沒看過這本破書!不知道寫啥! 但是光是您轉貼的這段內容看來 這本書可以不用看了= =. 先告訴你一個概念!他文章說的東西不是法拍屋! 他寫透過法院應該是以攔截拍賣的手法(也就是說拍賣之前!他先拿走) 這些是屬於AMC不良債權!現實中別傻了! AMC公司拿下的是債權不是物權! 不多解釋!這中間光是物權取得就有問題了! 別看一堆亂七八糟的書 只會讓自己的觀念越來越錯誤@@ 1.你說的這段內容!在台灣有人使用很類似的手法!有的人把他稱為三角簽!簡單解釋好了! 假設A的房子要賣!假設出售數字為500萬好了!B看到之後認為價格低且可以馬上已超過500 萬以上的價格賣出獲利!於是B簽找A簽了買賣契約!也下了訂金!假設是20萬來說好了!然後 呢!B私下開始賣!因為下定之後的後續流程會有時間差!足夠讓B找到買方來買走!甚至有的 是連下定都還沒開始就找人買了!當然就算有個萬一!他頂多自己先頂下來!之後慢慢賣!但 是只要時間差來得及的話呢!假設一個月內以600萬賣出的話!賺100萬來說好了!這個B的獲 利可是很驚人!!年報酬率不是一般數字白痴算的什麼100萬是500萬的20%!是6000%~因為B 只拿出20萬賺了500%的100萬!一個月的時間還得反推算回一年! 這手法的獲利很驚人!到現在為止都還有人使用! 2.為啥要賣6萬美金?你看完我上面說的就知道為啥了吧?因為有時間差的壓力ㄚ!賣7.5萬 的話當然可以!但是!很有可能時間上來不及!賤價賣出對很多人來買的! 重點是....這個作者寫的這內容很可笑!還得登報賣屋咧!什麼爛程度= =.利害的早就準備 好很多投資客來馬上接手走了!連報紙都不用登!也不用找什麼房仲公司! 3.為什麼要求手續費? 這手續費可以有很多名目!比方說代標金.仲介費(他可能找仲介幫忙之類的) 但是....這個錢的要求是違法的!而且詐欺的成分很高!為什麼呢?看清楚他寫的!當購買程 序一啟動就賣!可是這時候物權在誰手上?這時候的物權還在被法拍的屋主手上喔!簡單說 就是拿別人的東西來賣!當然不是詐欺是啥?下定之類的動作不等於法律上的物權所有喔! 第二段你說的問題 1.這一段問題就是AMC的後續操作手法 因為作者一開始拿到的是債權!而房子的所有權還屬於屋主! 必須經過法拍或是有人購買的程序才能取得物權 他所說的6萬買回 兩種情況 一是提出法拍!6萬價格應該差不多是拍定價吧!然後找人頭6萬去標下來 二是直接找人頭以6萬價格去頂!因為一個人不能有太多間房子!到哪裡絕對都被人當成投 資客身分的 但是......... 這作者是他奶奶的白痴嗎?算數字給你看就知道了 正常7.5萬美金來說!會流入破產公司或是法院的!當然是欠債沒還 這裡有債權問題!假設屋主借個5萬美金好了(10萬價值的一半總合理吧?) 這5萬美金假設跟銀行借的來說 流入破產公司(其實應該他說的就是AMC) 人家破產公司必須以買債權方式跟銀行取得債權 簡單說取得債權的意思就是屋主本來欠銀行的!變成欠破產公司了 一般這種有擔的來說!銀行可能以4成左右出脫 那大概至少得2萬美金取得 發現了嗎?我算出來的結果跟他說的可能兩萬買下是相同的 但是!他根本連解釋都沒寫!鳥蛋作者= =. 最重要的問題來了 2萬美金的本錢是人家破產公司出的 後續的法執!靠~為什麼人家破產公司要讓給他 他才拿個2千美金!人家拿2萬 然後就要人家把債權讓給他處理 然後所有的獲利都他拿走 當作破產公司是白痴嗎? 2.為什麼要再買回?這個就是債權物權的關係了 這還是AMC的東西!詳細解釋的話!字數又會超過2000字了 3.所以說這作者扯淡!根本就是白痴的買空賣空的做法而已 4.當然不是好消息!而且他會死的很慘!他連一開始的2千美金都得跟人借錢!後面的事情當 然死的比較多= =. 你最後說的那個呢!這種作者破招只有在次貸風暴之前可以用!看上面我算的數字!銀行以4 成債權出脫!次貸風暴的原因就是銀行自己的股東成立AMC去卡位獲利!本來應該銀行只損 失6成的東西(可能更少!因為屋主不可能一毛都沒還過)!但是這些股東把這個賤賣!拿這這 作者說的數字來說好了!可能2千美金就賣出去給破產公司了!然後A破產公司買到之後再賣 給B!假設賣個5千美金!B公司還是銀行股東自己開的!然後A公司就賺錢囉!B拿到之後再賣 給C!C還是銀行股東開的= =!就這樣層層疊上去賺錢!最後才正常數字處理!所以那時候銀 行才會整個倒帳很慘! 這作者說的這種手法!必須他能攔截到A破產公司才能做到!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非 親非故的誰理他! 參考資料 富爸爸?窮爸爸?我看是笨爸爸= =. -- SCV:基地被打了,快來人 探測器:基地被打了,快來人 工蟲:基地被打了,快來人 槍兵:太多了,渡鴉快來幫忙 狂戰士:擋不住了,聖堂來幫忙 小狗:不行了,感染蟲來幫忙 渡鴉:可是我沒能量了 聖堂:可是我沒能量了 感染蟲:可是我沒能量了 槍兵:那你還能幹嘛? 狂戰士:那你還能幹嘛? 小狗:那你還能幹嘛? 渡鴉:反隱!還能飛! [T imba]聖堂:合體! ψssnpiggy 感染蟲:(蠕動~~ 槍兵:好險有你,不怕隱刀了 狂戰士:好險有你,不怕狗海了 Zerg 已離開遊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0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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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話的人,真理總是站在他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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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裝飾的人,目光總是放在他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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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清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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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部分的人 總是跟著人多的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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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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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部分人站在富爸爸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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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NADLnR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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