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創意?

看板toberich作者 (百變雙子)時間14年前 (2010/02/03 22:02),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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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travagate》之銘言: : 你什麼也沒做出來!!!!! : 只是看到別人的東西然後覺得有個作法好像比原來的更棒, : 你覺得這是創意。 ....我覺得你不需要有這麼多錯誤的「臆測」。工程師的事你已經完全想錯了, 我筆記本裡面大約十個都還前所未見的網站設計,你又何須大膽把它們的內容下 一個這麼簡單的結論,拼命朝我頭上扣帽子呢? 另外,縱使是看到別人的東西,然後有了新的點子,那個也是創意沒錯。 抱歉,某些人喜歡談什麼「實現了的才叫創意」,我覺得這是口號式言論。對我 而言,創意就是創意,不然我不知道該稱呼它什麼,我不會稱自己自己腦中那個 靈機一動的靈感為「暫時還沒有產生價值的垃圾」。 矯枉過正是沒必要的。我們不鼓吹空談,但也沒必要把還沒做出來的東西全部都 不當成一回事。 : 你不覺得矛盾嗎? : 如果那個工程師上來PO說他有個改良網路平台的點子該如何保護, : 你要怎麼回? 我想請問一下,我哪裡寫到我的新創意是來自於修改現有網站的某些部份? 另外,究竟新點子是自己想的,還是靠著舊有公司的培訓與計畫而產生的,這件 事情我想非常清楚。到底是真的有所改良,還是只是換湯不換藥,這看起來也有 點跡象。究竟程式碼是新寫的,還是照抄舊的,這當事者就非常清楚了。 而可惜的,我想你並不清楚。 : 你自己在另一篇文章說你比有名大站更早想到網路相簿這種東西, : 你不覺得就像我在上篇文章故意亂舉的例子, : 說我想到搜尋引擎的想法被GOOGLE學走一樣可笑嗎?(果然就有人吐說是馬後砲) 我也說了,那不是個講「創意」的好例子,而且該例子是在講先行者優勢,我舉 該例是說明先行者未必能持續產生競爭優勢,不是來講這就是創意。 另外,你覺得搜尋引擎的想法被google學走很好笑? 抱歉,我完全不這麼覺得。你想的到,你就有你的價值。沒有人發掘你的價值, 沒有伯樂來將名馬發掘出來,這事並不好笑,這匹名馬的存在也並不好笑。 : 你現在的問題就在於你認為只要保護住你這個創意就是創業了, : 所以你在另一篇文章的分析又把真正創業的各種重要要素(實作、競爭、資本...) : 通通歸為對你創意的剽竊, 我有點好奇,我只是說要保護我的創意,哪裡提到這就是創業?我在講競爭優勢 時講到競爭、資本、知名度的影響力,又哪裡題過這些都是剽竊? : 所以你真正的問題是, : 你根本沒想清楚什麼是創業。 : 創業是看見某種需求, : 滿足這個需求, : 然後收到錢。 : 接著就算你滿足需求了, : 你還是不算創業, : 因為有其他人也會提出滿足這個需求的「多元方案」, : 這些變形方案在某些人眼中又是另一種所謂的「創意」, : 於是有需求的人還是不見得要選你。 : 接著最後, : 即使需求被滿足也都選你了, : 還要能夠收到錢才是真的, : 有太多人氣網站都沒有「獲利模式」, : 只是做爽的。 : 以上都只是簡化再簡化後的論述, : 真正的問題複雜太多了。 這是你對「創業」的定義,我尊重,不過我不認同,而且我也不知道這和我發問 的「保護創意」有什麼關係。 創業就算失敗也是創業,就算本來就是非營利組織沒有收錢也是創業,就算沒登 記公司行號,也有機會可稱之為創業。 : 總言之, : 若要說創業, : 還是別把自己困在所謂「保護創意」的環節吧。 抱歉,我已經創業開過兩間公司了,「保護創意」才是我現在問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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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文章經過我的觀察 都很切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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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幫別人預設立場 有時候是故意 有時候無心 很難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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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的問題是 創意的保護 而其他人硬要吵創意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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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討論的問題就不一樣了 對他們解釋就失去你原來的初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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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不是看不懂你的原意 只是無法回答你 又硬要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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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點創意價值在哪的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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