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應該要給對方多久的時間處理分手呢?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糖果堆)時間13年前 (2011/04/10 18:1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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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rdone (多情總被無情傷)》之銘言: : 他是個有女朋友的人,交往了十年,還一度論及婚嫁 : 兩個人還一起買了房子,房屋是共有的 : 我們是同事,相處得很好 : 某天,他跟我告白,說他喜歡我 : 我跟他說,我也喜歡他,但我不想當別人的第三者 : 我吻了他,當作是告別 : (對不起,我知道不該,但我真的只想做為紀念) : 後來他說,他想分手,並承諾我二月底前會分好 : 我相信他,也在他身邊默默的陪伴他 : 他提了分手,但女方不願意分手 : 他的媽媽也堅決反對他跟他女朋友分手 : 甚至還打算逼他跟他女友結婚 : 我能夠了解女方跟他媽媽的心情 : 無論是誰,都曾經為他付出那麼多 : 要尊重她們的心情慢慢跟她們溝通是很重要的 : 我們都說好,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能提到我 : 否則他媽媽會更不能接受我,對女方傷害也很大 : 我相信他的誠意,處理自己的感情 : 試圖要給我一個承諾 : 但目前的狀況,他女友不肯分手,他媽媽一直介入 : 他們之間就有房子產權的問題糾纏不清 : (我跟他都有共識,房子給女方也沒關係 : 但女生不願意簽字過戶也不行~) : 這種事情是急不得的,要花時間處理 : 我想問我應該給他跟自己多少時間呢? : 請問有沒有處理這種事情經驗的人 : 告訴我,到底要花多久時間處理? : 如果他真的不能處理好 : 我也準備好要款款行李,準備打包走人 : 第三者真的不能當 : 偷偷摸摸見不得人 : 弄得不好還眾叛親離、人人喊打 : 最近的犀利人妻搞得我很緊張 : 我也不能置身事外說我不是第三者~ : 等待的時間真的也很痛苦 : 無法離開也不能留下 : 應該要設立一個停損點 : 不能無止盡的等下去 : 請問,到底要給對方多少時間才夠呢? 當時的我,給男人兩個月的時間.因為他前女友住在他家,而且工作不穩定,也沒錢. 兩個月,與其說是我給男人的時間,不如說是給他前女友的時間. 讓她做心理準備,還有存錢搬家的準備. 兩個月的期限還沒到,男人就搬出來跟我同居了,等於是跟前女友正式分手. 但是實際上,前女友後來又拖了四個月才完全搬離他家,把鑰匙還他.(也就是她死心) 而且因為前女友做保險,以前男人有捧場過,所以偶爾還會連絡. 女生的郵件爾偶也會寄到他家. 也許會感到有點吃味,但從來沒有為這種事情爭吵過. 因為我知道他們兩個的恩怨,還有彼此懷疑對方出軌所種的疙瘩. 加上最後,前女友懷孕,忍著不舒服都不面對,直到子宮外孕大到流掉才去醫院. 就算不論身體的傷,心裡的傷害應該是更重的. 就算男人想複合,她應該也不想再來一次. 悲傷是要還的嗎? 沒這回事. 傷不傷都是自己可以選擇的. 她如果在第一次打包行李的時候就分手,就不會經歷這些. 她如果當時就離開,如果提分手後,不拿他的手機來看,就不會知道他有新戀情. 她如果早點離開,就不會多受幾個月的折磨. 她如果早點去醫院檢查,而不是一直拿有沒有懷孕來跟男人吵架威脅的話, 身體也不會搞得那麼慘.(而且確定懷孕之後還拖拖拉拉,等到子宮外孕破掉) 她曾在不舒服的時候打電話給我,我叫她先請假回家休息,她不肯, 我要她請朋友照顧她,她卻說不希望太多人知道她的事情. 硬ㄍㄧㄥ著搞壞自己身體,怪誰呢? 當初我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的時候,多少也會不開心. 可是我拼命找方法解開自己的處境,買書看,上網找故事參考. 當初知道男人前女友懷孕的時候,心裡當然也很亂. 可是我還是能站在她的立場,建議她先去吃飯洗澡睡覺,再做打算. 悲傷是一定有的,但我不喜歡沉浸在悲傷裡面. 然而她卻是.喜歡用喝到吐來表達自己傷心欲絕; 包括懷孕不舒服的時候打電話給我,都已經勸她去休息,還不肯,那不是自找的嗎? 就算悲傷難過,也沒必要把自己搞得更狼狽. 應該暫時轉移注意力,準備腹案(我的話是準備備胎),隨時準備好迎接下一個機會. 從她知道男人跟我交往,而且還不是普通的玩玩,有帶去見最重要的兄弟; 從此開始,她不是吵鬧就是喝酒,就算嘴上說好像懷孕了,也照喝不誤. 最後一次跟她有聯繫,是在她喝醉的時候,跟她朋友通話. 說得明白一點,我不是會買酒澆愁的人,就算碰到男人背叛,就算被當作敝屣, 我也不會選擇讓自己沉浸在悲傷裡面的發洩方式. 如果這世界真的有因果業報,就不會有那麼多囂張的壞人,和有缺陷但善良的好人了. 我們頂多在妒恨的那人落魄的時候,哈哈大笑安慰自己; 卻不會在面對被劈腿的第一者的時候,說她一定是做太多壞事才被劈腿. 好像針對推文的部份回得太多了,回到thirdone的主題,多少時間才夠? 我想這是很個人化的問題,但就你所PO的資訊,我覺得根本不用訂時間. 只要男人搬出來跟你住,從此不再回去就好了. 反正你們都同意房子給他前女友,那過不過戶也沒差了,反正前女友也不想辦手續. 她只是不甘心+不放棄而已,分手只要有一方想分就成立了,她要等就讓她去等吧! 你真正該煩惱的,是怎樣讓男友媽接受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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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真傻,打電話給小三幹嘛....小三又不%$y#%&
04/10 18:38, 1F

04/11 10:43, , 2F
她只是把男人手機裡面看起來像是女生的電話都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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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ndyhill 來自: 122.126.98.232 (04/1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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